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税源结构分析及发展建议来源:兰州市国家税务局作者:孙峥嵘 张晓斌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江西省国税局课题组  一、江西税源分布状况及其特点  从税源分布区域看,2005年南昌市税收比重达到33.7%,在中部6省中仅次于湖北武汉(51.8%)。从税源分布企业看,重点税源企业税收占比大,2005年省局监控的210户重点税源企业实交国税税收110.69亿元,占全省国税同口径税收收入总额的59.6%。从税源分布行业看,2005年卷烟、商业、电力、有色金属、钢铁、成品油和汽车等七大行业入库“两税”与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计116.19亿元,占全省国税“两税”与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的62.6%。省局监控的210户重点税源企业也主要集中于制造业(121户,占总户数57.6%)、批发零售企业(35户,占16.7%)、电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企业(32户,占15.2%)、采矿业(16户,占7.6%)。从税源分布内外资经济看,随着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的加大,江西涉外经济发展较快,江西涉外经济税源的总体规模在不断提升,表现为涉外企业纳税户数增多、利用外资规模逐年提高、涉外税收比重不断提升,2005年我省涉外企业达2789户,比2000年增加679户;2005年涉外税收占全省国税同口径税收总额的比重达16.9%,比2001年上升4.2个百分点;2005年涉外税收增收额和增收贡献率分别达7.8亿元和26.6%,比2001年分别增加5.97亿元和9.5个百分点,有力地拉动了总体税收的增长。  从上述江西税源分布情况看,江西税源结构反映的主要特点:  (一)经济税源规模偏小。“十五”时期,江西经济规模进一步扩张,实现GDP14969.48亿元,全省国税(含车购税)共计入库741.25亿元,年均增收额为22.66亿元。但从总体规模来看,仍然偏小,GDP总量仅为全国的2.1%,国税收入总额及年均增长额分别为全国国税的0.97%和0.91%,无论是税收规模和增收额均不足全国的1%。“十五”时期各年度江西国税收入规模在中部六省中排序末位,2005年也分别仅为山西、安徽、河南、湖北和湖南省国税收入的51.1%、57.9%、39.57%、44.2%和48.8%。  (二)投资拉动型增长方式突出。一是投资增幅高。“十五”期间,江西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33.1%,比全国增速高出11.2个百分点。二是当年固定资产转换率高。2001年至2004年转换率均在88%以上。三是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比重逐年提升,由2001年的27.24%提升至2004年的46.57%,占据近半壁江山。由此带来了产能扩张式的经济增长较为突出。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主要工业产品如化学纤维、化学原料药、机制纸、卷烟、成品钢材、发电量、原油加工量、汽车、机床和水泥等产量达到了2000年的2.6倍、3.1倍、2.7倍、1.6倍、3.6倍、1.7倍、1.1倍、1.6倍、1.2倍和2.5倍。  (三)工业实现税收占比明显提升。“十五”时期,江西*9、二、三产业结构逐步调整优化。2000年三次产业结构为24.2∶35.0∶40.8,而2005年已调整为19.0∶47.2∶33.8,*9、三产业比重分别下降了5.2和7个百分点,第二产业上升了12.2个百分点,其中工业上升了8.8个百分点。结构的调整变化带动了工业税收的快速增长。“十五”时期,江西国税工业领域入库税收529.88亿元,占税收总额(不含海关代征)的75.43%。从各年发展情况看,税收比重逐年提高,平均每年提高0.84个百分点。从税收增收贡献能力看,工业税收成为拉动税收增长的主导性力量,“十五”累计增收贡献率达到83.04%。  (四)宏观税负水平偏低。2004和2005年,江西GDP国税负担率分别为5.00%和5.06%,分别比全国同期同口径税负低5.98和6.52个百分点;全国扣除京、津、沪三市后2004和2005年税负率分别为9.53%和9.97%,高出江西4.53和4.91个百分点;江西工业增加值增值税负担率分别为8.08%和7.75%,分别低于全国3.22和5.18个百分点;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商业增值税负担率分别为2.05%和1.95%,分别低于全国0.58和0.81个百分点。以上表明,江西GDP国税负担率低于全国水平40%以上,工业增加值增值税负担率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商业增值税负担率低于全国水平20%以上。与全国相比,江西宏观税负指标表现为上升缓慢或不升反降或下降较多等三种态势,差距呈拉大趋势。  (五)经济税源外贸依存度较低。“十五”时期虽然江西外向型经济取得了较快发展,外贸规模年均增长20.1%,海关进口税收和免抵调库税收也分别实现年均24.6%和85.1%的增长,并呈逐年加快发展之势,但与全国相比仍显滞后。一是与经济规模不相适应,2005年江西外贸总额仅占全国的0.29%,而经济规模占2.2%,两者相差1.91个百分点。二是外贸依存度偏低且增长缓慢,“十五”时期江西经济外贸依存度分别为5.82%、5.72%、7.39%、8.46%和8.23%,总体虽呈现上升趋势,但与发达地区和全国水平(2005年全国外贸依存度已达63.9%)相比差距甚大,在中部地区也仅比河南省略高。倘若考虑加工贸易影响,江西外贸依存度还应平均降低约0.7个百分点。三是出口产品结构偏重传统商品及农副产品。2005年,江西纺织品出口及服装、鞋类商品出口达79394万美元,农副产品如木制品、烟花、塑料制品、烤鳗等达15179万美元,分别占出口总额32.5%和6.2%,而高新技术和机电产品出口分别仅占3.3%和19.2%。  二、江西税源结构反映的主要问题及其形成原因  (一)税源质量问题。这主要反映在大型骨干企业发展相对滞缓,税源缺乏强力支撑,以及地方主导产品科技含量不高影响了产品的增值能力这样两个方面。大型企业在规模效应、研发投入、人力资本、开拓市场等方面具有中小企业无可比拟的优势。与中部其他省份相比,江西大型骨干企业的发展处于落后状态(见下表)。2004年,江西大中型企业数量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均值在中部地区均处末位。江西经济和国税收入明显缺少一批龙头企业的带动。2005年,省国税局监控的210户重点企业中,销售过百亿的仅4家。据统计,2005年江西缴纳国税上亿元企业26户,0.5至亿元的企业13户,0.1-1亿元的企业104户;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500万元以上的企业175户,占全国同口径企业户数1.65%,缴纳“两税”95.59亿元,占全国同口径企业“两税”收入比重仅为1.53%。2005年,全国有43户入库增值税10亿元以上企业和44户企业入库企业所得税8亿元以上企业,江西均为空白,全国有47户企业入库消费税8亿元以上,江西仅南昌烟厂位列其中。  2004年全部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单位数和总产值比较表  项目地区  江西  山西  安徽  河南  湖北  湖南  企业单位数(户)  3445  3355  4456  9620  6542  6529  工业增加值(100millionyuan)  618  1243  1082  2333  1665  1198  平均工业增加值  0.1794  0.3705  0.2428  0.2425  0.2545  0.1835  大中型企业单位数(户)  317  609  545  1001  670  507  大中型企业工业产品销售收入  (100millionyuan)  1429  2560  2719  4508  3508  2162  平均工业产品销售收入  0.2218  0.2379  0.2004  0.2220  0.1910  0.2345  2005年,江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值率(工业增加值/产品销售收入)为28.7%,而同期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值率达到35.4%,差距有6.7个百分点。2005年全省和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率(利润总额/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4%和6%,户均利润额分别为305万元和516.8万元,两者均存在较大差距。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江西主要产品的科技含量不高是重要原因之一。与发达地区相比,江西耗能源、材料与劳动力的产品居多,精加工、高科技含量与高附加值的产品偏少。受此影响,近年来多数工业企业有效需求不足,商品供过于求,产品出厂价格持续低迷,纺织、轻工、汽车、石化、建材等行业的主要产品价格明显下降。另外,江西竞争性税源发展缓慢,反映在税收上,2005年全省垄断行业如电力燃气及水的供应业、烟草生产及销售,资源性采矿行业如有色金属、煤炭行业等税收发展较快,入库税收79.4亿元,同比增长28.3%,高出同口径税收增幅9.5个百分点,税收增量达到17.5亿元,占全省国税同口径税收增量的59.6%,拉动税收增长11.1个百分点,这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我省竞争性行业税收发展缓慢的局面。  (二)产业集聚效应不明显。长期以来,江西各地都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以发展地区工业经济,但是由于缺乏必要和统一的产业衔接和发展政策,各自为战,致使重复建设问题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产业整合力度不强,如全省五大烟厂尤其是南昌烟厂长期受生产指标因素影响严重制约了其发展,四大钢厂均基本从事低端建筑用钢材生产,产品附加值低,规模效益不明显,单个企业抗风险能力较差。二是产业发展不配套,如2005年全省钢铁产量达到1017.82万吨,却无相关车用钢材产品与省内两大汽车厂车用钢材形成配套。另外,招商引资工作的整体协调不够,以致未能很好地按照产业布局或产业链整体招商,增加了企业扩大再生产成本,导致龙头企业规模受限和产业集群形成困难,引资企业单打独斗或萎缩现象突出。三是上下游产业拉动能力有限。“十五”期间,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较慢,规模较小,反映在减免税上,累计办理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1.13亿元,仅占减免税总额的1.8%,2005年占比更是只有0.7%,大大低于全国7.9%的平均水平;而且上游产业比重较大,上下游企业规模不对称,下游对上游企业的衔接拉动有限。  (三)税源发展后劲不足。一是纳税户数下滑。“十五”期间,江西全省纳税户登记户数呈现一定的增长势头,但由于受提高起征点等政策和经济因素影响,实际纳税户数却呈明显下滑趋势,2005年末为19.6万户,比2000年末减少7.4万户,下降27.5%。二是新增税源企业不“强”。到目前为止,江西吸引的具有世界500强背景的项目只有21个,从事制造业的项目不足10个,且尚在经营的世界500强制造企业只有3户,与全国拥有世界500强八成从事制造业的局面存在较大反差,而且为吸引招商,各地竞相出台税收优惠政策,致使其带来的税收效益不明显。三是重点税源企业不“重”。江西重点税源基本依靠资源消耗型以及烟草公司等本地消费型企业,许多重点企业存在投入不足、设备老化、技术进步缓慢以及市场竞争力不强等问题,加之近年来企业增值空间受产品销价下降与上游产品涨价双重挤压,经营效益不理想,增值税与所得税税源受到较大影响。2005年省局监控的210户重点税源企业实交国税收入增幅不大,只有7%,比全省国税税收总额增幅低11.7个百分点。其中85户企业负增长,减收面达到40.5%。其税收占全省国税同口径税收收入总额比重降至59.6%,比2004年下降6.6个百分点,当年增收贡献率仅为24.6%,较其收入比重低35个百分点,增收能力不足与其税收规模比重不相匹配。四是主导行业产品税源不足。卷烟、钢铁、电力、原煤和水泥是我国中部地区各省的主要工业产品,对国税收入的影响举足轻重。就江西而言,上述行业对国税税收总量的贡献逾三成,其产品产销规模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全省国税税收总量和发展速度。考察2004年的数据可知(见下表),与中部其他省份相比,江西这几大产品产量规模偏小、差距明显。其中发电量规模相差甚远,卷烟和水泥产量仅略微高于山西,钢铁产量位列末位。卷烟是高税利行业,河南、湖南、湖北和安徽四省卷烟产量分别为江西的3至6倍,其税收收入更是江西所不能比拟。受主导行业产品产销规模不足制约,江西国税税收缺乏有力支持,税源增长的拉力明显偏弱,我省国税收入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难度加大。  2004年中部六省卷烟、发电量等主要工业产品产量表  产品地区  江西  山西  安徽  河南  湖北  湖南  卷烟(亿支)  326.3  125  951.3  1434.7  1081.2  1350.2  原煤(亿吨)  0.12  3.72  0.79  1.44  0.04  0.3  发电量(亿千瓦小时)  327.8  1049.3  605.9  1185.6  1106  605.2  生铁、钢与成品钢材(万吨)  2161.1  4095  2812.1  2731.9  3853.3  2401.2  水泥(万吨)  2976.1  1923.2  3235.5  5393.6  3767.7  3358.2  (四)税收抗市场风险能力较弱。部分设区市如新余和鹰潭,由于产业结构单一,致使税收收入时常会出现大起大落的情况。前者的钢铁税收占其全市税收收入总额的52.8%,后者的铜冶炼税收占其税收总量的比重更高达65.8%,一旦产业市场强度波动将导致其税收大起大落。其它地区,比如南昌、萍乡和九江等市税收也有这一特点,大多倚重一户或几户重点企业。南昌市倚重卷烟厂、萍乡倚重钢铁厂,九江则倚重石化公司,倚重企业的收入比率均在30%以上。这种状况极不利于税收抗市场风险能力的增强。  (五)税源地区分布失衡。从2005年210户监控企业看,江西重点税源呈现地区间的失衡分布。突出表现:一是重点税源向省会南昌集聚。南昌市人口占全省人口10.5%,2005年有71户重点企业,税收收入占比39.4%;抚州市占全省人口8.8%,其重点企业税收收入占比却仅为1.6%,反差明显。二是产业布局不尽合理,如南昌、九江、赣州市制造业比重过大,技术和资金密集型企业及信息、物流等现代服务业比重较低,未能充分发挥中心城市在资金、技术、人力资源、信息和商机等方面的优势。  (六)总部型重点企业税源外流。按现行财税管理体制,江西的国有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电信、铁路等近40户大中型企业的所得税汇总在北京、深圳、上海等地缴纳。此外,由于江西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许多企业在省内只设子公司、分公司或分部,设在外地的集团总部或总公司存在人为调控产品内部调拨价格、材料采购价格、管理费用和广告费用分摊比例等行为,对分公司或分部就地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进行税收筹划甚至人为的税收调节,给江西的日常税源管理带来一定难度。上述总部型经济对江西实现税源已造成制度性外流或避税性外流,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省税源规模。  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我们认为,除客观上存在的“费挤税”现象,以及一些基层地方政府为鼓励招商引资而自行出台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地方税源的总量及其结构以外,主要还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江西地方经济结构不合理。地方经济结构的发展变化,直接影响地方税源结构的变化,进而影响其税收规模和发展水平。江西地方经济在产业结构和所有制结构上的缺陷,是影响税源结构的重要因素。一般而言,在三次产业中,*9产业税负轻微,第三产业税负较重,第二产业税负较高。2005年江西第二产业税负比全国平均税负水平低4.14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比重偏低,直接影响了税收收入的总体规模及其占GDP比重。二是江西地方经济的运行质量及效益不够理想。经济运行质量不高,必然影响经济效益的增长,进而直接影响税源结构及其税收收入的增长。2005年,江西省工业经济效益已有明显改善,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率达到4%,户均利润额为305万元,但总量较小,税源集中度相对较低。  三、加强江西税源建设的税收政策建议  (一)调整税收优惠政策思路,壮大中心城市经济发展。城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从某种意义上讲,我们可以把城市理解为具有辐射和扩散效应的增长极。但江西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反映的突出问题是,包括南昌在内,所有区域中心城市的这种辐射和扩散效应均表现较弱,支撑区域经济发展的作用发挥不够。因此,从税收角度来说,有助于增长极的形成,应是税收政策调整与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取向。为此建议调整税收优惠政策方向,改生产型增值税为消费型增值税,并首先在一些区域中心城市及工业园区试点,以推动和促进区域中心城市和工业园区的产业集中和投资;同时在财力分配方面,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手段加大对江西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财力支持,以缓解地方和生产企业资金短缺的困难;对重点建设项目适当减征营业税等,以此帮助促进做大做强区域中心城市及工业园区,培育支撑区域经济发展的强劲增长极。  (二)优化产业结构,增强江西工业的质量和效益。目前,江西经济基础薄弱、资金短缺的问题依然突出,因此必须坚定不移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促进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发挥后发优势,通过走引进与消化、吸收和创新相结合的发展道路,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扩大工业发展规模,优化产业布局,壮大工业总量,不断提高工商业经济的质量和效益,进而提升工商业税源的集中度。为此,从税收角度而言,应实行以产业优惠为基本取向的税收优惠政策,在税收上对农产品加工销售、高新技术产业和第三产业等进行重点扶持,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优化产业结构;同时为鼓励和吸引投资者到江西投资,应全面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研究制定鼓励技术创新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税收政策,比如对资源课以重税、允许高科技企业加速折旧等,利用政策手段,鼓励就地建立初级产品深加工基地,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加劳动力就业,以利改变长期以来存在的“中西部欠发达地区资源性产品低出高进,利润双重流失,资源优势无法形成产业优势”的问题。  (三)优化投资结构,确保投资的适度增长。不断优化投资结构,保持投资的适度增长,是确保江西经济稳步增长的前提和基础。决定投资结构及投资增长的因素主要有三:一是国家的发展战略;二是政策导向;三是潜在的民间资本总量。相对而言,江西经济实力较弱,要确保投资的适度增长,就必须走投资多元化、社会化和市场化的发展之路,依靠国家财力支持以及国家政策引导,促进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产业向中部地区转移,引导或吸纳区域外投资及民间投资。为此,一方面要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以规范而有效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江西等欠发达地区重点税源或地方支柱企业的税收返还比例、专项补贴,以及资本融资力度,吸引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另一方面,积极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给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以同等的市场法制与政府服务,促进非国有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进一步突出汽车和卷烟制造等高税收效益行业发展,培育有色金属资源类龙头企业,巩固发展冶金、电力、成品油、建材等传统产业,壮大高新技术企业,以及整合景德镇陶瓷、井冈山旅游等特色品牌资源,在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拓展产品市场方面做好文章,不断提高税收规模。从税收角度来说,我们建议,借鉴欧美等国家发展欠发达地区的经验,对包括江西在内的部分经济欠发达地区实行一定限度的税收差别税率制度,以引导资金和产业流向。同时,对国家鼓励出口的产品(如农产品、汽车、船舶、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列入专项退税,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以减轻江西等欠发达地区财政负担。  (四)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将应征税收及时足额组织入库。加强税收管理是减少税收流失提高税收效率的必然要求。目前,江西国税收入占GDP的比重偏低,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我们在税收征管和税收管理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因此,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税收成本和税收质量观念,加强税收管理制度建设,严格执法,整顿税收秩序,优化税收环境,坚持走信息化、科技化道路,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大力推进税收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和规范化,实现对税源税收的有效监控,堵塞漏洞,不断提高税源监控能力、税收征收能力、税收执法能力和税收服务能力,将应征税收及时足额组织入库,确保经济发展成果及时反映到税收收入上来,为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战略目标而不懈努力。  课题组组长:邬小婷  课题组成员:黄最东钟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