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纳税服务需要创新手段健全机制来源:中国税务报作者:杨荏竣 夏晓林日期:2012-11-19字号[ 大 中 小 ]   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的一项基本职能,也是纳税人应该享受的权利。在当前新的形势下,税务机关如何把握纳税服务的新趋势,创新纳税服务工作?  笔者认为,一是应与时俱进,拓展服务内涵,使纳税服务更具实效性。  应强化纳税人对法规的熟知和对程序的掌握。重视形式多样的税收宣传,开展适应纳税人需求的丰富多彩的税法宣传活动,在现有服务载体的基础上增强宣传的多样性、广泛性和经常性。  应强化纳税人义务的履行和权利的保障。应针对不同时期开展税法宣传,引导纳税人学习和了解不同时期税收的关注点。通过健全税收政策公告和欠税公告体系,督促纳税人诚信纳税。同时,税务机关在行使税法赋予的权力时,应让纳税人充分履行义务并享受到法律给予的各种权利。  同时,应充分发挥税务机关的职能和优势,不断创新思维,积极主动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找准纳税服务的着重点和切入点,深度融入经济发展大局,积极主动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全力帮助中小企业和困难企业,落实各项扶持优惠政策,如退税、减免税等,确保及时足额到位,以促进企业增强发展后劲。  二是适应纳税人的实际需求,创新服务手段。  应继续完善信息化服务。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建立纳税服务信息化平台。完善纳税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以12366服务热线、电子税务网络为载体,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多功能、开放式服务;完善税务管理工作平台,推广运用纳税申报电子信息采集系统、发票管理系统、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系统、计算机稽查系统,实现税务管理信息系统的一体化;完善信息交换平台,推进税库银企的一体化建设,拓宽申报缴税渠道,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使网上办税成为主流,提高管理和服务的效率。  应大力开展个性化服务。如果纳税服务仅限于一般的普遍服务,不考虑不同纳税人的特殊情况,既不利于税务机关合理配置征管资源和进行税源监控分析,也不能满足不同纳税人的特殊需求,所以应当整合纳税人的个性化信息,针对其不同的纳税服务需求,在管理中动态地予以体现,如对纳税人实现户籍管理、分类管理、区域等级管理等,推行弹性措施,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  应积极探索专业化服务。坚持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按照内容完整、分类科学、准确实用的要求,强化税源专业化管理运行机制。建立全国的纳税指南,为纳税人提供统一、权威、实用的解答,并作为税务机关执法和纳税人履行义务的重要参考。  三是建立健全一套完整的、有效的服务机制,使纳税服务更具可行性。  应建立健全纳税服务的法律机制。提高纳税服务的法律地位,参照国际惯例建立《纳税人宪章》或《纳税人权利法案》等,把纳税人的权利和税务机关应当提供的服务以法规形式明确下来。修订完善《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制定纳税服务的基本内容、操作原则和服务标准。建立纳税人参与税务决策的机制,让纳税人有机会参与并影响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和税务行政管理措施的制定。  应建立健全纳税服务的考评机制。明确考评什么,怎么考评,考评的标准是什么,什么时间考评,以及由谁考评等。尽量做到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定期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内部考核与社会考核相结合。同时,建立健全纳税服务的责任机制。  作者单位: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