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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发挥税收职能 构建和谐社会 来源:中国税网 作者:杨继元 日期:2008-02-25 字号[ 大 中 小 ]   一、树立构建和谐社会的税收理念  税务部门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要着重树立以下五个税收理念:一是树立税收经济观。经济决定税收,税收来源于经济。只有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税收才能不断发展壮大。税收工作要始终围绕和服务经济建设大局,通过发挥税收职能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二是树立税收法治观。和谐社会一定是法治社会。要不断加强税收法治建设,依靠税收法律制度规范征纳双方的行为,坚持依法征税,倡导诚信纳税,提高公民的税法遵从度,营造和谐的税收法治氛围。三是树立税收诚信观。诚信友爱是和谐社会的主要标志。要在全社会打造诚信税收,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征税、文明执法,纳税人应当诚实守信、依法纳税、履行义务,社会各界应当关心税收、理解税收、支持税收,使税收更好地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财力支撑。四是树立税收效率观。要建立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和谐社会,可以通过追求效率的税制设计,使社会生产力进一步得到解放,使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和劳动得到尊重与发挥。同时,要讲求征税效率、纳税效率和用税效率,降低征收成本,优化办税效率,提高投资效益。五是树立税收生态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要寻求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a1结合点。在税制设计和税收政策的制定上,要特别注重人均资源占有量较少和生态环境比较脆弱的国情,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  二、完善构建和谐社会的税收制度  税收具有筹集国家财政收入、调节经济和调节分配的职能,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而,只有税收制度的变革和创新,才能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更好地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要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积极推进税制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税收制度。一是继续推进税费改革。通过费改税,减轻企业和个人的税费负担,激发和调动投资人的创业积极性,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本着多予、少取、放活的原则,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减免农业税,减轻农民负担,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二是改革和完善已开征的税种。加快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进程,扩大消费税征收范围,尽快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改进和完善地方税收,增强企业发展后劲,促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为各类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三是研究开征新的税种和出台新的税收扶持政策。将社会保险费改为社会保障税,救助弱势群体,协调利益分配。要配合国家对土地实行最严格的保护政策,修订和完善耕地占用税制度。认真研究并出台有关支持中部崛起、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和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一系列税收政策。通过政策扶持和税收调节,缓解社会冲突,促进和谐发展。四是完善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税收政策。继续落实好西部大开发和支持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实施鼓励中部崛起的税收扶持政策,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和谐发展。五是规范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要依法清理和规范税收优惠政策,跟踪优惠政策的经济社会效益。不折不扣地落实促进下岗再就业、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涉农等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完善民政福利企业、资源综合利用、废旧物资经营、农副产品加工等税收政策。六是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针对社会生活中个人收入差距不断加大的趋势,通过调整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等办法,强化个人所得税征管,调节社会分配,缩小收入差距,减少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  三、培养构建和谐社会的征纳关系  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公平、秩序、民主、和谐的新型税收征纳关系,要注意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一是执法与服务的关系。要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寻求严格执法与优化服务的a1结合点,寓执法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执法,在执法中服务。要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相平等的意识,做到依法治税与文明服务的和谐统一,推行多元化申报方式,完善12366纳税服务热线,全面实施一窗式管理、一站式服务。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办税流程,提高办税效率,改善征纳关系。二是权力与义务的关系。要依法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把纳税服务提升到法制化的层面,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形成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优化服务、诚信纳税的和谐征纳关系。三是效益与成本的关系。税务机关在执法和服务过程中,要进一步增强效益成本意识,既要降低税收成本,又要降低纳税成本;既要提高征管效率,又要提高办税效率。要广泛应用信息技术,遵循精细化管理理念,解决好人机结合,提高税收管理效能。要简化合并纳税资料,实现纳税信息的一户式储存,建立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制度,减少对纳税人的检查次数,切实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四是教育与惩治的关系。要广泛开展税收宣传活动,通过进政策上门、送税法入户等形式,落实文明办税八公开制度,提高全社会的税法遵从度。坚持依法治税,把教育与惩治相统一,增进征纳双方的理解和沟通,避免激化矛盾,形成和谐融洽的税收征纳关系。  四、营造构建和谐社会的税收环境  只有建立起一个公平、和谐和富有生机的税收环境,才能更好地发挥税收职能,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和发展。一是营造良好的税法环境。针对现阶段我国税收立法级次低,缺乏权威性和严肃性的实际,进一步完善税收立法,加快税收基本法、所得税、流转税、出口退税等方面的立法进程,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为稳定、公平、透明的税收环境,增强税收对经济行为的规范和引导。要贯彻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认真落实各项配套制度和办法,严格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杜绝执法随意性。强化税务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落实重大案件查办责任制、重大案件报告和督办制度,提高税务行政执法水平。二是营造良好的税收秩序。认真开展日常税务稽查和税收专项检查,加大对重大案件的查处力度,推行稽查预告制度、约谈制度和案件复查制度,力争查一个企业,规范一个行业;查一个行业,规范一个地区。全面实施一级稽查,执行重大案件集体审理制度,加强稽查案例的分析和曝光。通过严厉打击各种偷逃骗税行为,切实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三是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一方面,要强化基层建设,活跃文化生活,尽量为税务干部解除后顾之忧,提供宽松、和谐的工作、生活环境;另一方面,税务部门要经常性地向地方领导汇报请示,虚心接受人大、政协等部门的监督,切实抓好行风评议工作,加强与财政、工商、金融、海关、公安等部门的协作,搞好信息交流与共享,为税收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四是营造良好的纳税、协税和护税意识。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使纳税人懂得,依法诚信纳税是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既是履行法律责任,也是*4的信用证明,在全社会形成守法经营、诚信纳税的良好风气。要建立群众性的协税、护税网络,完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制度,落实涉税举报奖励办法,形成依法治税合力。  五、打造构建和谐社会的税收队伍  构建和谐社会,从根本上说应该着眼于人,这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出发点。要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加强税务干部队伍素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开展创建先进领导班子活动,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入手,力争把各级税务部门领导班子建设成学习型组织、创新型团队、实干型集体、廉洁型班子。全面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推行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完善后备干部管理办法,规范领导班子巡视制度,提高执政能力,增强驾驭全局水平。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根据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创新思路,贴近实际,改进方法,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困难相结合,把培养教育与激励引导相结合,广泛开展以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引导税务干部把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干部职工自我价值和税收事业目标正确地统一起来,自觉忠诚税收工作,热爱税收事业。研究税收文化建设。在丰富多彩的精神文明创建中,要完善制度,创新载体,活跃形式,采用课题项目和理论研讨等形式,总结、提炼出具有行业特征、展示团队精神和涵盖文化底蕴的税收文化。通过发挥文化的辐射力、渗透力、影响力和感召力,使税务干部在“蓬生麻中,不扶自直”的潜移默化中,形成新理念,创造新业绩,展示新形象。加大教育培训力度。要围绕加强学习型组织建设,丰富教育形式,注重培训质量,以法律知识、税收业务、计算机信息技术和现代管理理念为重点,提高税收干部的综合素质,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服务规范的税务干部队伍。积极推行能级管理。要积极探索建立能级管理机制,根据不同工作岗位对干部综合素质和专项业务技能的需求,将干部职工的实际能力和工作业绩进行综合评价,把政策性基本工资以外的津贴、补贴等收入纳入能级考核范围,实行级酬挂钩,做到以能定级,以级定岗,以岗定责,以绩定酬。通过推行能级管理,逐步形成鼓励争优创先、适合干事创业的运作机制和工作氛围,创造税务人员为构建和谐社会而施展才智的环境和平台。  作者单位: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税收,是国民经济最为重要的调节器,随着经济的发展,税收法律愈发繁杂,税收调整愈发频繁,作为企业财务人员,掌握着企业的税收命脉,迫切需要综合的税务管理能力,加入税务经理专修班,掌握税务实务、税务筹划、税务稽查、税务行政复议,拓宽税务处理软技能,成为优秀的财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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