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税源管理的点滴思考来源:作者:尹平达 袁富春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税源管理是税收工作的基础,是在将各类应纳税的单位和个人列入税收管理范围,并对其经营情况和收入情况进行监控的基础上,对其应纳税及已纳税的情况进行核实并采取相应措施的管理工作。税源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整个税收管理工作的质量和组织税收收入这一中心工作。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的多元化发展,税源结构出现了向“宽领域、多层次”发展的新特点,一些隐蔽性、流动性大、收入难以核实的经营行为大大增加,税源管理的难度进一步加大。税源管理中存在着户籍管理不到位、税源监控不严格、税源管理方式粗放等问题,导致国家税款流失严重。如何强化税源管理越来越成为各级税务机关需要尽早破解的重大课题。本文在此提出几点思考,旨在抛砖引玉。一、要细化税源,做到心中有数古人云:“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税源管理也是如此。当前税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最突出的问题之一就是税源底数不清、不细,从而导致了税源监控不到位,税收流失严重。细化税源是管理好税源的前提与首要条件。只有心中有“税源”,才能消除税源管理的“盲区”。对税源细化可以从分户、分行业、分税种三方面入手,全面了解掌握税源分户、分行业、分税种情况,并根据各自的增减变化对税源进行动态管理,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强化管理。二、要精化管理,做到分类监控精化管理的核心就是对税源进行分类监控。分类监控就是针对不同类型的纳税人,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和纳税人信誉好坏程度,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类,实施与之相对应的管理办法,从而实行有效监控。要根据纳税人的性质、行业、税源的大小和征收管理的难易程序及财务核算健全情况对税源进行分类,将税源分为重点税源、一般税源、和个体税源三类,并实施不同的管理办法。对重点税源实行重点监控、跟踪管理,要分企业、分项目建立重点税源监控台帐,及时掌握重点税源增减变化情况,实行分局长、副分局长、户籍管理员三级控管,定期对纳税人的经营情况进行调查,按季实施纳税辅导,全面实行纳税信誉等级制度;对一般税源采取自行申报、重点检查、以查促管的办法,即由分局管理部门根据纳税人申报资料及日常掌握的各种信息,运用一定的技术方法驿纳税资料进行审核分析,及时发现纳税申报的错误和异常申报现象,交由稽查部门检查处理。;对个体税源,应按照“抓住大户、管好中户、规范小户、监控散户”的原则,规范税负定额核定程序和标准,在城区全面推行定期定额人机定税管理信息系统,通过人机结合的方式,实行二级评议定额调整制度,公正、公平、公开核定个体工商业户的税负,有效地解决 “大户不高,小户不低”的问题。有效地制约税负核定中的“人情税”现象,规范个体税源的税收征管。三、要强化措施,做到多管齐下1、强化户籍管理。对纳税人户籍实行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定期对辖区内的管户进行清理检查,杜绝漏征漏管。对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和固定个体工商户,要全面进行税务登记,建立控管台账并纳入江西地税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对在集贸市场、街道及农村长期(三个月以上)摆摊设点经营的纳税人,缴纳财产行为税(房屋出租、自用车船等)和没有代扣缴个人所得税的自然人也应建立控管台账并纳入江西地税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对负有扣缴义务的扣缴义务人要全面进行扣缴税款登记,建立控管台账并纳入江西地税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对纳税人(含扣缴单位、工程建设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出租房屋户)在GIS系统中进行定位并建立户籍管理;对GIS系统中纳税人(同上)应采集好相关数据。2、强化以票控税。完善发票管理规程,对领用或自印单位名称发票的纳税人资格进行行政许可审查,积极推广运用税控收款机,扩大有奖发票使用范围,把以票控税措施落到实处,特别是饮食业、旅店业、建筑业、娱乐业和房地产开发业等。3、强化纳税评估。实行按月评估,积极开展纳税评估,在指定专人做好企业纳税申报资料、认证报税资料的收集、整理、比对等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对相关涉税指标的分析评估,强化对税源动态监控。4、加强欠税和停歇复业管理。欠税是一种沉淀税源,必须全程跟踪管理,力求清缴陈欠、杜绝新欠。对停歇业户要进行调查核实,并要有调查记录,没有清缴税款和封存未用发票、发票购领簿、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的不予停歇业。加强内部监督,发现假停歇业户对内对外都要实行处罚。5、规范民主评税。按照省局《民主评税管理办法》中“业户自报,调查摸底,定额拟定,张榜公示,定额调查,下达定额”等有关程序进入人机定税(纯营业税户),要有典型调查登记,对纳税人的有关定额指标、参数要认真调查,不能出现明显偏差,尽可能使税负正确反映纳税人真实的经营状况。6、规范外埠经营管理。对接收外埠经营的外管证,必须对其经营项目进行实地核查;外管证开具管理应对纳税人提供的有关开具外管证资料进行审核,明显与实际不符的不予开具。7、做好委托代征单位的资格审核工作。对代征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料进行审核,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符不予办理;对代征单位应按要求进行辅导。8、加强日常检查。依据纳税评估或日常税收征管中发现的疑点,加大巡查巡管力度,每月巡查巡管率达10%以上,并要有详细的巡查巡管记录。充分运用日常检查这一管理手段,进行税务检查,提高税源监控的广度和深度。9、加大对税源户的稽查力度。将对税源户的稽查纳入日常稽查范围,把工作做在平时,以及时发现和堵塞税源漏洞,要有重点稽查的意识,对连续三个月未申报,又确实难以查找的非正常户进行重点稽查,同时必须加大对漏征漏管户的打击力度,对漏征漏管户,一经查处,都必须进行补税和罚款;对触犯刑律的,必须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处,绝不能以补代罚或以罚代刑。以此来震慑那些动机不纯的税源户。10、建立和完善协税护税机制。由于受人力、财力的制约,地税机关不可能将所有的税源都纳入控制范围内,特别是隐性税源和流动性税源,这就需要建立和完善社会协税护税网络,形成全方位的协税护税格局。同时,通过建立税收违法案件举报有奖制度,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协税护税积极性。四、要量化考核,做到责任明确严格按照“税源管理责任到人,谁管理,谁负责到底”的原则,加大对税源管理工作的考核力度,把税源管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建立一套严密的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包括税务登记率、漏征漏管率、纳税申报率、征期入库率、催收催报率、发票核查率、稽查处罚率、强制执行率、举报案件查结率、查补入库率等。对考核成绩突出的个人,给予奖励,对不达标的,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要通过建立目标考核奖惩机制,明晰税源管理责任,细化、量化考核标准,严格考核,坚决兑现,彻底解决税源管理中存在的“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现象,真正把税源管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作者单位:吉安市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