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终坚持四个强化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来源:宜春市地税局作者:杨华平 许玮日期:2013-02-25字号[ 大 中 小 ]   依法行政,是税务部门的立业之本,兴业之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是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迫切需要,是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的基本保障,也是加强税务部门自身建设的重要举措。加强新时期的依法行政工作,应坚持“四个强化”:  一、强化意识,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  坚持依法行政,首先要解决思想观念问题。转变“重权力轻责任”、“重实体轻程序”、“重管理轻服务”的陈旧观念,强化三种意识。  一是法治意识。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坚定法律信仰,接受法律约束,依法履行职责,做到心中有法、虑必及法、言必合法、行必守法,增强依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树立“权力有限”的观念,做到“权为民所授、权为民所控、权为民所用”,坚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正确谨慎行使税收执法权;树立“依法办事”的观念,正确处理依法治税与服务发展的关系、依法治税与组织收入的关系、依法治税与纳税服务的关系。在执法中,要坚持“严”字当头,切实解决“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的问题;坚持“情”字抛开,正确处理好有情服务与无情执法的关系;坚持“法”字为师,始终坚持以法律为依据、向法律求解,从法律中寻思路、想办法、找答案,防止以言代法、徇私枉法。  二是程序意识。依法行政,既要规范做什么,也要规范怎么做,没有程序公正,就很难保证实体公正和结果公正。程序意识,强调不仅要关注“结果”,更要关注“过程”。树立程序意识,才能规范执法行为,避免执法和管理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树立程序意识,才能做到公正透明,维护和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树立程序意识,才能从根本上杜绝以往执法中的不作为、乱作为、滥作为等现象,不断促进税务干部职工执法水平与能力的提高。  三是服务意识。税务部门存在的合法性,在于“为国聚财,为民收税”,除此之外没有任何自身的利益。税收执法权是人民赋予的,税务部门要始终把服务铭记于心、根植于心、贯穿于心,使尊重纳税人、理解纳税人、关心纳税人成为每一个税务工作者的自觉行为。要始终把“地税工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地税干部为纳税人服务、地税机关为基层服务”作为永恒的主题,增强服务纳税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做到“法律至上、承诺至真、服务至诚”,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维护好纳税人的根本利益,在严格执法中维护好纳税人的根本利益,在优化服务中维护好纳税人的根本利益。  二、强化建设,全面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依法行政,包含“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四层含义,有法可依要求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有法必依有赖于执法者的业务素质和业务水平,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能否实现,则取决于执法者的工作作风。全面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必须强化“三个建设”。  一是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是实现有法可依的必然途径,是依法行政的基石。完善制度建设,重点要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遵守制定权限和管理程序,增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协调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从源头上规范各项税收执法行为。完善制度建设,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一方面要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健全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健全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税收风险防范制度,针对税收执法中存在的主要执法风险点,出台具体可行的预防措施,引导和帮助干部职工防范税收执法风险,形成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  二是业务建设。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税务部门是以业务为主导的行政部门,业务建设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税务部门依法行政的成败。加强税收业务建设,需健全“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专业化管理为基础,以重点税源管理为着力点,以信息化为支撑”的税收征管体系建设;完善综合管税工作措施,强化税源管理,实现税收分析、税源监控、风险管理、税务稽查、责任追究良性互动;加强税政管理,稳步提高税种管理水平,做好数据分析、纳税评估和税源监控工作;充分发挥税务稽查的职能作用,深入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深化纳税服务工作,制定纳税服务业务标准,强化纳税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多元化办税体系,完善纳税人权益保护制度。  三是作风建设。机关作风的好坏、办事效率的高低、服务质量的优劣,对外关系到公信力,对内关系到凝聚力,对下关系到号召力,直接影响到依法行政的贯彻力和执行力。要以“作风集中整治年”活动为契机,加强作风建设。通过加强政治思想教育、业务素质教育,在学习教育中培养作风;通过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在身体力行中带动作风;通过明确建设内容、规范管理办法、强化督办考核,在任务攻坚中比拼作风;通过增强责任意识、建立部门权力内控机制,在勤政廉政中锤炼作风;通过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加大干部考核力度,在监督考核中推动作风。  三、强化监督,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效率  强化监督是提高执政能力水平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廉政勤政的必然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具体而言,应从三个方面加强监督。  一是内部监督。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深入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强对税收执法过程的监督;大力开展执法督察,加强对税收执法行为的监督;严把重大案件审理关,加强对税务稽查权力的监督;做好税务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加强对税收救济权的监督;健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加强对执法案件的监督。建立健全行政问责制度,加大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各类违法违纪行为的监督力度。坚持“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实现“权责”统一,防止权力滥用,避免“越权”、“错位”、“越位”现象的发生。  二是外部监督。民主行政,是以透明和开放为基本特征的。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对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强化社会公众监督,让纳税人更深入地参与到监督中来。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拓宽监督渠道,实施特邀监察员制度,聘请社会各阶层的人士担任廉政监察员、行风评议员,开展“明查暗访”、问卷调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地税工作,不定期开展外部评议活动,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外部监督。畅通投诉申告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案件,严肃查处和纠正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切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声。  三是自我监督。“以铜为鉴,可正衣冠;以古为鉴,可知兴替;以人为鉴,可明得失”,与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比,自我监督才是最有效的监督。加强自我监督,“吾日三省吾身”,方能做到防微杜渐。税收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传承优秀的传统道德,培养崇高的道德情操,自觉养成在监督下工作生活的习惯,做到有主见不主观,敢决断不武断。加强自我监督,是干部“阳光”行使权力的重要途径,也是提高个人修养的“尚方宝剑”,更是抵制不良风气的“天然屏障”。广大地税干部要拿起这个有力武器,提醒自己、约束自己、激励自己,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到慎初慎微、慎权慎欲。  四、强化保障,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税务部门必须把依法行政作为“生命线”贯穿税收工作的始终,为顺利推进依法行政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组织保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通过分解工作任务,整合工作资源,形成推进依法行政的整体合力。建立健党组统一领导、法规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一把手”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主要负责人,将依法行政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一同促进。领导干部要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把依法行政贯穿于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加强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切实发挥领导小组在推进依法行政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制机构建设,健全管理体系,更好地发挥法规部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  二是人才保障。国以才治,税以才兴;法之必行,关键在人。税收执法队伍建设与依法行政工作密不可分。抓好对税收执法人员的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意识,树立税务行政执法队伍良好的形象;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正确理解和执行税收政策法规的能力,为准确执法奠定坚实的基础;完善依法行政考试、考查、考评制度,将依法行政知识列为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程,促使地税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加大对法制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重视提拔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法制干部;加强依法行政各类专门人才库建设,培养一支推进依法行政的骨干力量,努力提高新形势下做好税收法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考核保障。在考核内容上,针对当前依法行政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纳税人的关注焦点,建立有操作性的、贴近实际的考核指标体系,树立正确的导向。在考核的方式上,全面开展依法行政考核,探索建立内部与外部结合、定性与定量结合、人工与信息化结合的依法行政考核评价体系,科学设定考核指标,统筹年度绩效管理考核、征管质量考核、执法责任制考核,逐步形成统一的依法行政综合绩效考核机制。在考核结果上,严格落实奖惩制度,把依法行政工作的好坏作为评定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作为考核评价和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标准,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效能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