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征收成本全面提高税收行政效率的对策研究 来源:铜山县地税局作者:日期:2013-02-04字号[ 大 中 小 ]   〔摘 要〕税收领域长期偏重于业务指标的考核,如税收任务的完成情况、税收增长率等等,但缺乏税收成本效率的考核。税收行为具有双重性,它既是一种执法行为,又是一种经济行为。政府征税会对经济产生影响,这种影响既会对经济起到积极作用,也可能使经济产生负面影响。因此本文研究税收问题,不仅把税收看作政府取得收入的一种形式,而且从现代市场经济机制的基本特点作为问题分析的出发点,研究税收对社会资源配置、经济运行效率和社会福利水平的影响,研究税收征收成本的代价及其征管效率。文章对税收征收成本与税收行政效率进行了理论分析及实证研究,在此基础上,阐述了影响税收征收成本与税收行政效率的因素,并提出了控制税收成本,全面提高税收行政效率的现实途径。  〔关键词〕税收 税收征收成本 税收行政效率  税收行为具有双重性,它既是一种执法行为。又是一种经济行为。征税凭借的是政府的政治权力,但只从政治权力角度研究税收问题是不全面的,在政治权力的背后还有深刻的经济原因。因为政府—旦征税,就必将介入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政府通过强制性的无偿征税,将经济资源从纳税人手里转移到政府部门,好象在买方和卖方之间打入了个“楔子”,势必会对经济产生影响,这种影响会对经济起到积极作用,社会利益得到增强,产生税收的额外效益;也可能使经济活动受到干扰,产生负面影响,社会利益受到削弱,经济主体效率损失,产生税收额外负担。不仅如此,税收在征收过程中还要发生大量的费用支出。因此,税收的征收活动同样存在得者所得与失者所失的比较问题。我们研究税收问题,不仅要把税收看作政府取得收入的一种形式,而且要从现代市场经济机制的基本特点为分析问题的出发点,研究税收对社会资源配置、经济运行效率和社会福利水平的影响,研究税收征收成本的代价及其征管效率。  征收成本与效率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税源状况、社会劳动力水平、经济和行政管理水平的综合体现,有效降低征收成本,提高税收效率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从各地的实际出发,通盘考虑,确立长远规划和总体思路。总的思路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和“效率优先”的税收原则,以推进税收改革和征管现代化为手段,以优化税制为前提,以发展经济、拓展税源为关键,以改进和加强税务管理为重点,先主后次,先内后外,由表及里。由点到面,稳步推进。  一、转变治税观念,增强征税成本与效率意识  从根本上抛弃计划经济模式下的“无本治税”观念,并且改革这种观念定式下的传统工作模式和方式、方法,以及工作评判原则和标准,真正体现“效率优先”原则。有了这种观念和强烈的成本效率意识,才能够认识到现实工作中的种种弊端,也才能有改革的愿望、动力和思路。工作中就会自觉和不自觉地考虑到成本和效率因素,就会有新的思路和标准。这一点对于当前税务部门的各项改革极为重要。  二、以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加大改革力度,减员增效  精简机构和人员不仅是政府机构改革的要求,也是有效降低征税成本,提高税收效率的现实选择。当前,各级税务机关应以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加大工作力度做好税务机构和人员的删繁消肿,实现减员增效。机构精减重点是打破“一乡一所、数镇一分局”的格局,以方便税收征管,方便纳税人,规范性与灵活性相结合为原则,重构税务征管机构组织体系。规范主要是规范省、市、县级税务机关的职能和机构,重新明确职能,精简内设机构,减并重复交叉机构,内外机构职权分明;所谓灵活,即在机构设置上视经济状况、征管地域环境等因素而定,不搞大统一。诸如,对一些特殊行政区域(民族自治区、经济特区、经济开发区,特别是老、少、边、山区和贫困地区等)的税务机关,其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不必要求与上级税务机构完全对应,可作适当合并,尽可能减少数量,其征管机构分地域设置,其余乡镇设临时征收站,并要注意保持机构的相对稳定性,不可频繁变更。  人员数量精简应与优化结构、改革分配机制相结合。坚决清退私招滥聘人员,对正式在职人员实行分流传岗,精简机关人员,充实基层,从根本上消肿。严把进人关和用人关,建立一套严格、规范的人员录用标准和制度,公开录用。特别要注意做好特殊人才(高科技人才、专业性人才)的引进工作,优化人员结构,提高税务队伍的专业技术水平,适应现代税务管理的需要。加大在职在岗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强对税务人员的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现代科技知识教育,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建设一支总量少、结构优、业务精、素质强、效率高的税务干部队伍。改革劳动分配制度,彻底打破“大锅饭”,建立多劳多酬、优劳优酬的新型劳动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全体税务人员的劳动积极性。  三、拓基扩源,壮大税收收入规模  税收收入规模的大小直接决定着征税成本与效率的优劣。在当前我国的就业政策与压力下,靠精简机构和人员提高税收效率的效果毕竟有限。从根本上节省征税投入,提高税务行政效率,应着限于拓宽税基,扩大税源,增大收入总量。  其一政策增收。税收政策是组织税收收人的依据,即使税制一定情况下,适当调整税收政策也可以直接、迅速影响税收收入总量的增减。一方面,中央应注意保持国税、地税政策的稳定性和连贯性,坚持按照分税制原则确定税收收入归宿,而不是通过调整政策的行政手段硬性挤占本应为地方享有的收入。另一方面,各级地方政府可在不违背现行财政税收体制和中央政策的原则下,制定出有利于中央和地方及地方各级财政收入稳步增长的收入分享政策,不失为增加国税、地税收人的一条有效途径。近些年来,部分地区在国家政策法规许可范围内,从实际出发,灵活制定出一系列有利于调动各级政府积极性,便于税收征管的政策性文件。实践证明,这些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对于化解省以下各级政府在财力分配上的矛盾,全面贯彻分税制和中央政策,确保税收收入快速、稳步增长起到了积极作用。  其二改制增收。一是进一步完善现行税制。按照“成本效率”原则重新审视和完善现行税制,特别是优化地方税制。尽快按照1994年税制改革设想完善地方税制和出台有关地方税种,新的地税体系中应尽量减少定额征收税种,多一些随经济增长而增收的比例征收税种;新开增地方税种必须有生命力,对一部分调控能力弱、收入块头小、征管难度大、耗资费力、得不偿失的税种或取消或合并;开征社会保障税、教育税等一批税基宽、税源稳的新税种,优化改造现行地方税种结构,建立科学合理、简便易行、操作性强、税源充足、规模适度的税收体系。为全面降低地税征收成本创造有利的税制前提。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改革和完善税制应严格按照分税制原则进行,不能人为划分税种和收入。二是改革现行财政分配机制和因此产生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收入渠道,重点是按照分税制的本质要求和财权与事权相匹配原则,重新划定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间的财权和事权,全面调动各级政府当家理财的自主性和积极性,从根本上缓解中央和地方在财力分配过程中的矛盾性。另一方面,大力改革政府收人分配体制。确立“依法理财、以税聚财,以税兴财”的聚财思路,积极推动“费改税”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有重点地展开,以确保税基、税源不受侵蚀和税收收入占财政收人比重的稳步提高。  其三发展增收。各级税务机关牢固树立从经济到税收的理财思想,转变观念,调整思路,从单纯抓税收收入转向税源建设和税收收入一起抓。充分发挥税收职能和税务部门优势,一方面,积极为发展地方经济献计献策,当好经济参谋;另一方面,运用税收政策奖限手段,扶持发展新兴产业和高科技产业,扶持既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又能体现本地资源优势的产业和行业,促进本地区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和主导产品升级,使资源和经济优势转化为税源优势。特别是运用好税收手段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促进各种经济成分协调发展。努力培植和拓宽税源,通过经济发展拉动税收收人同步增长。  四、加快征管改革和现代化进程,全面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推进税收征管现代化,既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税收征管工作的重点,也是降低征收成本,提高税收效率的关键措施。深化征管改革当前主要是继续完善税收征管模式,创造性地采用适合我国征管现状和现行税收制度的征收管理方式、方法,努力提高税收征管工作效率。重点抓好新征管模式的到位率,使其在实践中名符其实地运行起来,防止“穿新鞋,走老路”,全面发挥现有征收大厅的*5功能,建立和完善新的税务稽查体制。推进税收征管现代化就是加大税收征管工作的技术投入,更广泛地采用计算机,逐步实现内外、上下和征纳联网,以便于征管资料传递和对纳税人实施及时有效监督。特别注重现有技术装备的开发利用,关键是计算机的开发利用,减少闲置浪费,尽可能地发挥其*5效率。大胆创新税收征管方式、方法,本着有利于管理,有利于征收,有利于节约成本和提高效率,方便纳税的原则,灵活采取多种代征、代管、代扣代缴方式,走社会化和专业化征管相结合的道路。完善税务代理中介促进税收服务体系的建立。使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能够集中人力和精力,加强稽查、管理、服务工作。  五、提高税务管理水平,控制间接成本  解决税收间接成本偏高的问题,关键是规范经费来源渠道,完善经费管理办法,加强税收成本核算,改变支出结构,努力提高税务经费的使用效率。在规范来源上,制定能保障税收工作需要的税务经费政策,打开政策前门,疏通主要渠道,裁截支流。稳定税务经费的基本来源,为收税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可靠财力保障。在加强管理上,一方面,健全税务经费管理制度,改进管理办法,加强税收成本核算;另一方面,按照“一保、二严、三加大”原则优化税务经费支出结构,尤其防止重复浪费性基本建设投入、引导税务经费投入向科学技术和征管业务投入倾斜,*5限度地提高现有税务经费的使用效益。  六、大力推进依法治税,进一步优化税收环境  从根本上控制税收成本,提高税收效率,还必须依法改造好税收环境,按照党的十五大确立的依法治国的原则和方略,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其一,加快税收立法和税务司法体系建设进程,建立一整套完备的税收法律体系,将征纳行为完全纳入法律制约之内。特别是借鉴国外经验,建立相对独立、高效率的税务司法体系。其二,更加广泛地宣传税收的重要性和税法的严肃性,这是实现依法治税的前提。通过税法宣传,规范各级政府行为,维护税务部门执行税法的独立性和严肃性;另一方面,通过税法宣传,促进相关部门自觉履行义务,加强与税务部门的协作与配合,结成强大的社会治税网络。通过有效的税收宣传,进一步普及税法知识,提高公民的纳税自觉性,努力营造依法治税的社会大环境。其三,进一步加大依法治税力度,严厉打击税务违法行为,使税务部门和税务人员能够独立执法,依法行政。用法律手段解决征纳矛盾税务违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