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税帮扶企业应对金融危机之地方各税普遍性优惠政策(八)来源:中国税网作者:日期:2009-11-24字号[ 大 中 小 ]   二十五、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划转,不征收契税。  文件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75号)  操作流程:上述减免税项目需要审批。  纳税人在申请不征契税时,应报送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复印件;  3、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的个人合法身份证明复印件;  4、针对企业改制重组适用具体政策的有关证明资料;  5、土地、房屋权属证书复印件;  6、以上证明资料不能满足税务机关界定不征契税的,按照税务机关要求提供其它证明资料。  二十六、对下列车船免征车船税:非机动车船(不包括非机动驳船)、拖拉机、捕捞、养殖渔船、按照有关规定已经缴纳船舶吨税的船舶。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2号)及其实施细则  操作流程:纳税人自行计算减免税。  二十七、对本市城市、农村公共交通车辆暂免征收车船税。  文件依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192号令)  操作流程:纳税人自行计算减免税  二十八、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是指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比照本规定免征土地增值税。因“城市实施规划”而搬迁,是指因旧城改造或因企业污染、扰民(指产生过量废气、废水、废渣和噪音,使城市居民生活受到一定危害),而由政府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已审批通过的城市规划确定进行搬迁的情况;因“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是指因实施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批准的建设项目而进行搬迁的情况。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  操作流程:上述减免税项目需要审批。  纳税人应在房地产转让时,按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报送资料申请开具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报送资料包括:  1、国家征用、收回房地产的有关文件;  2、房屋土地权属证书;  3、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二十九、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但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文件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  操作流程:上述减免税项目需要审批。  纳税人应在房地产转让时,按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报送资料申请开具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报送资料包括:  1、房地产投资、联营的证明文件;  2、房屋土地权属证书;  3、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