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应加强对非重点税源企业的专业化管理来源:中国税务报作者:李建明 姚刚 王玮日期:2012-05-29字号[ 大 中 小 ] 按照大企业、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不同纳税人规模来划分,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属于非重点税源。在对非重点税源进行专业化管理时,必须充分认识和考虑它的特点,对症下药,方能事半功倍。 非重点税源的主要特点有:税源零散,数量多、规模小、单位税收少。以笔者工作所在的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为例,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占所有户管总数的95%以上,而税收贡献率却不足50%. 非重点税源企业的组织机构普遍比较简单,管理方面随意性强,家族式管理现象普遍存在。在财务管理方面,会计岗位设置不全,财务核算难以做到准确、及时和完整,无法对企业进行财务监督管理。许多企业为了节约成本,聘请兼职会计代理记账。兼职会计一般仅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来进行财务核算、纳税申报,对于一些不能税前列支或者明显违反企业真实经营情况的费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造成税款流失。 因为数量多、规模小,非重点税源企业一般不会成为税务机关重点监控对象。不少企业存有逃避纳税的想法,特别是在经营状况不好时,这种动机就更加强烈。他们常常通过隐瞒收入、违规使用发票、应建账而未建账或虚假记账、虚假申报等手法进行逃税。非重点税源管理消耗了税务机关大部分的人力、物力,但税收贡献度却不高,投入产出比较低。 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非重点税源专业化管理。 一是将日常事务性工作交由税务中介完成。在税源管理中,将日常事务性工作交由税务中介完成,一方面有助于税务机关缓解税源管理中税收管理员力量不足的问题。对基层税务机关而言,最主要的工作职责就是依法加强税源管理,*5限度地堵塞管理漏洞,提高税收征收率。目前客观上存在着管理户数多、管理人员偏少的状况。苏州市相城区地税局共有税收管理员36人,担负全区约2万户纳税户的日常税收管理,人均管户约550户。税收管理员的主要精力都用于如提醒按期申报、对企业资料进行备案和解答税务操作问题等工作上,根本无暇了解和监控每个纳税人的税源变动情况、税款申报的遗漏情况等,税源管理粗放,风险处于高水平位置。 将日常事务性工作交由税务中介,另一方面有助于确保税源基础信息资料完整、真实、有效。税务中介一般具有很强的专业优势和较为庞大的管理队伍,通过代理记账、提供财税指导和培训,可以有效纠正非重点税源企业的财务不健全、不规范情况,极大改善纳税人会计信息不对称、会计信息质量不容乐观的局面。 将为数众多的非重点税源企业的财务核算、企业信息汇集到相对较少的税务中介,实行 “源泉控制”,为税收管理员了解和掌握税源的产生、发展、运转等流程,提高税源采集的精度、税源监控的深度,对纳税人的物流、资金、纳税申报、票据使用进行整体监控,扩大税源监控视野。 二是利用信息技术深化纳税评估。建立在纳税申报基础之上的纳税评估是税源管理的核心内容。通过纳税评估能够发现异常纳税行为,并及时做出相应的处理,对税源进行动态监控。由于非重点税源的企业数量众多,税务人员无法一一上门约谈、稽查,更倾向于借助信息化手段进行纳税评估。目前,各地税务机关基本都实现了主体征收业务的信息化,部分地区还建立了利用纳税数据帮助税源管理的信息化系统,但还远远不能满足精细化管理的要求。比如,税源监控功能不够完善;税收预警、分析功能不够强大;系统人性化、智能化程度不高;自动处理、批量处理等功能相对缺乏;多个系统之间未能实现平滑对接。此外,税收管理员平台内的信息共享也仍以国税或地税机关内部涉税信息为主,相关数据仍未实现与工商、银行等部门和机构的数据比对,税源监控也未能引入其他部门的信息作为参考指标,还未实现与协税护税网络之间的自动、快速信息交流机制。这些都导致纳税评估功能相对薄弱,制约了专业化管理水平的提高。 我国税收信息化的发展经历了起步阶段、应用阶段、应用发展阶段和整合集成四个阶段,现在正处于整合集成阶段,包括税务系统与工商等其他部门系统的信息技术整合集成,国内省内各地区税务系统的信息技术整合集成,税款征收、日常管理和稽查各业务环节的信息技术整合集成。 经过多方面整合集成的信息技术,有助于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申报相关信息、第三方信息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关信息进行综合比对,深入分析纳税人申报信息的真实性;有助于为针对不同的纳税人设置和使用不同的纳税评估指标奠定基础,提高指标利用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有助于税源管理的各个职能岗位、各个业务环节相互配合,形成一个有机联动的整体,发挥合力。 三是建立健全税源管理中的联动机制。加强非重点税源管理,税务机关还应该进一步优化税源管理机制,使税收日常管理和稽查、登记、纳税服务系列之间的工作流程衔接通畅、紧密。 目前税源管理流程仍不尽合理,尚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专业化管理的要求。比如,有些地方税源管理流程设计过繁,职能划分过细,控制“节点”过多,虽然加强了对干部执法权力的监督与制约,但也加大了内部岗位和业务之间衔接的难度,容易造成管理力量的内耗,给税源管理工作带来负面影响。 优化税源管理机制,发挥联动效应,需要各级税务机关之间、税务机关内部各部门之间、税务机关与外部门之间统筹协调,做到“纵横结合”、“内外协作”。“纵横结合”就是要加强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环节以及国税局、地税局之间的合作。实行各税种统筹管理,同一纳税人涉及多个税种的信息一次性采集,按纳税人归集信息,并进行综合评估。“内外协作”,就是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的沟通协作,推进信息共享、综合治税和协税护税。 作者单位: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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