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推进大企业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制度前提和现实路径来源:中国税务报作者:郑怀远日期:2012-08-29字号[ 大 中 小 ] 大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也是国家税收的主要来源。近年来,我国大企业的生产经营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投资主体日益多元化、跨国或跨区域交易趋于频繁。信息技术的巨大推动,也令大企业的管理和核算方式呈现前所未有的既先进又复杂的状态。大企业经营管理的深刻变化无疑给税务机关的税收征管带来严峻挑战,笔者从推进大企业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制度前提和现实路径,谈些看法。 推进大企业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制度前提 一是对税收征管机构进行适应性调整。 大企业管理依托现行的税收征管机构的矛盾突出。从纵向机构设置看,工作均按照“总局——省级局——地市局——区县(主管)局”架构进行部署和上报,这样的管理体制信息传递过程较长,难以满足大企业涉税诉求快速响应的要求。从横向机构设置看,基层税务机关按属地划分管辖企业,与大企业跨区域、跨层级管理特点的不匹配,导致税务管理资源的切割分散、浪费、信息严重不对称、政出多门。因此,对税收征管机构进行适应性的调整才能更好地将大企业管理的基本理念贯彻实施,提升大企业工作质效。 二是对税收管理员工作路径进行适应性调整。 现行税收管理员的管理是以日常税源管理为主,以申报管理、审批管理、发票办理、实地核查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管理。这样的管理与大企业的专家型为主,工作方式以团队为主,团队的结构以跨学科、跨行业的复合型为主的工作路径形成了极大的反差。因此,对税收管理员工作路径进行科学的调整和设置,才能适应大企业的创新管理理念。 三是创立大企业税源专业化管理高效协作机制。 目前,地市级以上的税务机关内设业务机构主要是以税种设置,所形成的结果是,一般重视对企业单一税种的政策运用和分析,各税种的相互联系和影响分析不够。这样,税务机关对大企业的管理必然是“各自为政”,人为割裂管理对象,难以辨识具有行业共性的税收风险。因此,对应大企业的税源特点,寻求、创立一种税收管理的高效协作机制就成为推进大企业管理理念的重要支撑条件。 四是创立“精英税务”人力资源配置机制。 目前基层单位人员配置的基本方式是“中性配置”,所谓“中性配置”就是按年龄、性别、学历、能力、经验的均衡配置。这样的配置显然不能适应大企业的管理需求,所以适应大企业管理的理念就必须建立“精英税务”配置机制,“精英税务”配置机制要从培养、使用、考核、激励等方面进行设计和规划。 推进大企业税源专业化管理的现实路径 笔者认为,当前大企业税源专业化管理要以不超越现实、不超越阶段、不超越能力为原则,在这个原则下,确立对大企业“管什么?怎么管?谁来管?” 一是明确“管什么”。 剥离基础管理事项,科学规范大企业基础事项的管理。以办税服务厅为载体,提升基础事项在办税服务厅的办理效率。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扩大基础事项在网上的受理范围。 赋予管理事项的新业态,积极探索大企业个性化服务为取向的客户服务和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评定审计核心职能转换的工作机制建设。客户服务就是负责与大企业的政策确定沟通、个性化服务;理解企业涉税政策执行情况及政策需求;帮助大企业健全税收风险内控机制;组织实施税企高层互动、论坛。扩充、延展管理内涵包括:关联交易税收管理、非居民税收管理、投资业务税收管理、重组业务税收管理、出口退免税税收管理、高收入个人税收管理、境外所得抵免等。研究跨国、跨地区的税源管理,包括信息的获取方式与方法的建设、开展对大企业财务信息进行筛选的软件的可行性分析。开展集中的税务审计方法的探索。探索建立大企业日常税收管理元素的集合与税收风险管理元素相结合的大企业税收管理单元工作分析系统。 做好税收诉求的应对工作。建立税收政策解读制度,在对税收政策进行分类管理的基础上,成立税收政策效应分析团队,与大企业、中介机构一同研讨税收政策执行要点、口径和风险点,分阶段、分行业对大企业发布或提示。研究建立税收事先裁定制度。确立愿意解决税务问题的开放态度,从而保证纳税人想要规定上的确定性很有必要。事先裁定是指纳税人在从事某项经营活动之前,可就其是否应该纳税、纳什么税、如何计算纳税等有关税务问题,要求税务机关给予裁定。事先裁定有自己的独有特性,即事先性、特定性和解释性。 积极探索税务风险管理工作模式建设。当前重点是大企业的个体税务风险管理建设,由于大企业的特质不同,因此不应急于搞共性风险指标特征,而是重点围攻个性税务风险的难点;不应急于搞大而全的税务风险管理,而是重点实施切块管理,先易后难,从而在个性和切块管理中形成系统的管理。 二是明确“怎么管”。 建立“互信、互学、互通”的工作机制。大企业的特殊性,决定了大企业税收管理必须依赖于税企双方的良好合作,才能达到税企双方携手控制税收风险的双赢局面。这就要求税务机关必须转变管理思路,摒弃过去趋向对立的、单边性的重点税源管理旧理念、旧方法,与企业共同建立“互信、互学、互通”的信任机制。 坚持“整体构建、集合聚点、立项清晰、重在时效、有序实施”的工作思路。整体构建,就是要在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的工作目标和要求的同时,探索建立符合当地大企业税源特点的、科学有效的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机制,努力构建新型征纳关系、新型管理机制、新型业务系列;集合聚点,就是上移管理重心,聚集核心职能,采取集合人力资源的方式,实施“以点带面”,“典型+模型”的方法,选择有代表性的大企业“聚点”攻关;立项清晰,就是坚持逻辑扁平化驱动,省级税务机关统一立项年度工作,提出明确的工作要求、工作内容和预期目标;重在实效,就是大企业管理要充分考虑现阶段大企业和税务管理的非对称性特点,以务实的态度,追求务实的过程和结果;有序实施,大企业管理是税源专业化管理的重点和突破口之一,要在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框架内,做好阶段性的工作部署和落实。 建立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建立大企业局,集中对大企业进行全职能管理。大企业局对大企业实施集中管理,对于纯程序性的涉税事项保留在基层局办税服务厅,包括税务登记、发票购领、纳税申报、计会统计等,其他事项全部由大企业局管理。大企业局结合税源特点成立若干行业专业化管理内设机构,进行行业的集中管理与研究。区县局成立大企业所或在重点税源所设立大企业组,现阶段主要是集中一部分大企业进行特质分析和管理。 建立规范的大企业税务管理文书制度。大企业管理的核心是纳税遵从和风险管理,因此这样的管理体现的是税企互动式的管理。在互动管理的方式中,从大企业的规模、区域分布等特点出发,就有必要建立一些大企业税务管理文书,比如签订《税收遵从协议》、建立《重大涉税风险事项问询函》、《重大涉税事项提示函》、《重大涉税事项税收遵从指导书》等。大企业税务管理文书制度的建立,可以理解为一种善意的税务管理理念的体现,也是视纳税人为顾客,管理纳税人遵从问题的一个方法的选项。 三是明确“谁来管”。 大企业的管理应采取“精英税务”的团队管理模式,包括建立人才选拔和培养机制。开展人才的遴选,对遴选的人员采用脱产学习、驻厂实习等方式进行系统的培养。建立“大企业客户制”管理体制。对大企业按规模和行业,建立工作团队,每个大企业配置不少于3人的管理团队。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大企业逐户按年制定工作事项清单,明确启动部门,明确工作团队,明确工作时间,*5限度减少工作扯皮和对企业的干扰。成立税收专家团队。对于企业出现的新型业态现行税收政策规定不明确的或缺乏相应规定的,由大企业局受理企业诉求,负责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国家税务总局。 作者单位:北京市国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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