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顺五个关系构建和谐国税来源:山东省国家税务局作者:崔明河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2006年10月11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社会更加和谐”的奋斗目标。在现阶段,基层国税机关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实践好“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宗旨,把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贯穿到税收工作中,应注意理顺五个关系。 一、理顺组织收入与经济建设的关系 经济发展是实现社会和谐的物质基础。税收工作要始终围绕和服务经济建设大局,通过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不断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要正确认识和把握税收与经济的辨证关系,唱响依法治税、服务发展大局这个主旋律,牢固树立服务经济发展的理念,运用税收政策促进经济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积极履行神圣职责,确保依法收税不打折扣,为国多聚财。 根据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在社会再生产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个环节中“生产”处于支配地位,起着决定作用。税收作为一种分配国民收入的形式属于分配环节,所以税收与经济的关系,在本质上就是生产与分配的关系。经济是税收的基础,税收根植于经济,只有经济活动不断增长,经济总量不断扩大,才能不断壮大税源税基,增加税收收入。因此,税收的高速增长归根结底来源于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国内生产总值(GDP)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因此,从税收与经济的相关性来看,GDP是具有解释力和参考性的代表指标。宏观税负是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它直接体现着税收与经济的关系,反映着税收收入与经济建设的和谐程度。因此,加强宏观税负调查分析,促进税收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是实现税收与经济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 今年上半年,平原县国税局按照省局、市局加强宏观税负调查分析的工作要求,突出重点,讲究方法,找准薄弱环节,抽调55名业务骨干,组成了10个实地调查小组,分别从发票协查、重点行业、企业所得税、“四小票”、滞留票、个体漏征漏管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调查,共调查纳税户3603户,查补入库税款2371万元,占到了2005年全县国内正常税收收入的20.33%。同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行业税负比2005年全年提高了1.01个百分点。其中,造纸及纸制品业等六个行业增幅达50%以上。 二、理顺发挥税收职能与促进社会进步的关系 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根据其社会功能,依法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重要杠杆。税收分配的目的,首先是满足社会公众需要。税收分配的依据是税收法律法规,税收分配的客体是社会产品。因此税收具有很强的社会属性。要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就必须正确把握税收与社会发展的辨证关系,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致力于维护社会公平,推进社会全面进步。 近年来,平原县局立足税收工作本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充分发挥税收的调节、监督、公平等宏观调控职能,严格执行税收法律法规,积极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2006年1-9月份,全县共兑现各项税收优惠政策2001万元,其中:征前减免1045万元,办理出口退税、免抵调库573万元,办理福利企业退税、资源综合利用退税等383万元。 三、理顺依法征税与诚信纳税的关系 税收征纳的过程是权利与义务实现的过程。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纳活动中,一方面通过依法行政保证税收执法的公平公正,取信于纳税人;另一方面通过优化税收服务,增强税收征纳之间的信任度和认同感,通过内外并举的工作举措,将依法征税、诚信纳税意识渗透到每一位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方略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税务部门永恒的主题。诚信纳税是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它从法律和道德两个方面规范、约束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涉税行为,是“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在税收工作中的集中反映,是“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在经济生活中的生动体现。为此,国家税务总局从2003年起连续四年将“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作为税收宣传月的主题。所以,在基层税务工作中,我们既要坚持依法纳税,又要倡导诚信纳税,既要不断加强税收法治建设,依靠税收法律制度规范征纳双方的行为,又要努力开展好纳税服务,以良好的素质,热情的服务赢得纳税人的信赖,真正营造起一个和谐的税收法治氛围。 四、理顺基础工作与改革创新的关系 巩固基础,事业方能创新发展。故步自封,工作就会停滞不前。应充分认识基础管理与改革创新的辨证关系,既立足现实,打牢根基,夯实基础,又勇于探索,敢于攻坚,善于创新,不断提高税收管理的质量和效率。那么,创新“新”从何处来?按照毛泽东在《实践论》中的观点,“新”应该从工作实践中来,从基础工作中来。基于此,2003年5月,总局谢旭人局长在北京、河北、山东调研时提出了加强“两基”建设的要求,2003年9月,总局还专门召开了全国税务系统基层建设工作会议,对全系统的基层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税务系统基层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吹响了加强基层建设,夯实管理基础的号角。 实现基础工作和改革创新的和谐发展,县(市、区)局的主要任务就是按照谢旭人局长提出的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加强组织体系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管理基础建设、坚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基层建设五项重点,积极做好各项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征收管理基础,为改革创新提供坚强保障。近几年,在各级领导的关怀下,基层税务机关的整体工作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但仍然存在执法不严、监控不力、制度落实不到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服务意识差等问题,实现基层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升还要从以下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以理顺业务关系为切入点,构建和谐顺畅的工作机制;以执法责任制落实为着力点,提升基层执法与服务水平;以提升综合素质为根本出发点,造就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以改善基层办公生活条件为落脚点,改善基层的软硬件环境;以奖惩激励措施为总抓手,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基层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务,其内容也应该随着社会和税收工作的不断进步而更新,只有这样税收事业才能保持旺盛的生命力,才能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五、理顺税收事业发展与人才价值发展的关系 以人为本,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出发点和着眼点。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从严治队的方针,实施人才兴税的战略,全面提高税务干部的学习能力、实战能力、创新能力。在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中,“自我实现需求”是人的*6需求。实际工作中,我们只有承认、尊重人的这种需求,正确把握人才价值发展的规律,才能使个人的成长与税收事业的发展紧密联系起来,才能通过税务干部个人价值的实现促进税收事业的全面进步。 《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进一步健全了我国干部人事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完善了公务员管理的体制机制,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一支优秀人才密集、善于治国理政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提供了重要支撑。国税部门肩负着筹集国家财政收入和调节经济、调节分配的职能作用,国税公务员的素质和能力,决定着税收工作水平和税收职能作用的发挥。所以,国税部门应以《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根本,以能力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税务公务员队伍的建设力度,营造人尽其才和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的选人用人机制,充分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服务规范的高素质的税务公务员队伍,以此促进税收工作不断创造新的业绩。 作者单位:平原县国家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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