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与韶关相邻地区税收征管做法值得借鉴来源: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作者:黄秋文 陈强生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韶关的南雄市北部与江西省的大余、信丰和全南三县毗邻,经济交往较为频繁,三县在地方税收征管上的经验、措施,值得我们借鉴。经过对三县的实地调研,结合南雄的税收实际情况,分析如下:  一、征收基本情况  广东地税除税收征收外,还负责征收社保费、堤围费、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而江西地税除税收征收外,只负责代征防洪保安资金、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与广东的代征对象有所不同。  二、主要税种、税源的差异对比  南雄地税前三大税种为企业所得税、烟叶税和营业税,主要税源是烟草行业,包括烟草公司、金叶公司(烟草包装公司)上缴的各项税收,2006年1-9月份,该局累计征收税收5008万元(其中烟叶税2700万元),占总税收的45.3%。  江西大余、信丰和全南县由于交通便利,三地的城市经营开发和招商引资等方面发展较快,主要税种是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主要税源是房地产开发和建筑安装,如信丰县和全南县,2006年1-9月份共征收房地产开发和建筑安装营业税合计分别是2332.76万元和638.4万元,分别占总营业税的61.6%和63.2%;三县征收的烟叶税很少,如信丰县、全南县,2006年1-9月份共征收烟叶税分别是10.2万元和60万元,且烟草企业所得税是由国税局征收。  三、税收征管情况比较  (一)梅岭古道景区征管情况  梅岭古道贯穿南雄和江西大余县,是历史上南来北往的重要驿道。南雄市地税局与大余县地税局都是通过门票销售情况来监控税收,两地的不同做法是:南雄地税采取由旅游局代扣税款的方式,对景点门票和停车费征税,存在无建制章门票使用的问题;大余地税采取由景点单位自行申报纳税的方式,只是对景点门票征税,尚未对停车费征税。  (二)资源税征管情况的差异  1、适用的资源税税率不同。如对石子征收资源税,南雄地税是按3元/立方米,而江西三县地税局是按2元/吨计征,经核算,1立方米石子的重量超过1.5吨,故南雄地税征收的资源税税率相对较低。  2、对砖瓦窑核定征收的办法不同。江西地税采取对耗电量核定征收的方式,明确规定生产耗电每度应缴税0.16元,其中资源税为0.038元。如机制砖一般是用电能生产,它的生产用电是将砖厂总用电减去生活用电(核定为总用电量的10%)来确定的,以每度电生产120块红砖为标准来确定其产量,再以20%的生产损耗确定销售量,根据市场售价和利润率估算出其生产销售收入,从而核定税款,再把税款与生产用电量联系起来,则得到用电核定机制砖的征税标准;对于非机制砖,三县地税也是以核定征收的方式。相比较下,南雄地税采取较为简单的估算核定方法,没有具体的标准。  3、对石灰石、河沙等资源税的征收办法不同。江西地税采取在收购环节代扣税款的方式,如核定水泥厂每生产一吨水泥必须代扣2元/吨的石灰石资源税,或按建设对象综合征收:水库、水电站堤坝是按1.5元/立方米、水泥路是按1.5元/立方米、柏油路是按0.4元/立方米、全框架结构房是按1元/立方米、半框架结构房是按0.8元/立方米、砖混结构0.6元/立方米。  4、对钨矿的征收办法类似。南雄地税与江西三县地税都是按品目和矿产级次征收。但对帐册不健全的开采单位,江西地税按核定标准征收,如全南地税局对矿产征收采取按重量计征,如规定煤炭每吨9.04元(其中城建税0.16元/吨、教育费附加0.48元/吨、所得税7.8元/吨、资源税0.6/吨)。  5、对稀土矿征收资源税,全南地税局通过矿产局代扣税款的方式,南雄地税局无此项税收。  6、对不能查帐征收且分布较集中的矿区税收管理,信丰地税局采取由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在交通要道设卡征收税费的办法,解决税源流失的问题。  (三)房地产开发和建筑安装税收征管情况  1、在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房产销售监控力度上,江西地税要求办理房产证件前必须出具购房发票,通过办证这关实现以票控税。南雄市则没有具体要求,造成一些开发商不向售购房者出具售房发票也能办好房产证件,增加税收控管难度。  2、江西地税对售房这一环节的税源信息进行详细登记管理,如要求每片区的开发商及时登记包含有关开发商、挂靠单位情况、项目负责人、开发项目情况,承建情况等信息的表格,在售房时要求开发商按栋到户,全面提供包括购房者单位、姓名、通讯和付款方式等详细信息,地税部门据此按户建立台帐,实行动态管理,促进税款及时入库。南雄地税是通过查帐或查看工程进度来促进税款及时入库。  3、对建筑安装企业所得税,三县地税是按工程款的3%征收,而南雄地税是按3.3%征收(个人则带征2.4%的个税);对销售不动产企业所得税,三县地税是按收入的5%征收,而南雄地税是据应税额规模适用税率(个人则带征2%的个税)。由于上述税收是三县地税的*9大税源,在征管人员的配置上,江西地税保留了基建组,专门负责这项税源的管理。  (四)韶赣高速公路征收管理情况  韶赣高速公路已分别在广东、江西两省动工,两地对工程税收的征收办法有相同之处,即由地级市局征收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主要税收,由所在地县(市)征收资源税。不同之处是赣州市地税局采取营业税分成(县局、市局各三成和七成),同时委托县局代开票,对代开票征收的税收,市局将支付手续费。韶关市地税局是采取营业税二五和七五分成。  (五)对出租房屋税收征收管理情况  1、在住房出租上,江西地税已有部分县市试行由居委会代扣的方式,但效果还未显现。  2、在房产出租税收管理上,江西地税正在试行与经营者签订房产税代扣合同,如果经营者不能及时代扣税款,将被要求负担相应的房产税。同时,对核定租金在1000元以上的出租房屋者征收营业税及其附加税费,同时附带征3%的个人所得税。  (六)对娱乐业税收征收管理情况  双方都采取核定加发票的征收方式。如信丰地税对歌舞厅的每个包厢每月核定营业额2000元,再按核定营业额乘以26.6%得出核定税额,得出当月应纳核定税收,同时还向歌舞厅供应饮食业发票(娱乐业发票不能作报销凭证),如果当月用票金额超出核定额的,则超出部分要另外征税。南雄地税通过定额加发票来管理。  四、依法治税环境的差异  针对地方政策保护外来投资者为税收执法设置障碍的问题,江西地税实行了经费全部由上级拔付,使地税部门不依赖于当地政府财政提供办公经费,同时,采取“上查下拔、责任追查”措施(即由上级局派专案组查,由财政部门对因地方政府保护而被查获的税款无偿收归上一级财政,同时追究相关政府主要领导责任),使当地政府更倾向于大力支持地税部门依法治税,从而促进了其它部门的参与协护税,营造了良好的依法治税环境,而当地政府对外来投资的鼓励条件是采用财政返还,即先征后补。而作为落后的粤北山区市,为所谓的创优招商引资条件、谋求加快发展,当地政府一些主要领导容易越权向外来投资者作出一些减免税承诺,从而干扰、限制了税务部门的正常执法,导致一些税收流失,也给税务部门依法治税带来负面影响。  五、征管模式的新变化  针对基层分局税源规模普遍较少和重点税源主要集中在城区的问题,在基本实现税款储蓄划缴的基础上,江西地税对基层分局职能和人员进行了精简,把原来乡镇分局的一部分人抽回城区分局,目前乡镇分局只负责税源管理,工作人员即税收管理员,而乡镇分局原来的开票征收职能全部集中到城区分局,这样使人力资源得到更好地配置,也降低了基层分局的税收效益,强化了税源管理职责。  六、对强化地方税收管理的几点建议:  1、优化依法治税环境。  推进经费改革,提高上级局拔付比例并规范当地政府的经费支付行为,确保地税部门经费满足正常运作需要,以摆脱受地市级以下政府的制胁,同时通过健全政府和相关业务部门依法治税责任制,切实解决一些地方政府为政府依法管理设置障碍的问题,为政府加大依法治税支持力度,优化依法治税环境奠定基础。  2、进一步优化基层一线人员配置。  适应强化税源管理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在完善储蓄划缴的基础上,将乡镇基层分局职能定位于税收管理,并将其除税收管理员外的其它人员集中到城区分局(但在税源较多的大乡镇仍可保留少数临时税收开票人员),把正常税收开票的地点集中到城区分局(但会计核算仍可以分局为单位),从而提高开票人员工作效率和税收经费利用效率。  3、进一步规范具体的税收核定依据和操作办法  核定帐册不健全纳税户的税收,存在自由裁量权行使的问题,同时也影响到核定税收的科学合理和税负公平,以及能否使纳税人心悦诚服的问题,因此,要在核定税收时进一步创新,在成本核算、营业额核定等方面制定一些更加具体和明确有效的核定方式,如对砖瓦窑税收的核定,可以借鉴江西地税的经验。  4、进一步强化代扣代缴力度。  完善代扣代缴责任制度,扩大委托代扣的范围,对一些小税种、零散税源要积极推进代扣代缴,如全南县地税对稀土矿采取由矿产局代扣,三县地税都通过强化资源收购方的代扣资源税责任和经营者代扣出租房税收的义务,达到有效控管税源的目的,这些都很值得我局借鉴。  5、精简机构。把年税收收入小于100万元、年人均税收收入小于20万元的税务分局撤并,同时对乡镇非重点纳税户采取简并征期(按季或按半年期申报),在全市形成3至4个年税收收入300万元以上的大税务分局,从而降低征收成本。  6、定期加强与毗邻省份地税部门业务上的联系,实现征管问题的共同分析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