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各应税项目的计算说明之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年度申报
来源:网校 发布时间:2014-12-22 14:48 责编:高顿网校
个人所得税各应税项目的计算说明之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年度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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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1-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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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师事务所经营者所得;独资、合伙企业经营者所得(年度申报) 1、税目为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为“律师事务所经营所得”或“独资合伙企业经营者所得”,年度申报。 2、“成本、费用扣除金额”为选填。以上数字填写均为正数。 3、“当年累计经营月份数”应大于等于1,小于等于12个月:“利润分配比例”按小数点格式录入,*5为1.00.例如利润分配比例50%,录入为0.5。 4、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税款所属期为2005年12月以前的(含12月), 应纳税所得额(计税金额)=(累计生产经营收入-成本费用扣除项目金额)×利润分配比例+当年累计工资收入-(800元×当年累计经营月份数) (2)税款所属期为2006年1月(含1月) 至2007年12月(含12月), 应纳税所得额(计税金额)=(累计生产经营收入-成本费用扣除项目金额)×利润分配比例+当年累计工资收入-(1600元×当年累计经营月份数) (3)税款所属期为2008年1月(含1月)至2010年12月(含12月), 应纳税所得额(计税金额)=(累计生产经营收入-成本费用扣除项目金额)×利润分配比例+当年累计工资收入-(2000元×当年累计经营月份数) (4)税款所属期起止为2010年1月(含1月)至2011年8月(含8月), 应纳税所得额(计税金额)=(累计生产经营收入-成本费用扣除项目金额)×利润分配比例+当年累计工资收入-(2000元×当年累计经营月份数) (5)税款所属期起为2011年的月份,税款所属期止为2011年9月 (含9月)至2011年12月(含12月), 应纳税所得额(计税金额)=(累计生产经营收入-成本费用扣除项目金额)×利润分配比例+当年累计工资收入-[2000×(2011年1-8月实际经营月份数)+3500×(2011年9-12月实际经营月份数)] (6)税款所属期为2012年1月(含1月)至以后 应纳税所得额(计税金额)=(累计生产经营收入-成本费用扣除项目金额)×利润分配比例+当年累计工资收入-(3500元×当年累计经营月份数) 5、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根据 “应纳税所得额(计税金额)”对照《税率表二》自动填列。 6、2011年度应扣缴税额=[应纳税所得额(计税金额)×旧税率-旧税率速算扣除数]÷12×(2011年1-8月实际经营月份数)+[应纳税所得额(计税金额)×新税率-新税率速算扣除数]÷12×(2011年9-12月实际经营月份数)。 2012年度及以后年度应扣减税额=应纳税所得额(计税金额)×税率-税率速算扣除数。 7、“已缴纳税额、抵扣额或减免额”可填可不填,如填写应为正数。 8、应入库税额=应扣缴税额-已缴纳税额、抵扣额-减免额; 若计算结果为负数,则默认为0。 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年度申报) 1、税目为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为“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年度申报。 2、“成本、费用扣除金额”为选填。以上数字填写均为正数。 3、“利润分配比例”按小数点格式录入。例如利润分配比例50%,录入为0.5。 4、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税款所属期为2005年12月以前的(含12月), 应纳税所得额(计税金额)=[(累计生产经营收入-成本费用扣除项目金额)×利润分配比例+当年累计工资收入]÷当年累计经营月份数×12-9600 (2)税款所属期为2006年1月(含1月) 至2007年12月(含12月), 应纳税所得额(计税金额)=[(累计生产经营收入-成本费用扣除项目金额)×利润分配比例+当年累计工资收入]÷当年累计经营月份数×12-19200 (3)税款所属期为2008年1月(含1月)至2010年12月(含12月), 应纳税所得额(计税金额)=[(累计生产经营收入-成本费用扣除项目金额)×利润分配比例+当年累计工资收入]÷当年累计经营月份数×12-24000 (4)税款所属期起止为2011年1月(含1月)至2011年8月(含8月), 应纳税所得额(计税金额)=[(累计生产经营收入-成本费用扣除项目金额)×利润分配比例+当年累计工资收入]÷当年累计经营月份数×12-24000 (5)税款所属期起为2011年的月份,税款所属期止为2011年9月 (含9月)至2011年12月(含12月), 应纳税所得额(计税金额)=[(累计生产经营收入-成本费用扣除项目金额)×利润分配比例+当年累计工资收入]÷当年累计经营月份数×12-(2000×8+3500×4) (6)税款所属期为2012年1月(含1月)至以后 应纳税所得额(计税金额)=[(累计生产经营收入-成本费用扣除项目金额)×利润分配比例+当年累计工资收入]÷当年累计经营月份数×12-42000 5、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根据 “应纳税所得额(计税金额)”对照《税率表二》自动填列。 6、2011年度应扣缴税额=[应纳税所得额(计税金额)×旧税率-旧税率速算扣除数]÷12×(2011年1-8月实际经营月份数)+[应纳税所得额(计税金额)×新税率-新税率速算扣除数]÷12×(2011年9-12月实际经营月份数)。 2012年度及以后年度应扣减税额=应纳税所得额(计税金额)×税率-税率速算扣除数。 7、“已缴纳税额、抵扣额或减免额”为选填,如填写应为正数。 8、应入库税额=应扣缴税额-已缴纳税额、抵扣额-减免额; 若计算结果为负数,则默认为0。 税收,是国民经济最为重要的调节器,随着经济的发展,税收法律愈发繁杂,税收调整愈发频繁,作为企业财务人员,掌握着企业的税收命脉,迫切需要综合的税务管理能力,加入税务经理专修班,掌握税务实务、税务筹划、税务稽查、税务行政复议,拓宽税务处理软技能,成为优秀的财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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