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纳税遵从为标准动态监控和评价纳税服务质量来源:丰县地方税务局作者:李志伟日期:2012-12-24字号[ 大 中 小 ] 今年以来,丰县地税局将纳税人遵从作为衡量纳税服务工作考核、评价的“晴雨表”、“风向标”,建立重要的纳税服务内部监测、评价体系,从不同行业选取109家重点税源企业设立“纳税服务与纳税人权益保障监测点”,将纳税人权利和义务内容细分,围绕纳税遵从建立42项指标,对纳税服务工作实施动态监控,建立了纳税服务工作经常性动态监测、评价体系,以此强化税收征管环节的个性化、针对性的服务,重点“做粗”纳税核心环节的服务链条,促进加快形成 “全员、全程、全方位”的大服务格局,将纳税人权益保障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 一、细化服务内容,科学设定监测指标 围绕地税机关在保障纳税人依法享有的14项权利和履行10项义务两大方面,对照省局60条服务内容细化到每一个岗位,明确各相关税务人员的责任,在此基础上,设定42项监测指标定期进行监测,通过设定纳税人办税差错率、出现差错的频次等指标,评价纳税服务的质效,从而把纳税服务融入到所有工作职责当中,使纳税服务贯穿于税前、税中、税后的各个环节,形成一个完整的服务链条,充分体现出了大服务的理念。 二、认真分析调研,确立首批监测点 细化服务内容和设定检测指标后,分经济区域、分行业对纳税人进行细致调研,通过对纳税人税收贡献度、税收负担率、纳税申报质量、涉税事务量的多寡和发生频次的高低等数据指标的估测,按照统筹兼顾、合理布局、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的原则,首批确立109家企业作为“纳税服务与纳税人权益保障监测点”,企业分布在全县工业制造、资源加工、商贸流通、交通运输、建筑、房地产、社会服务等各个行业。监测点的设立,一方面将占全局收入80%的重点税源企业纳入了监测监控范围;另一方面也涵盖了较能体现纳税服务质效的行政事业、餐饮业等,成为落实“精管税源”的重要配套措施。 三、畅通信息收集渠道,形成纳税服务评价体系数据库 建立“纳税服务与纳税人权益保障监测点” 分户基础档案,收集各“监测点”企业基本情况、上年度基期数字作为基础资料,然后按指标口径采集获得今年各项数字指标:一是从省局3.0系统收集企业基本情况及相关涉税数据信息;二是收集税管员个性化、针对性政策宣传、办税辅导等服务工作量信息;三是从主管分局及纳税评估小组收集企业纳税评估数据信息;四是从稽查局收集企业税务稽查数据信息;五是从廉政风险管理系统收集纳税人对税管员日常勤廉行为、到户巡查次数和效率情况,按季度汇集生成《纳税服务与纳税人权益保障监测点监测评价表》。纳税服务中心汇总、提取,形成纳税服务评价体系数据库,将本年数字与上年作同口径对比分析,得出纳税遵从度各项细化指标的升降变化结果,以此为依据进一步分析评价纳税服务质效。 四、借助外力,引入第三方监测机制 为确保从“监测点”取得信息的客观性、公正性和有效性,该局重点依托第三方“纳税人维权服务中心”和“纳税人之家”平台,收集和反馈“监测点”的意见和建议。维权中心成员作为“监测点”监测员,每人联络十个“监测点”,负责“监测点”纳税人的日常投诉咨询、联络沟通、意见建议的收集反馈、明查暗访、监测评价等工作。 五、综合分析比对,定期评价纳税服务效能 依托纳税服务评价体系数据库和第三方监测平台,以42项监测指标为风向标,将通过各渠道收集的信息数据进行汇总、分析、比对,取得监测点涉税行为正确率及相关指标的升降变化数据,分析各科室、分局特别是税收管理员对企业开展服务的频次、效果,逐户形成评价印象,最终将所有评价数据归类、梳理,按季度形成《纳税服务与纳税人权益保障监测点检测评价分析报告》,总体评价监测点服务工作现状,指出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发现的具体问题向相关分局及税收管理员提出预警提醒并追踪反馈;对整改改进的情况在下一期分析比对中进行检验。由此以点带面,同时解决没有纳入“监测点”纳税人的类似问题。 六、成效凸显,实现征纳双方共赢 从目前采集今年第二季度监测点指标数据来看,被列入“监测点”的109户企业共收集信息数据10938条,指标反映:税收管理员提供上门服务累计180户次,提供电话服务累计290户次,提供其他形式服务累计86户次,解决纳税人办税问题累计251件次,纳税人对地税干部公正执法、纳税服务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16条。109户监测点企业共接受稽查5户,其中构成偷税2户,查补税款536459元,加收滞纳金21731元,罚款191561元;县局评估机构评估7户,补缴税款共计299565元;逾期申报5户、逾期缴纳税款3户,补缴税款共计35657元,加收滞纳金715元。纳税差错共计17户、纳税差错20次;纳税差错率16%.去年同期同口径相比纳税差错减少20户次,较*9季度减少6户次,纳税差错率较去年同期降低18%,较*9季度降低5%;因纳税差错造成的补缴税款和滞纳金较去年同期减少552632元,较*9季度减少103757元;日常涉税事务没有发生行政处罚行为,稽查案件行政处罚数额同口径相比也有大幅度降低,构成偷税户数也明显减少。 从以上比对分析可以看出:“纳税服务与纳税人权益保障监测点”的建立和成功推进,初步完善了纳税服务工作评价体系,通过对税前——税中——税后整个税收工作流程“全员、全程、全方位”的动态监控,降低了纳税差错,避免了纳税人因非主观故意而带来的涉税风险和经济损失,保障了纳税人权利的实现和义务的履行;另一方面,作为税务机关,通过及时了解税收执法过程和执法行为的缺位和偏差,得以持续改进,从而有效的化解了税收执法风险,而作为税收管理员,细化和明确了服务责任,其整个执法服务过程都被纳入了纳税服务工作评价体系的动态监控范围,对于税收管理员的失误、过失、不作为、违法等行为,评价体系通过从监测点、第三方提取的信息数据比对分析,都会做出科学的评价和预警,从而将税收管理员纳入“螺旋式”上升通道,使其在不断改进、扬弃中提升执法和服务质效。
-
关注公众号
快扫码关注
公众号吧
- 赞2
-
版权声明: 1、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2、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