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梅州地方税收增长的主要因素及税源建设研究来源: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作者: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为了更全面地了解梅州市经济税源发展状况,加强地方税源建设,确保地方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我局组织开展了专题调研,通过分析目前地税收入基本情况以及影响地方税收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提出了今后几年地方税源建设的初步设想。  一、影响梅州地税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  从目前梅州市地方税收收入运行趋势及“十一五”时期地方经济发展规划来看,今后几年内梅州市地方税收增长将受到以下因素的影响:  一是产业结构不够优化,第三产业比重偏低。地税收入主要来源于第二、三产业。据测算,两者对地税的贡献率为35∶65。因此,在同样的GDP规模下,第二、三产业比重的提高尤其是第三产业规模越大,拉动地税收入增长就越快。从“十五”期间梅州的产业结构看,尽管第三产业规模逐年不断扩大,但与河源、清远两市相比,增速仍然偏慢,比重明显偏低。在比重*6的2005年,仅为35.61%,分别低于同期河源的39.5%和清远的40.19%。第三产业比重偏低的问题,是制约梅州地税收入快速增长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是企业所得税税源不断萎缩。受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政策变化的影响,梅州市企业所得税税源不断萎缩。据统计,2001年地税部门负责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户有4874户,到2005年减少到3800户,四年间减少了1074户,减幅超过两成,少征企业所得税6000多万元。目前,企业所得税税源萎缩现象仍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直接威胁到梅州市“十一五”时期地方税源发展。  三是一次性重大税源减少。“十五”期间,梅州市相继开工建设梅揭、梅河、天汕三条高速公路,提供了一笔可观的税收,拉动了地税收入的增长。据统计,“十五”期间三条高速公路共缴纳地税收入1.2亿元。随着三条高速公路相继完工,留下的收入缺口将直接影响“十一五”时期收入增长。  四是“8.7”矿难后续影响。“8.7”矿难发生后,梅州市全面关闭了煤矿,这不仅直接导致该行业税源彻底消失,还对房地产业、建筑业、建材工业、电力、交通运输等相关行业带来间接影响,而且这种影响还将在“十一五”时期继续存在。以梅州水泥行业为例,由于水泥行业用煤全部靠外市调进,生产成本明显增加,直接影响了整个水泥行业的利润和地方税收。  五是部分重点税源企业效益滑坡。“十五”期间重点税源企业对地税收入快速增长作出了较大的贡献,但部分重点税源企业效益滑坡,提供税收减少,制约了地税收入的增长。如梅雁集团公司企业近几年来效益不断下滑,提供地税收入大幅下降。重点税源企业效益的滑坡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梅州“十一五”时期地税收入增长。  二、关于地方税源建设的几点设想  地方税收事业的发展,离不开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在今后几年地方税源发展中,我们提出以下几点设想和建议:  (一)地方政府要转变税收收入考核方式  税收来源于经济,经济决定税收。因此,税收计划的下达也应依照当地经济发展而定,才能体现税收计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才能实现税收工作和地方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近几年来,地税部门实施税收征管信息“大集中”管理模式,推行税收精细化管理,税收征管工作越来越规范,来自这方面的增长潜力在减小,今后地方税收的增长主要依赖于地方经济的发展。为此,建议地方政府领导转变思想观念,把税收计划分为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一手抓税收征管,采取强硬措施帮助地税部门实施精细化管理,责成有关部门对地税工作给予支持配合;一手抓地方经济的发展,营造宽松的投资环境,不断增加投资项目,开辟税收来源,确保地方经济与税收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地方政府要帮助地税部门解决税收征管难点  目前,由于地税征管手段的原因,仍然有一部分地方税收需要依靠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需要地方政府出面协调关系,加强协税护税,强化税收征管,堵塞税收流失漏洞。如新建房屋结算验收清缴建安营业税问题、车辆税收征管问题、出租房产税收征管问题、企业转制问题、城建税征管问题、县(乡)公路工程税收征管问题以及房地产税收征管问题等。  (三)地方政府要积极发展地方税源型产业  地方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地方税收,而地方税收又主要来源于第二、三产业。因此,地方政府在把握地区宏观经济发展态势的基础上,要有侧重地扶持发展地方税源型产业,具体到梅州,应重点发展以下产业(行业):  1、争取国家、省政府投资的大型工程项目落户梅州。“十五”时期梅州地税收入快速增长,来自大型工程建设项目提供的税收功不可没。如梅揭、梅河、天汕高速公路共缴纳地方税收入1.2亿元,占“十五”时期地税收入的2.45%。  2、发挥梅州生态和文化资源的优势,推进旅游产业发展。政府要充分利用梅州文化旅游、生态旅游、乡村旅游、休闲旅游的资源优势,进一步提升旅游市场的占有率,不断扩大消费量和旅游收入,从而增加地方税源。  3、发挥梅州交通枢纽的优势,推进物流产业发展。梅州发挥闽粤赣边区交通枢纽地缘优势,引导企业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做强做大物流企业,除了承运煤炭、水泥、矿石等货物外,还可到外市承担运输业务,大幅增加运输营业税收。  4、发挥梅州人居环境的优势,推进房地产业的发展。虽然梅州近一二年房地产市场趋于饱和,投资规模下降,并直接影响到来自房地产行业地方税收的增长。但从长远发展来看,梅州房地产市场仍具有较大发展的潜力。一是梅州特别是梅城有较好的人居环境,房产价格不高,对外来人口到梅州投资置业有较大的吸引力;二是市民收入已具备购房和换房的消费水平,将推动房地产业的发展;三是梅州有一百万人口外出打工,有几百万海外华侨,有从农村往城镇、县城往市区流动的人群,构成潜在的消费群体,将推动城市化的进程。为确保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政府部门按不同消费群体,规划好小区建设;要控制房地产发展的数量,保证质量,不断提升房产的品位,提高税收的征收率,保护有限的土地资源。政府部门还要责成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先税后证”的原则,在批准土地出让转让环节,凭地税部门完税证明方可给予办理土地使用证,防止土地交易市场税收流失。  (四)地方政府要重视发展总部经济  目前,梅州许多建筑工程企业、货物运输企业办理外出经营证明,到外市承揽工程项目,为梅州提供了一笔可观的地方税收来源。据统计,2006年全市征收外出企业税收近1个亿。由于外出企业特别是税源较大的企业正面临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而流失,因此,建议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与外出企业感情沟通,用乡情稳住企业,扩大税源;同时,还可利用对口扶贫等有利条件,吸引一些外地企业前来挂靠,壮大梅州市总部经济税收来源。  三、进一步加强地方税收征管的思路  地税部门要以信息大集中平台为支撑,以提升管理和服务能力为方向,大力推进宏观管理微观化、微观管理宏观化,构建现代税收管理新格局,从管理上要税收、要效益。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突破征管难点,提高税收管理效益  1、加强县、乡公路工程税收征管。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推进,今后几年,投入县、乡公路新建、改造的资金仍将保持较大规模增长,是一笔可观的税源。各级地税部门一方面要争取政府支持和交通、公路部门的配合,加强税源管理,另一方面,要对工程项目实施的台帐管理,落实到人,跟踪到位,管住税源,同时要加强近几年工程欠税清理。根据近几年工程投资量测算,预计今后每年可增加地方税收5000万元以上。  2、加强车辆税收征管。随着梅州交通条件的改善和市民生活的水平提高,全市机动车辆拥有量在不断攀升。据统计,至2006年12月底为止,全市拥有各类车辆66万辆,其中应税货车、客车1.4万辆、应税小汽车4.5万辆、应税农用车6700辆、应税拖拉机1万多辆、应税摩托车50多万辆,按原政策测算,车船使用税收超过4000万元,但实际征收率不足三成。2005年全市征起交通运输营业税收3279万元,实际征收率也不足四成。因此,要充分利用“地税—交警”联网系统,继续完善机动车地方税收监控系统,堵塞税收流失漏洞。  3、加强房地产税收征管。长期以来,房地产开发商普遍采取报税价低于实际交易价等做法偷逃税收,造成税收流失严重。目前,基层征收单位已开始依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强制推行最低房产销售价的办法,堵塞房产交易税收,收到较好效果。下一步,应依照粤府(2003)84号文件《转发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联合财政、建设、国土、房管等部门,每年根据房地产开发公司发布的不同地段的房产交易信息,编制并对外公布房产交易基准价,实现房地产行业税收的规范有序的管理。  4、加强建筑业税收征管。目前建筑业普遍存在计税依据不实,企业账务不健全和税收管理员坐等纳税人上门申报等情况,增加了建筑业税收的征管难度。建筑业是重要地方税收来源,应加强管理:一是落实管户责任,实施追踪管理。二是以契税为抓手,监控建筑业税收管理。三是建立梯级监督管理机制,评估分析建筑业税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严防漏征漏管、少征等问题的重复出现。  5、加强门店出租税收征管。随着城镇商业市场的活跃,门店出租价格的提升,该项税收增长潜力较大,但目前存在纳税人(出租人)比较隐蔽,租赁合同虚假成份大等问题,给税收征管带来较大难度。要巩固2006年下半年全市系统开展的房产、土地“两税”普查取得的成果,将数据信息录入“大集中”系统,并继续做好“两税”清理及房屋住宅出租税源摸底,制订管理办法,管好这部分税源。  6、加强“经济户籍”管理。根据比对,全市2005年期初纳税户有6万多;2005年8月份大集中系统上线后,纳税户数量减少到4.2万多;2006年9月份管理员工作平台上线后,纳税户数量减少到3.8万多。针对近年来“经济户籍”大幅“缩水”现象,各级地税部门要高度重视,一要继续做好换发税务登记证后续管理工作,避免继续出现税源流失;二要进行税务登记信息与工商登记信息明细比对,查找流失业户;三要组织开展实地核查,清理失管漏管户;四要建立“经济户籍”管理的长效机制,即明确登记管理职责,落实巡查制度,继续发挥“地税-工商”联网系统的效能,建立户籍管理考核制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等;五要通过加强“经济户籍”管理,切实提高税务登记率,减少税收流失。  (二)要充分利用各类信息数据加强税收征管  1、利用国税征收数据加强城建税管理。国、地税机构分设后,随增值税、消费税两税带征的城建税管理工作一直不到位,税收流失较大。据测算,2005年全市流失城建税收达5000万多元。为此,各级地税部门要加强与国税部门沟通,获取增值税、消费税的征管数据,通过比对发现征管漏洞,加强业户的跟踪管理,确保城建税征管全面到位。  2、利用有关部门提供的经济信息加强税收管理。地税部门除要充分利用本地报刊及政府网站对外公布的经济信息外,还应采集本地计划、统计、规划、建设、公路、交通、环保、水利、国土、房管、工商、国税、技监、外经贸、卫生、教育、文化、体育、中介机构、物业管理、村(居)委会等部门的信息,同时要对收集到的经济税源信息进行梳理、分析,传递到征收单位,指定专人跟踪管理。  3、利用大集中提供的税收数据加强税收管理。如通过各种数据进行分类对比分析,组织纳税评估,及时掌握纳税企业的生产经营、财务核算、纳税申报和税款入库情况,对收入异常现象要做好增减因素分析,提出解决办法,确保大税源收入的稳定增长;通过行业间、地区间税负的分析对比,从中发现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或征管漏洞,开展有针对性的税收专项检查,以查促管,以查促收,全面提高税收征收率。  调研组组长:李万清  副组长:管仕浩  成员:罗金星刘伟宁陈远槐李平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