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以税收为主要筹措手段的社保基金来源:《中国税务》作者:曾耀辉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之一。达到这个目标对构建和谐社会至关重要,然而对我国这样一个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人口大国来说,任务非常艰巨,其中,如何筹集充裕的社会保障资金又是其中的关键。世界银行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在一定的假设条件下,按照目前的制度模式,2001年到2075年间,中国基本养老保险的收支缺口将高达9.15万亿元。笔者认为,只有立足我国实际不断创新,充分运用好以税收为主的各种筹集手段,才能在较短时间内建立起强大的国家社保基金,从而早日达到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 一、开征社会保障税,为社保基金提供坚实可靠的基本来源 目前社会保障费的收取存在缺乏过硬的法律保障、筹集渠道不规范、征收对象窄、欠费严重等诸多问题,必须改为法律刚性强、税基较宽、征收手段和征收额有保障的社会保障税。费改税后,不仅能为社保基金提供坚实可靠的基本来源,而且还由于征收率降低和筹集资金较充裕而有利于减轻企业和财政的负担。有相对稳定收入来源的从业人员,包括各类企业职工、进城农民工等,都应纳入社会保障范畴,所在企业和个人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障税,这样一些企业不主动参保的问题亦可迎刃而解。社会保障税的税率应考虑全国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实,实行15%-20%左右的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参保人和单位各负担一半。社会保障应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并把社会保障税列为中央专项税,由国税机关统一征收。 二、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作为专项收入充实社保基金 尽早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不仅可调节社会收入分配,缓解贫富悬殊的矛盾,还可将两项税收作为由国税机关征收的专项税用于充实社保基金。遗产税和赠与税应实行超额累进税率,近期税率以5%-45%为宜,并设定适当的免征额。 三、制定优惠政策引导社会和个人捐助社保基金 社保基金亦可通过大力吸收社会和个人捐款的方式充实,并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进行引导。国家可允许企业社保基金捐款在所得税前列支,并允许企业在资金周转困难时缓缴不超过捐款部分的应缴社保费或社保税;向社保基金捐赠的个人在有困难需要扶助时可得到社保基金的相应支持。 四、向取得国家不可再生稀缺资源开采使用权行为征收统筹金或加收社保税充实社保基金 国家不可再生稀缺资源如矿产、石油、天然气和土地等,其开采和使用关系到国家与民族的生存和命运,为限制其开采和使用,可提高其开采和使用的代价,在现有税制框架基础上,再对这些资源的开采权或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征收适当的统筹金,或直接征收一道社会保障税,以充实社保基金。 五、将国家给企业的无偿投资和减免税作为社保基金资产,参与企业分红充实社保基金 在采取包括中央财政预算拨款、依法划转部分国有资产、国有股减持收入和彩票公益金收入等方式充实社会保障基金的同时,还有必要将国家直接给企业的无偿投资和减免税作为社保基金资产,因为这些资金本来就是国家资金,国家投入获得相应的收益回报天经地义。这样既可通过参与企业分红不断充实社保基金,还能加强监管,防止相关企业滥用这部分国家资金。 六、建立社保成长基金 社保成长基金是由国家设立,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收益专门用于补充社保费用不足的基金。通过建立社保成长基金,给与该基金包括税收优惠政策在内的适当政策倾斜,为基金开辟收益比较稳定的投资渠道,规定投资者能参与基金分红,并确保随时返本给投资人,从而吸引居民、企业和社会资金购买,不断做大做强基金,并将基金增值收益补充社保基金。 七、用国家垄断性资源非正常涨价部分的收益充实社保基金 国家垄断性资源如铁路和民航客运、水、电、原油、天然气等,对其非正常涨价部分的收益,可全部或大部分收归国家,充实社保基金。如铁路和民航客运在“五一”、“十一”与春节长假期间票源供不应求,可根据需求适当提高票价,但涨价部分的收益全部或大部分补充社保基金。又如我国原油和天然气价格与国际油价相比长期偏低,两者价格最终接轨是大势所趋,可有意识地分步涨价,并将涨价收益充实社保基金。 八、货币升值收益进入社保基金 我国人民币升值潜力较大,在确保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稳定的前提下,可有计划按步骤采取增加货币投放量等相应措施,缓解人民币升值压力,同时将增加的货币投放量充实社保基金。 九、在农村和城镇个人中推行社会保障 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把广大农民和城镇个体户与无业居民纳入到社会保障体系中来。因此,必须尽快制定出新的包括农民和城镇居民个人在内的全体公民社会保障办法,特别是切实可行的社保费筹集办法。农民和城镇居民个人交纳社保费可实行优惠,有困难还可随时保本退还社保费,通过由政府出大头,个人合理负担一部分,使他们都能享受到社会保障。 十、制定颁布《社会保障法》,规范社保基金管理,确保社保基金保值增值 要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体系正常运转和社保基金安全,必须以相应的法律法规作保障。而我国目前只颁布了《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等国务院条例,相关立法在人大立法层面上是空白,特别是至今尚未制定一部关于社会保障的基本法律,这与社会保障的强制性、统一性要求和它对全体公民来说所具有的重要性是极不相称的。因此,必须尽早制定颁布《社会保障法》,明确社会保障参与者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社保管理部门的职责范围,确保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快速健康发展,也使社会保障税的制定实施有法可依。同时,中央财政应编制社会保障预算,把社会保障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应建立和健全社保基金筹集管理使用制度和违规惩处与违规举报奖励机制,确保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重要作用。 (作者单位:上饶市国税局)
-
关注公众号
快扫码关注
公众号吧
- 赞1
-
版权声明: 1、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2、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