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式”稽查方法的实践与探讨来源:江苏国税网作者:仇庚彦周进军谢文艺日期:2008-05-16字号[ 大 中 小 ]   随着偷逃税者的违法手段日趋隐蔽化和多样化,少数纳税人在隐瞒各类收入或虚列各项费用之前就做好了充分的策划和技术处理,从而使稽查人员采用“就账查账,账实相核”的方法已很难查出违法问题,这就要求稽查人员不断创新稽查方式方法,提高稽查方法的实效性。东海县国税局推行“中医式”稽查方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中医式”稽查方法的实践  从多年的稽查工作实践中,我们日益感觉到,仅就账论账,单纯地看进、销项发票,如果没有足够的案情线索,很难查出企业增值税方面的涉税问题。为此,笔者认为中华医学诊断病情的传统理念、主要方法与税务稽查工作有相通之处,在开展稽查工作中,对纳税人采取“望闻问切”,即所谓的“中医式”稽查,“诊出”纳税人偷税的“病因”,收到了明显成效。  下面通过对一具体案例来说明“中医式”稽查新概念在日常稽查工作中所体现出的良好表现。  2007年10月16日,根据上级工作安排,稽查人员对某一般纳税人甲企业2005-2006年增值税涉税情况进行检查,甲企业主营为工业原材料初加工,2005年1月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经初步检查,甲企业进项主要是电费及原材料收购,电费是供电公司开具的专用发票,原材料收购的进项发票是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的专用发票,销售收入与仓库出库单基本相符,各项资金往来也无异常,税负基本与同行业相符,暂未发现有增值税违章行为。  单纯从账面上是发现不了问题,稽查人员以“中医”式稽查新方法来为该纳税人‘诊断’。  首先是“望”。通过实地查看,发现该纳税人甲企业与另一纳税人乙共用一处经营场所,且为乙提供原材料。  “闻”,通过对相关人员的了解,发现甲企业以前是乙企业的一个原料生产车间,04年分立后成立甲企业,原为小规模纳税人,由于甲企业生产技术先进、效益较好,经营规模不断扩大,04年当年销售收入很快就超过100万元,2005年1月被主管税务机关强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联想到甲企业2005年电费进项税就20多万元,2004年产量与2005年相当,甲企业2004年电费进项在哪儿呢?针对这一问题,稽查人员用“问”的方法分别对甲、乙企业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很快就从他们吱吱唔唔、紧张矛盾的谈话中印证发现的问题,初步确定甲企业2004年的电费被乙企业抵扣了。  “切”,稽查人员再次延伸检查了甲企业04年电费交纳情况,发现甲企业2004年根本就没有交电费的任何凭证。紧接着稽查人员又对乙企业进行了相关检查:明显地乙企业2004年电费占生产成本的比例比2005年高出近三分之一,正好多出近20万元的电费进项。稽查人员又马不停蹄在从电力部门处取得的2005年甲企业认定一般纳税人后新安装的变压器、电表等相关证据。  在合理的稽查分析及关键证据面前,甲、乙企业承认了他们的违法事实:由于同在一处经营场所,甲企业又是小规模纳税人,其取得的电费进项税没什么用处,两家一协商,干脆甲以货抵乙企业提供的电费。稽查人员很快取得了两家企业隐匿的2004年甲企业用电凭证及以货物抵电费的凭证,一个隐瞒销售收入、一个接受虚假的进项税,各偷税24万元,分别被处以一倍罚款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通过这个案例可以发现:“中医式”检查方法丰富了日常稽查手段,提高稽查办案的水平和质量,2007年,东海县国税稽查部门利用“中医式”稽查法,先后查补税160多万元“中医式”稽查法在推进稽查工作科学化、精细化、大力整顿、规范税收秩序中发挥一定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中医式”稽查方法的思考  纳税人的偷税手段日趋专业性、技术性和隐蔽性,特别是在一些个体私营企业账簿不全,做假账、“两套账”、现金交易等,给税务稽查工作带来了很大的考验,仅就账论账,难以查出问题。所以,采取“中医式”稽查,推进稽查工作科学化、精细化,进一步提高稽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成为必需。  “中医式”稽查就是要对纳税人进行全方位的检查,通过“望闻问切”等手段“诊”出纳税人账务处理、成本核算、生产经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合理的联想、推算,找出纳税人在涉税问题上存在的蛛丝马迹,从而一举查处涉税违法行为。推行“中医式”稽查一方面有利于提升稽查实效性和实用性,提高稽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丰富了稽查手段;另一方面也对稽查工作和稽查人员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是推行“中医式”稽查的基础。一是稽查干部要不断提高业务素质,熟练掌握税收业务、财务会计等知识,并能够充分利用理论指导实践,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这样才能够将稽查分析的结果运用到具体的税务检查工作中。二是稽查干部要具有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中医式”稽查主要通过表面观察,进而分析问题存在的可能及原因,所以只有具备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才会将“中医式”稽查发挥到极至。三是稽查干部要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要掌握不同的稽查案例和稽查工作经验,以便于综合“望闻问切”的结果,对检查对象进行综合描述,找出检查的切入点,工作往往会事半功倍。  (二)深入一线掌握实情,善于从表象发现问题,即“会望”,是“中医式”稽查的首要环节。稽查干部要深入现场进行细致调查,到车间仓库、营业场所等地对纳税人的生产规模、房屋数量、占地面积、存货数量等表面上能看到的现象进行实地调查分析,初步掌握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然后与纳税人的账面情况进行核对,从总量上估测纳税人是否存在实际情况同账面数字不符,通过“望”的环节,整体掌握纳税人经营情况。  (三)广泛听取和占用纳税人的生产经营信息,即“多闻”,是“中医式”稽查不可缺少的环节。一方面要听取纳税人、财务人员关于生产经营情况的介绍,了解纳税人的总体规模、生产组织形式、财务核算方式、发票管理办法、税款计提和缴纳方式等,多掌握检查信息,力求发现疑点,检查纳税人是否依法进行了正常的生产管理,财务制度是否健全,发票使用是否符合规定。另一方面要加强与纳税人相关部门的联系,广泛“听”取纳税人信息,必要时也可到与其有业务联系的相关单位了解情况,检查纳税人是否有转移收入或隐瞒收入等行为。  (四)善于从纳税人、生产人员和财务人员挖掘有价值的涉税信息,即“巧问”,是“中医式”稽查不可或缺的一环。稽查人员要能够通过约谈取证、质询等方式,向纳税人、生产人员和财务人员询问有关纳税人生产、管理和财务等方面的问题。如,进货途径、工艺流程、销售渠道、记账方式、纳税人缴纳税款情况,检查纳税人实际生产经营项目同账簿反映情况是否有出入、计算税金方法是否正确,对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执行是否到位。  (五)能够分析所掌握的信息,找准纳税人问题“症结”,找出检查的切入点,即“能切”,是“中医式”稽查的关键环节。稽查人员一方面要能够熟练地利用自己所掌握的财务、税法知识的基础上,对纳税人的账簿、凭证、报表等会计资料及纳税资料进行检查,这是税务检查中一项最重要的内容。通过对纳税人会计资料中的科目设置是否正确、账务处理是否规范、数字计算是否准确、成本核算是否符合规定、费用的支出是否合理等方面的检查,核实纳税人有无隐瞒虚报收入偷税、逃税;有无弄虚作假、扩大开支、乱摊成本、减少或截留税收等行为。另一方面,要能够对“望、闻、问”环节所掌握的信息进行分析,通过合理的推理、测算,发现纳税人涉税违法行为,找出检查工作的切入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深入细致地检查,达到打击偷税涉税违法行为,规范税收秩序。  作者单位:东海县国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