北京地税帮扶企业应对金融危机之地方各税普遍性优惠政策(六)来源:中国税网作者:日期:2009-11-17字号[ 大 中 小 ] 十九、国有、集体企业出售,被出售企业法人予以注销,并且买受人按照《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妥善安置原企业全部职工,其中与原企业30%以上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承受所购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减半征收契税;与原企业全部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免征契税。文件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75号)操作流程:上述减免税项目需要审批。土地、房屋权属转移计税金额在1亿元以下的,区县局审批;超过1亿元(含)的,由市局审批。纳税人在申报减免税时,应报送以下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复印件;3、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的个人合法身份证明;4、针对企业改制重组适用具体政策的有关证明资料;5、土地、房屋权属证书等;6、以上证明资料不能满足税务机关审核减免的,按照税务机关要求提供其它证明资料。二十、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注销、破产后,债权人(包括注销、破产企业职工)承受注销、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以抵偿债务的,免征契税;对非债权人承受注销、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凡按照《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妥善安置原企业全部职工,其中与原企业30%以上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承受所购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减半征收契税;与原企业全部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免征契税。文件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75号)操作流程:上述减免税项目需要审批。土地、房屋权属转移计税金额在1亿元以下的,区县局审批;超过1亿元(含)的,由市局审批。纳税人在申报减免税时,应报送以下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复印件;3、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的个人合法身份证明;4、针对企业改制重组适用具体政策的有关证明资料;5、土地、房屋权属证书等;6、以上证明资料不能满足税务机关审核减免的,按照税务机关要求提供其它证明资料。二十一、经国务院批准实施债权转股权的企业,对债权转股权后新设立的公司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文件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75号)操作流程:上述减免税项目需要审批。土地、房屋权属转移计税金额在1亿元以下的,区县局审批;超过1亿元(含)的,由市局审批。纳税人在申报减免税时,应报送以下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复印件;3、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的个人合法身份证明;4、国务院批准实施债权转股权的有关证明资料;5、土地、房屋权属证书等;6、以上证明资料不能满足税务机关审核减免的,按照税务机关要求提供其它证明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