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四先”促进征纳和谐来源:山东省国家税务局作者:张忠民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突出了构建和谐社会这一鲜明主题,奏响了新时代发展主旋律。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部门肩负着聚财为国的使命和依法治税的职责,广大纳税人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充盈国库财源的主体,征纳双方的关系是否融洽、和谐,直接影响着社会发展、稳定。国税部门基层单位与广大纳税人面对面接触,处于构建征纳和谐的*9线,发挥着直接、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深入贯彻六中全会精神新形势下,基层国税部门应坚持做到“四先”,促进征纳和谐。 一、税收宣传先行,引导诚信纳税 《六中全会决定》指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税收宣传月推行15年来的实践表明,社会公众对税收的关注度明显提高,公民的纳税意识也普遍增强。但是,仍然有一些纳税人纳税意识淡薄,只知赚钱不懂税法,只愿获利不愿纳税,甚至千方百计偷逃税,给税收征管造成种种困难和阻力,给征纳和谐造成不利因素。依法诚信纳税意识不够强的原因有历史的、现实的、客观的、主观的,但都与税收宣传的广度、力度、深度、效果有着一定联系。一些发达国家的民众纳税意识较强,并非是天生自然形成的,也是经过长期的宣传、引导而逐渐形成的观念转化,发展为良好的环境氛围。从当前我们社会现实情况看,仍需深入持久地开展税收宣传,不断增强公民依法诚信纳税意识。一是深入开展轰轰烈烈、丰富多彩的税宣活动,引导社会舆论,营造场面大、声势大、反响大的浓厚氛围。二是结合每个时期的税收工作重点任务,突出重点宣传内容,多种形式开展特色鲜明的宣传活动,增强吸引力,提高效果。三是针对存在问题的具体事、具体人,进行耐心说服和严肃规劝,晓以利害,明确遵从与不遵从的利害后果,使纳税意识在引导和强化中不断增强。四是密切结合政策调整、征管改革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搞好深入细致的宣传,使纳税人知晓具体的内容,明确征管意图,清楚自己应怎样做,使之认识端正,配合积极。 今年以来,我局在广泛开展税负分析工作中,首先通过多种媒体广泛宣传税法基本知识、什么是宏观税负、什么是行业税负,税负率与税收的内在关系;召开了由800名纳税人代表参加的宣传发动会,市、区两级党委政府领导到会并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全国知名企业皇明太阳能集团董事长宣读了依法诚信纳税倡议书;分行业召开了政策宣讲会、情况分析会、集中约谈会和分别谈会,参加会议纳税人达1500多户。通过广造舆论,大造声势,引起社会关注和广大纳税人高度重视。然后全局动员所有业务力量,组织126名干部分成40个调查分析小组,带着具体任务深入企业,针对具体问题边宣传边开展调查分析,使纳税人明确意义、认识问题、积极配合,最终达到对问题处理心服口服,整改效果双方满意。全局对1139户企业全面彻底地进行了调查分析,共计查补税款9025万元,入库8845万元,入库率达98.01%,拉动税负率明显提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负率达4.80%,高于全市税负1.22个百分点,行业税负高于全省平均税负率2个百分点。 实践证明,把宣传工作做到前头,宣传透彻,说理充分,绝大部分纳税人自然会正确理解,心平气和的遵从管理个别纳税人即是心怀不轨,也会在大气候压力下收敛,不敢放任肆行。宣传愈深入,引导愈有力,矛盾渐消,和谐渐显。 二、阳光办税先行,增强执法透明 《六中全会决定》指出,“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深化政务公开,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扩大纳税人知情权,是增强执法透明度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和前提条件。阳光办税,首先是税务部门和每一个税管干部的主动,认真作为。阳光办税,不能只局限于“八项公开”,而应将具体监控管理的内容、过程、标准及实施形式向纳税人做相应说明、解释,避免纳税人在某一问题上、某环节上产生疑虑、误解。有的纳税人私下议论“俺也知道税法是公正的,但就怕碰上歪嘴和尚,吃哑巴亏”。消除纳税人的这类顾虑,最有效的途径就是先把阳光办税、透明执法做到前头。进一步增强执法透明,国税干部队伍应从思想观念和执法行为上做好以下几点:一是将新征管法和行政许可法所涉及的纳税人的权利义务条款汇集成册,利用各类形式广泛散发,使纳税人熟知应有的权利与应尽的义务。二是将税收政策法规全部内容在“国税网站”上公布,供纳税人随时查阅,凡有新的税收政策出台,及时举办“近期税收政策发布会”,现场发放资料,讲解内容,解答咨询;凡国家税务总局对原政策进行调整、更新的内容,都要坚持在*9时间告知,并加以认真讲解、辅导,使纳税人能够准确把握用足、用好。三是在广泛公开各项服务承诺的基础上,推行“税企联系卡”,卡内列明服务内容,上附服务主管部门、主管人员名单与联系电话,纳税人想咨询、解决什么问题,可随时直接联系,开通税企之间的“直通车”。四是在服务大厅将各项办税时限、办税程序、服务标准、窗口职能都以相应形式展示出来,使纳税人一目了然。将违反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等规定和偷、逃骗、抗税等行为的处罚标准、欠税名单、信誉评定等向纳税人张贴公布。五是将推行的社会特邀监察员制度、税企座谈会制度、走访纳税人、行风评议调查表等监督措施以书面形式广泛告知纳税人,使他们熟知监督渠道和方式方法。六是将各税源管理科室、分局的管辖范围、主要职能和分工管理人员所辖纳税人通告,同时,注明国税人员违反规定的处理依据、责任追究规定和责任追究实施等情况,使税务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全过程置于纳税人监督下。 今年以来,我们在落实“文明办税八公开”的基础上,坚持多做沟通交流工作,尽量扩大纳税人知情权,切实体现阳光办税、执法透明,进一步增强了纳税人依法遵从度。以第三季度为例,全局查处纳税人税务登记逾期办理、开具发票违规、纳税申报逾期等问题91户,滞纳金收缴230余万元。这类问题比上季度减少16%,而且这些处罚性执法工作落实中没有发生投诉、复议、严重纠纷等事件。 实践证明,把阳光办税做在前,纳税人就会心平气顺,对什么是合法权益,什么是违规行为心知肚明,对税务部门处理顺利接受,心悦诚服。执法愈透明,征纳愈融洽,税收秩序愈规范。 三、优质服务先行,密切税企关系 《六中全会决定》指出,“为人民服务是各级政府的神圣职责和全体公务员的基本准则”。建立起公平、正义、有序、和谐的新型税收征纳关系,应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寻求严格执法与优化服务的a1切入点,寓执法于服务之中,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做到依法治税与文明服务和谐统一。近年来,国税基层单位纳税服务水平总体上不断提升,但也有许多不尽人意之处,重管理,轻服务,纳税人有些服务需求未能得到及时满足,从而不同程度地影响征纳和谐氛围。以纳税人满意为*10标准,进一步提升纳税服务水平,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树立征纳地位相平等的意识,做到依法治税与文明服务和谐统一。二是更新服务理念,确立以纳税人为中心的服务意识,真心诚意地为纳税人着想、为纳税人服务,真正实现从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三是正确认识和处理好服务与执法的关系,把执法与服务统一起来,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四是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的内容和手段,不断提高服务质量,除了给予纳税人亲切、温馨的办税服务以外,更要为纳税人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和支持,使纳税服务溶于各项国税工作之中。五是围绕优化办税服务、税收咨询服务、法律救济服务、财务管理服务等积极探索新途径、新措施,切实为纳税人解决实际问题,维护好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以取得纳税人的理解、信任和支持。 今年以来,我们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重点突出三个方面:一是坚持服务先行,真心诚意地为纳税人着想,实现从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在税收管理员职责中增设服务职责,并纳入目标考核范围,在抓精细管理中落实精细服务,使管理与服务融为一体。二是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对原办税流程进行更新优化,*5限度地简化环节。同时,推行上门服务、急事特办、首问负责制等便民措施,使纳税人充分享受到优质、温馨服务。打造名牌服务窗口,办税服务厅荣获“中华全国三八红旗集体”殊荣。三是竭诚为纳税人办实事、办好事。1-9月份共为36家新建企业办理税务登记证送到纳税人手中;为40余家企业及时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共增益1.72亿元;为涉外企业及时办理出口退税1.83亿元;为暂遇周转困难企业帮助协调资金9400万元等。 实践证明,服务愈优,信誉愈高,征纳之间情感交融,真诚相待,携手共进,和谐基础愈加深厚。 四、廉明执法先行,树立国税信誉 《六中全会决定》指出,“党风正则干群和,干群和则社会稳。反腐倡廉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大任务,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促进社会和谐的紧迫任务”。执法不廉,人心不安。实现征纳真正和谐,首先是税务干部执法廉明。从当前基层队伍现状看,大多数廉洁自律较强,但少数干部仍存有不良表现,甚至苗头性隐患,值得高度警惕。建设“廉洁国税”应坚持以人为本,通过全面加强税务队伍的自身建设促勤、促廉、促发展,不断提高国税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增强抵御各种腐败现象侵蚀的能力。一是应针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更加注重源头管理,筑牢预防腐败的思想防线。二是应抓住税收行政管理权和执法权运行中容易产生问题的薄弱环节,坚持不懈地抓改革、抓制度、抓预防,不断加大源头治理的力度。三是应完善内外监督机制,特别是构建多层次、多角度的社会监督网略,及时综合分析各种渠道反馈的信息情况,找疑点、挖隐患,提升反腐洞察能力。四是在建立健全各项监督制度的同时,把完善信息化监督手段作为加强监督基础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探索提高监督手段科技含量的新途径、新方法。 为进一步强化廉政建设,我们今年深入开展了“四看四增”教育活动,解决好不想贪、不敢贪、不能贪的问题。一是看清严峻形势,增强政治敏感性。深入学习省、市局“惩治腐败,预防职务犯罪”视频会议精神,认清新形势,始终绷紧廉政建设这根弦。积极组织“反腐形势讲座”、“案例分析讨论”、“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引导大家强化自律意识。二是看清反面典型犯罪原因,增强执法风险意识。组织全体干部到德州监狱参观,听取了两名服刑人员“现身说法”演讲,用反面典型血与泪的教训,重敲思想警钟。三是看清个人、家庭平安幸福的关键所在,增强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意识。向每个干部家庭印发了“亲属助廉倡议书”,发挥亲情规劝力量。四是看清自身差距和问题,增强整改紧迫感。深入开展“惩治腐败和预防职务犯罪大讨论”,及时找差距、纠问题。进一步完善内部制约和社会监督的各项制度措施,以推行税收执法信息管理系统为契机,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严防随意作为、恶意作为发生。与检察、公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随时掌握新情况,做好超前预防工作。目前,全局仍保持了无腐败案件、无职务犯罪、无渎职行为的良好局面。实践证明,税务干部愈廉洁,纳税人愈信服,群众口碑愈好,国税信誉愈高,征纳和谐的基础就愈加牢固。 作者单位:德州市市区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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