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三大和谐”体系以和谐地税服务和谐社会来源: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作者: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了全面部署。地方税收,是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热点和焦点,是全社会各种利益关系和矛盾的集中体现,决定了其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新的一年,汕头地税工作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委省政府粤东工作会议精神为动力,以省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昇文同志提出的构建税收与经济、征纳双方及地税队伍“三大和谐”为目标,努力确保汕头地税工作“比重提高、位置前移、形象更新”,真正起到服务汕头建设和谐社会的作用。  一、坚持从经济到税收的原则,谋求税收与经济的和谐  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努力实现地税收入与GDP的同步或略快增长,确保年初“开门红”,年中“双过半”,全年“满堂红”,为汕头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善于抓住组织收入的重点,着力实现收入规模和质量的协调发展。抓好税源的预测和管理,加强税源与经济发展内在关联的分析,客观把握收入趋势。加大重点税源的控管力度,强化征管手段。一是突出重点税种抓增收。牢牢抓住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三个重点税种。按照“以票控税、网络比对、税源监控、综合管理”的要求,抓好营业税的管理;按照“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分类管理”的要求,强化核定征收,切实加强企业所得税征管;结合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工作的开展,切实加强高收入行业、高收入群体的监控,突出抓好建安房地产、电力、烟草、电信、金融保险等高收入行业及高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二是突出重点行业抓增收。重点抓好建安房地产、交通运输、金融保险、邮电通讯、饮食服务业的税收征管。三是突出重点企业抓增收。搞好行业指标和企业纵向指标比对,及时发现问题,找准管理的薄弱环节。进一步落实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及时掌握营销情况。集中力量搞好对重点企业的评估,真实反映税源情况。四是突出重点项目抓增收。对于重点项目,要继续实行“双向”监控和台帐管理制度,严防税款流失。  (二)深化对经济税收规律的认识,着力在税源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上下功夫。根据汕头市产业的实际情况,以工艺玩具、毛织、制衣、印刷、食品、文具、音像制品、饮食、建安、房产销售、旅游、交通运输等十多个重点行业为切入点,多层次、多渠道加强与统计、经贸、建设、旅游、交通等部门或各行业协会的沟通联系,掌握行业管理现状,并充分利用“大集中”工程收集掌握的海量数据资料,进行横向和纵向比较,提高税收分析的准确度和税源监控的针对性,及时发现税收政策执行和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制订分行业的税收精细化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工作的实效。  (三)坚持应免(减)尽免(减),确保落实税收政策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和谐。目前,国家在鼓励和支持高新技术、新产品开发以及再就业、残疾人就业等方面制定了许多税收优惠政策,这些税收政策从宏观上体现了国家的产业扶持政策和对弱势群体的关怀。要围绕汕头市的经济发展战略,结合实际,找准促进经济发展的着力点和切入点,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积极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出谋划策,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及时落实到位,以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工业化进程、促进科技进步、做大做强支柱产业和优势企业。同时让税收优惠政策真正惠及社会弱势群体,促进汕头和谐社会的建设。  二、坚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谋求征纳双方的和谐  以推进综合配套改革为契机,把强化管理和优化服务作为地税工作的方向和主题,做到在优化服务中加强管理,在加强管理中优化服务,实现征税与纳税的良性互动,管理与服务的有机融合。  (一)以落实执法责任制为契机,着力打造法治型地税机关。要继续把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作为贯彻依法治税思想的总抓手和主要载体,认真归集和总结试点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实现执法责任的精细化管理。重点是完善三个机制,即环环相扣的权力运行机制、全面细致的考核评议机制和严谨规范的责任追究机制。要进一步强化税收执法风险意识,认真贯彻落实《税收征管法》等国家出台的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税收法制宣传教育,落实《税收执法检查规则》等税收法制工作制度,加大税收执法检查力度,推进税收执法检查日常化,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把依法治税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深化岗责体系改革,着力打造绩效型地税机关。一是推进税务管理的专业化。重点是通过全面建立岗责体系,明确人员岗位职责,对各个岗位提出明确的工作要求和行为规范,以此来引导和约束税务人员的行为。并精心做好人员调配,对重要的工作岗位,要调配素质高、能力强的干部进行充实,对工作量大的岗位,要给予人力上的倾斜,以提升专业化管理水平。二是推进税务管理的制度化建设。要从抓制度建设入手,从上到下全面清理、修订和补充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用制度促进管理规范、保证工作质量。要对修订完善后的制度进行汇篇,并印发全系统执行。三是推进税务管理的现代化。牢固树立“数据管税”的现代化管理理念,立足本地实际,积极创新数据应用的方式方法。搭建纳税评估指标体系,推动纳税评估工作的有效开展。借助大集中平台和数据分析工作,提高稽查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抓紧推行网上申报,建立多元化的申报方式。努力争取成为“广东省财税库行计算机联网系统”在全省的第二批试点,简化办税程序,提高税款入库的安全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强化对数据管理和应用工作的考核,定期向全系统通报考核结果。  (三)创新形式,着力打造服务型地税机关。要强化全程全员全方位服务理念,积极构建“处处是窗口、时时有形象、个个是旗帜”的纳税服务新机制,及时适应不同纳税人对纳税服务的不同需求,努力为纳税人提供多样化、贴近式的服务。重点要做到“四个提升”:一是在税收法律法规的宣传方面,要从简单的说教提升到有计划、有重点、有目的地解疑释难,力争用三年时间,打造汕头地税税收宣传品牌。二是在文明办税、优质服务方面,要从浅层次的解决纳税服务大厅“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提升到深层次的“一窗式”服务上来,即纳税人只需将办税资料交到服务大厅的任何一个窗口,按规定可以一次性办结的当场给予办结,办税项目涉及多环节、多人员的,全部由受理税务人员在规定的时间里跟踪办妥。三是在政策服务方面,要从浅层次的你申报、我审批,提升到主动介入式的税收筹划服务,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帮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做好申请和审批工作。四是在服务形式方面,要从浅层次的侧重税企沟通提升到追求人性化的服务,继续推进无纸化、电子化办税等高效、便民措施,使纳税服务工作更加整体化、系统化,真正让纳税人享受到税收管理信息化的优越性。  三、坚持以人为本,谋求地税队伍内部的和谐  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把治队理念由强化监督管理为主向加强思想教育、探索地税文化的建设方面进行积极引导转变,充分发挥先进文化的激励、凝聚、导向、约束和形象展示功能,推动地税干群和谐奋进,为地税事业全面、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一)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着力解决队伍工作作风问题。当前,干部队伍出现了一些苗头性问题,如工作拖沓、责任淡化、人际关系庸俗化等。要从满足干部的创造欲、成就感出发,通过价值整合,提高全系统的价值共识水平,引导大家以进取心对待事业,以责任心对待岗位,以自律心对待组织,以宽容心对待他人,以平常心对待自己。对一般干部,着重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促其提高思想觉悟、文化素质和精神境界,形成依法诚信治税的动力;对领导干部,着重加强责任观教育,促进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靠人品、人格、能力带队,扩大其权力影响力,靠人格魅力感召广大地税干部努力进取。  (二)对干部队伍实行动态管理,着力解决队伍活力问题。针对地税系统垂直管理相对封闭、人员流动不大的现实,在公务员法和有关政策框架内,积极稳妥地抓好人事制度创新,建立健全干部考核评价、干部竞争择优、干部激励等机制,争取在能上能下方面迈出实质性的步伐,为队伍建设注入活力。要通过制度化的用人导向,激励大家把心思放在工作上,把目光盯在业绩上,把聪明才智用在事业上,保证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三)积极实施人才兴税战略,着力解决队伍结构优化问题。近几年来,汕头地税系统人员的学历结构不断优化,但仍存在高技术、复合型和创新型人才较少,人才资源区域分布不均衡等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或者解决得不好,地税发展就没有后劲。要坚持大教育、大培训方针,在全系统深入实施“人才教育培训工程”,以改善知识结构、增强创新能力、提高综合素质为目标,有计划、有目的地轮训各类人才,使人才发挥更大的作用。还要逐步探索专业人才和奖金福利挂钩的管理办法,推行能级制管理,解决好工作中存在的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充分调动干部队伍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坚持人性化和法制化相结合,着力解决队伍凝聚力和执行力问题。要坚持感情带队的理念,正确处理好刚性管理与柔性管理的关系,多做暖人心、聚人心、稳人心的工作,多教育、多肯定、多激励,把干部的积极性保护好、发挥好、引导好,让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让能干事的人有舞台,实现地税事业与个人发展的“双赢”。同时,要把人性化管理寓于制度管理之中,用制度管理工作,用纪律约束行为,用惩戒警示众人,严格执纪,赏罚分明,令行禁止,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