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新机制对河北的影响及对策来源:河北省国税局作者:和建英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自1985年国家实行出口退税制度以来,虽然每年的增值税收入按75%上缴中央,25%留归地方,但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一直由中央100%负担。直到2003年因出口增速过快,中央财力不堪重负,2003年底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改革现行出口退税机制的决定》(国发〔2003〕24号),规定对2004年1月1日起报关出口的货物应负担的出口退税按中央、地方75:25分级负担。新机制运行一年,因一些出口量比较大的省份,自己承担25%的出口退税负担过重,甚至影响到地方政府正常的财力运转。2005年国务院又下发了《关于完善中央与地方出口退税负担机制的通知》(国发〔2005〕25号)将中央与地方的负担比例改为92.5:7.5。同时,国家对出口退税率进行了调整。现就出口退税新机制对河北的影响谈一点自己的看法。 一、出口退税新机制对河北财政的影响 (一)直接影响 出口退税新机制对河北财政的最直接影响是增加了财政负担,新机制实施的前两年河北已经负担了6.25亿元的出口退税。新的出口退税机制下,中央给河北核定的出口退税基数是33.2亿元(这个数字与2003年河北实际办理出口退税数51.76亿元相差18.56亿元),这个数字不是河北2001-2003年的平均数,而是2003年河北出口退税占全国的比重乘以当年全国出口退税基数,普遍观点认为这一核定基数偏低。随着河北外贸出口的大幅度上升(2003年增长34.7%、2004年增长50.64%),由河北财政负担的出口退税还会相应提高,为使新旧机制对河北财政的影响以及走向清晰呈现,本文将“十五”时期实现的数据以及“十一五”时期的预测指标逐一列表显示(详见下表) 2001-2010年出口退税对河北财政影响及趋势 单位:亿元 项目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出口退税 中央负担 21.78 24.98 51.76 65.73 70.63 84.26 100.61 120.24 143.79 172.05 地方负担 3.2 3.04 4.14 5.47 7.06 8.97 11.2 合计 21.78 24.98 51.76 68.93 73.67 88.4 106.08 127.3 152.76 183.25 实际负担率(%) 4.7 4.13 4.68 5.16 5.55 5.87 6.11 说明:出口退税增长率按近几年的出口平均增长率10%计算。 (二)间接影响 虽然出口退税新机制的基本内容是全国统一的,但是单个省区制定的出口退税分担办法不尽相同,其对地方财政的作用方向和力度也就完全不同,我们称之为间接影响。从理论上讲,省以下出口退税的分担办法大概可以分为四种类型:一是省级财政统管不往下细分,这一办法对地方财政乃至经济的冲击最小;二是年终结算,负担部分平均分担;三是逐级细分基数,河北采取这种方法,这也是比较普遍的做法;第四种是逐级细分基数,还以出口产品的来源地为依据实行差别分担比率,如规定按不同货源实行不同的比例分担超基数部分的出口退税等。实际情况纷繁复杂。例如,我省某市最近几年出口增长迅猛,2004年办理退税7.76亿元,财政厅核定该市出口退税基数为1.9亿元,超过基数5.86亿元,超基数负担1.47亿元,致使该市一些出口县(区)采取了以财政借款的方式先由企业交付超基数负担款后才办理退税;有的省还规定“对出口超基数中外贸企业组织省外产品出口的部分,本省财政不予退税”。 尽管以老机制下实现的退税数核定各地的基数,用以支持新机制的运行有许多不合理的因素,但是在现有机制无法进一步调整的情况下,河北应研究制定规避出口退税财政风险的政策体系。 二、出口退税新机制对河北经济的影响 (一)积极效应 1、出口退税新机制改革从结构上调整了出口退税率,有利于促进我省出口商品结构的进一步优化。这次出口退税率结构性调整,对部分附加值较高的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继续保持退税率不变,取消或降低了国家限制出口产品和一些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将有利于推进和引导我省商品结构的进一步优化,提高出口的整体效益。 从实际情况看,河北外贸出口2005年实现109.3亿元,比上年增长18.7%,位列全国第十位,河北经济在外贸出口增长的同时,出口产品结构进一步合理。一些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产品出口增长有大幅度的回落,其中,煤炭出口量减少550吨,出口额减少739万美元,同比下降0.7%;羊绒出口数量减少553239公斤,出口额减少1555万美元,同比下降19.1%,已连续两年呈下降趋势。高附加值的产品比重越来越大,2005年达到82.3%,比上年增加32.1个百分点。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比重达到22.5%,比上年提高了4.1个百分点。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在退税新机制的有力拉动下表现出强劲的增长势头,2005年出口增长分别为41.3%和70.1%,创历史新高。因此,尽管出口退税新机制影响了河北地方财力,却使河北出口产品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国家鼓励出口的高附加值的机电、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比重日益上升,国家抑制的资源性和低附加值产品的出口日益下降。 2、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可以调整优化我省出口企业结构和贸易结构,增强我省外贸出口的适应性。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将有利于生产企业自营出口的发展,提高生产企业通过代理制扩大出口的积极性,有利于推动外贸代理制的发展。我们应以此次出口退税机制改革为契机,调整外贸主体结构及经营方式。增强全省开放型经济的竞争力。 (二)负面影响 1、出口退税率的降低,势必减弱我省部分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减少外贸企业的经济效益,影响外贸出口的扩大。首先,我省贸易结构以一般贸易为主,占总出口贸易的85.6%左右,其退税率的下调将大大减少全省应退税款。其次,我省以服装、纺织品、机电产品、煤、钢材、农产品等为主,这几次退税率下调,除农产品属退税率调高外,服装、纺织品、钢材退税率大幅度下调;煤、钢坯和粗锻件取消了出口退税,因此,我省的平均退税率下降4.5%左右,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第三,退税率的下调直接导致出口成本的上升,产品国际竞争力的削弱。第四,由于出口退税率的高低和外贸出口的增减呈现正相关系,退税率下调外贸出口增长就减弱,退税率提高外贸出口就增长,这在河北已经显现出来。河北外贸出口2003年增长34.1%、2004年增长50.67%、2005年增长18.7%,比2004年下降31.97%。 2、中央和地方的分担机制可能会影响外地产品的收购,影响外贸公司的收购业务,造成市场分割,进而影响外贸企业的主动性、积极性。我省外贸公司占整个出口企业的33%,在现行征、退税机制下,征税地和退税地有时分离,当外贸公司从外地收购产品时以含税价格购买,供货企业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供货地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外贸企业出口后凭有关单证向本地退税机关办理出口退税,这样收购外地产品出口,地方财政在没有征到税款的情况下却要承担出口退税的地方负担部分,收购外地货物越多,本地财政负担越大。同时,由于目前“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有可能造成不同地区之间或同一城市内产生地方保护主义,产生新的市场分割,将极大地影响外贸企业的生产经营环境和外贸队伍的稳定。 总之,出口退税新机制改革像是一把“双刃剑”,既有正面效应,又有负面影响。当前,国家对出口退税改革的大政方针已定,地方一方面要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的决定,另一方面又要从河北实际出发,尽可能地把正面效应发扬光大,把负面影响降到最低,把中央的决定贯彻落实好。 三、政策建议 (一)对政府有关部门的建议 坚持和完善目前的省(区)以下出口退税分担办法。各级政府共同负担出口退税的财政体制安排,给地方政府带来了“效益溢出”现象,政府级次越低“效益溢出”越明显,出口退税负担的财政级次越高,出口退税政策对经济的促进作用越明显。河北作为一个经济欠发达省份,财政基础比较脆弱,基本上属于“吃饭财政”。出口退税层层细分,可能导致地方政府从自身利益出发,通过人为调控的办法,在基数内优先保证市内货源的退税,从而形成地区性差别待遇,统一的市场被人为分割,由于河北各地对外贸易的发展不平衡,出口增长的潜力不同,全年最终实现的出口增幅不可能与基数分配的情况完全吻合,从而出现部分地区基数用不完,超基数的市却必须承担超基数部分出口退税的情况,造成地区间的负担不平衡,对基数有剩余的地市则造成基数的浪费。因此我们建议在地方负担比例下调的情况下,可以考虑由省级财政全额负担。 (二)对地方政府的建议 1、建立规范、透明的外贸管理机制。我国的外贸出口管理机制,仍是强政府、弱中介、散企业状态,强势越位的政府使中介机构无法正确到位,不能准确定位的中介机构对企业没有凝集力,无法联合对外的企业在国际竞争中处于被动地位。因此,政府要改善外贸管理办法,必须简化行政审批,进一步增强管理的透明度,提高外贸管理的商业化程度。 2、以出口退税机制改革为契机,调整结构提高竞争力 针对我省目前出口产品结构,贸易结构、贸易方式结构不尽合理现状,我们要借此次出口退税机构改革契机,大力进行结构调整。 *9,不断调整和优化出口产品结构,虽然近两年河北高新技术、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增速较快,但高新技术、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仍然偏低。2004年高科技产品的出口额为1.38亿美元,仅占河北外贸出口额的1.5%,2005年也不足2.2%,河北出口产品的结构不合理程度可见一般。因此,建议政府,应进一步加大产业政策的引导,要以国际市场为导向,加大出口企业的技术改造力度,提高出口商品的附加值,改善出口商品的结构。 第二,不断调整和优化贸易结构。大力开展加工贸易,加工贸易受出口退税率影响较小,而且对地方财力的影响程度也较轻。2005年我省加工贸易出口14.5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9.1%,但占我省总出口额比重仅13.3%,因此,应积极鼓励引进发展加工贸易的外贸项目,调整我省的贸易结构。 第三,不断调整和优化贸易方式和企业主体结构。要大力扩大自营出口生产企业和三资企业出口。不断调整和优化贸易方式,抓住出口退税机制改革调整有利时机,积极开展工贸合作,大力推进出口代理制,较好地解决征税地和退税地不在同一地的问题。 3、在现行财政体制下,招商引资必须注重企业的科技含量、营销方式、产品增值空间和税收能力及对当地财政贡献等。应本着既有利于优化外贸结构,保持出口增长,又能促进地方财力增加的原则,尽可能地引进高税收、高附加值、高就业的“三高”外资项目,逐步控制和减少低税收、高退税的外资项目进入,以期取得项目与财力的“双赢”效果。因此,建议政府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应建立经济项目财税评估机制,更好地把河北的经济优势向财税优势转化。 (作者单位:河北省国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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