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管理员制度深层次问题亟待解决来源: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作者: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税收管理员制度是国家税务总局为加强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推进依法治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2005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实行《税收管理员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制度》)后,各级税务机关严格按《制度》要求抓落实。经过一年多的税收工作实践和探索,初步形成了较为规范的税收专业化分工管理员工作模式,较好地防范了随意执法、为税不廉等现象的发生,征管质量得到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在工作实际中,稳定、完善的税收管理员工作模式还没有建立起来,减缓了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推行速度。如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切实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下面就当前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存在问题,提出个人的几点建议。  一、目前税收管理员制度主要存在问题  从总体上看,税务机关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办法是可行的、措施是得力的、成效也是明显的。但我们应当看到,税收管理员制度才刚刚处于起步阶段,还有许多深层次的问题有待解决,各单位推行和落实的进度还很不平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税收管理员制度推行模式不宜简单化。  目前经济正处在高度发展时期,随着大量国有企业的转制、外国资金的涌入、私人资本比重的增加,企业的数量和规模迅猛增长,经营性质、经济类型呈多元化发展态势,财务核算形式和内容更趋复杂。在经济相对发达地区,靠少数税收管理员对众多的纳税户实施户籍管理难度加大,甚至力不从心,更多的要依靠信息网络技术对税源进行精细化管理。而在经济相对落后地区,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地区,税收征管基础薄弱,交通、信息传递不畅,纳税户零星分散,税源管理信息采集质量不高,网络建设滞后,在这种状况下,就不能过分依赖计算网络来提高税源管理,应充分发挥税务管理员的主观能动性,深入管户挖掘税源,无疑会有效地加强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二)基层分局的人员配备与税收管理员制度的要求不相适应,存在税收管理员相对不足的问题。  目前基层分局特别是农村分局一般只有5-8个人,少的负责2-3个乡镇的税收征管工作,多的负责5-6个乡镇的税收征管工作,按税收管理员制度的要求,税收管理员不直接从事税款征收、税务稽查、违章处罚等工作;而且在直接征收税款方面,规定要实行双人上岗制度,严格执行票款分离制度。那么,基层分局特别是农村分局实际上只有2-4人是税收管理员(包括分局长),人均分管1-2个乡镇甚至更多。税收管理员较少,人均管户较多是普遍存在的现象。清远市作为山区市,全市税收管理员所占比例只有25%左右,人均管户在110户以上,人均管户相对较多,这种情况在经济发达地区尤为明显。显然,基层分局特别是农村分局的人员配置与税收管理员制度规定不相适应,使得税收管理员制度的优越性在农村分局无法更好地显示出来。  (三)目前税务人员素质与税收管理员制度的要求不相适应。  税收管理员既要“管户”,又要“管事”,不仅要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服务意识,更要精通税收业务和一定的企业生产经营、财会管理知识,同时还要具备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技能。目前,从我们一线的税收管理员队伍现状来看,大多数人员不是财税院校或财税(财会)专业毕业的,真正熟悉税收业务、具备一定的企业生产经营和财会管理知识的人不多。比如清远市税收管理员队伍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超过75%,但大多数都是通过后期培训、后续教育提高的,正式大专院校毕业的还是相对较少。有的税收管理员业务水平较低,业务能力不强;有的税收管理员安于现状,工作草率马虎,没有深入企业调查了解,涉税信息来源渠道单一,所采集的信息质量不高,税源监控基础薄弱;有的税收管理员管理意识、责任意识不强,管理措施没有落到实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不能满足税收管理员制度对税收管理员的要求,至少可以说还不能完全适应现代税收征管的需要。  (四)税收管理员具体职责有待进一步明确,征管流程衔接不到位。  总局《制度》和省局《实施办法》明确了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职责,解决了“做什么”的问题,但具体“怎么做”,按照什么样的操作流程去做,恐怕管理员自身也感到模糊。目前,我国的税收体制还不完善,缺少一套基本的系统的理论作指导,现行诸税种运行尚不成熟,加上外部经济环境复杂多变,导致各种税收新规和补充文件频频下发,有的属长期规定,有的则为短期行为,税收管理员工作职责本身较多,包括户籍管理、税源监控、发票管理、日常检查、纳税评估、税收宣传等内容,这些工作的具体政策都散存在大量的文件当中,具体操作上要用到哪些政策、执行哪些程序、使用哪些文书、实施上还要结合当地哪些征管实际,税收管理员们往往感到心中没数,甚至无从下手,如何“管事”和“管户”尚须进一步明确。而且,税收管理员所做的工作处于征管流程的“核心环节”,就是监控税源、提高申报纳税质量,前一个环节是征收环节,后一个环节是稽查环节。税收征收、管理和检查各个环节缺乏有效的衔接,信息不能及时沟通共享,往往是各自为政。纳税人的信息如何在这三个环节进行有效衔接,实现信息共享,也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五)管事与管户的结合还不理想,税源管理监控不到位。  近年,税收管理员疲于应付的案头事务性工作不断增多。面对数量众多、规模不一、类型多样的纳税户,管理员想扎实走访调查、深入了解税源确有难度,而部分管理员思想中还存在“重管事,轻管户”的影子,缺乏深入实际,脚踏实地的精神,调查了解不深入、不全面,眼高手低,从而导致了税源掌握不明,影响了征管工作的顺利开展。还有不少管理员将更多的征管力量和注意力都放在了纳税大户的重点管理上,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部分非重点户、重点税源、某些行业和重要部位及环节的管理,并且对税源“事前”监控明显不足,税源的日常调查、预测和分析缺乏广度和深度,对辖区税源监控流于形式,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行业特点、财务核算、资金流向以及纳税情况疏于管理、监管不力,往往是一知半解甚至是全然不知,势必造成税源管理“头重脚轻”,征管基础薄弱,给一些蓄意偷逃税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存在很大的隐患。  (六)考核监督评价机制不完善。  目前,对税收管理员的管理一直没有完善的考核办法,没有量化的考核标准,比如管理责任人在税源管理工作中应做什么,如何做,应达到什么效果等都没有明确的硬性规定,对日常的税源管理工作,都是根据以往的经验进行主观对比判断,无法准确衡量税源管理工作的好坏,致使税源管理工作奖罚无据,未能完全做到责任到岗、责任到人,督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奖惩激励机制还不够健全完善。  (七)信息化程度亟待加强。  1994年以前,一个税收专管员管理的纳税户只有十几户、几十户,而目前我们的税收管理员管理的户数一般有上百户甚至更多,税收征管的任务日趋繁重,征管的压力越来越大,各单位普遍感到人手紧张,征管力量不足。基层税收管理员管户如此之多,如何才能做到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应该说还是主要依靠信息化手段来支撑。而我们的“信息化”和“专业化”尚处于初级阶段,信息采集存储和利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软件的开发与应用仍需继续完善。  二、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几点建议  从目前税收管理员制度推行情况来看,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加强基层分局特别是农村分局队伍建设,充实基层力量。  基层分局特别是农村分局税收征管工作不仅包括税源监控、日常检查、调查核实、纳税服务,还要进行税款征收、违章处罚等,目前人员配置不能满足税收管理员制度的要求,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工作的重点和人力资源的有效组合,进一步充实一线税收管理员力量。可进一步撤并一些小的分局,个别地区甚至可将所有农村分局人员集中办公和协调管理,这样可以增强分局力量,充分发挥现有人员的*5作用。在我省进行“大集中”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可进行适当的机构改革,进一步完善现有职能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可把县级税务机关的税政、征管、规费、法规、登记、纳税人服务中心等职能部门合并为一个职能部门,并将基层分局的计会统票证岗位与县级税务机关的的计会统票证岗位适当撤并,同时,调整征、管、查人员配备,将部分业务能力强、熟悉计算机操作、文化程度较高的年轻人员调整到税收管理员队伍中,切实充实基层分局的税收管理力量。  (二)强化干部思想观念转变和职责定位意识。  要把强化管理的理念贯穿于税收工作中,使每个税收管理员都能够充分认识该项制度的重要现实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转变观念,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要认识到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的主要目的,就是要解决干部责任心不足,税收管理有疏漏的问题,这不是又回到从前,也不是改革的倒退,而是对现行管理制度的一种完善。要清晰税收管理员制度和专管员制度有着很大的区别,当前的税收管理员也不是以前的专管员,税收管理员是“信息采集员、纳税辅导员、税收宣传员、纳税评估员和税收监控员”的身份定位,其主要工作职责是户籍管理、征收管理、发票管理、税政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日常检查和纳税服务,使税务干部近距离接触纳税人,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税源、户籍状况及动态变化,有效解决以前对纳税户情况了解不足,掌握不实,松懈管理,疏于管理的现实。  (三)提高税收管理员的综合素质。  随着经济与税收形势的不断发展,出现许多新事务、新问题、新情况,对税收管理员的政治业务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制定的工作规范和要求,归根到底也在于人的执行,干部素质上不去,工作自然上不去,所以加强干部政治业务培训,增强工作责任感,提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务求实效,不走过场,全面提高税收管理员综合素质是加强税源管理的关键所在。同时,要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形成能上能下、进退有序、管理严格的队伍机制,加大干部淘汰和选拔力度,促使在税务部门形成竞争向上、争创一流、廉洁奉献的队伍风尚,从而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税收管理员队伍。  (四)处理好管事和管户的问题。  税收管理员担负管户和管事的双重职责,两者不可或缺,而且同等重要,我们要对管理员合理分配工作任务,管事较多的同志,责任区要小一些,管户要少一些;相反管事较少的同志,管户的任务要重一些。另外,税收管理员的时间和精力也要作合理的分配。在同志们之间密切协作的基础上,妥善安排时间,既要保证有充足的时间去辖区巡查,又要及时处理工作流程上的业务,对税源切实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的监控。  (五)建立完善岗责绩效考核的管理新机制。  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要加强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建立科学的岗责体系,特别是要建立以考核绩效为手段的管理新机制。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标准。税收管理员制度能否真正落实到位,一个公平、合理的考核标准很关键。要结合优化业务流程和完善岗责体系,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加强对税收管理员的考核与监督。二要进一步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实行严格的税源管理责任追究制度,规范税收管理员的管理行为。坚持责任到岗、考核到人,做到项项有指标,件件有着落。三要探索税收管理员能级管理,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税收管理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夯实税源管理基础,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四要建立工作督查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税收管理员工作巡查制度,不定期开展督查,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确保税收管理员制度真正落实到位。  (六)加强征管业务流程的衔接。  征收、管理、稽查构成相互联系的整体,既要分工明确,又要相互合作,既要有效制约,又要加强协调,实现三者的有机结合,才能构建一套严密的税收征管监控体系。要根据税款征收、税源管理和税务稽查责任分工,明确各环节的衔接方法和配合内容,畅通联系渠道。要以现有征管软件为支撑,加强各环节的信息沟通,形成各个环节之间既相互衔接、密切配合又相互监督制约的协调运行机制,从根本上改变征收、管理和稽查各个环节信息割裂的局面,逐步建立起多渠道的税源监控体系,促进税源管理步入规范化、科学化轨道。  (七)提高税源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税收管理员制度是在信息化支撑条件下形成的管理体制。税收管理员的主要职责是做好纳税人各种信息数据的采集以及最终结果的处理,而大量的数据存储、处理、加工需要靠计算机来完成。通过开发运用“大集中”征管信息系统、税收管理员平台、纳税评估软件等,积极开展征管资料信息化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地采集纳税人生产经营、财务核算等相关信息,保证税源管理资料真实、完整、规范,并对纳税人所有涉税信息进行有效的分析、评估、调查、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税源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从而保障税收计划进度的完成。同时,我们还可以通过运用计算机网络加强内部管理,使税收管理员按照设定的程序依法征收税款和管理税源,从客观上制约了干部的执法行为,使其不允许其超越或凌驾于法律和制度之上,既保证了税收管理员不越权、不越位,也在客观上避免了不廉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