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人所得税法政策效应分析来源:南昌市地税局作者:魏文珍 李皓日期:2013-03-04字号[ 大 中 小 ]   2011年6月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法律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至45%.同时,修改后的个税法对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表的级距也作了相应调整,将生产经营所得税率表*9级级距由年应纳税所得额5000元调整为15000元,其他各档的级距也相应作了调整。修改后的个税法于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本次个税法修改最主要的一个变化,是将工薪收入额减除费用由原来的每月2000元提高到3500元,将现行的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取消15%和40%两档税率,同时将超额累进第1级税率由5%修改为3%,扩大3%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此次个税调整修改与此前历次个人所得税改革相比,改革内容最多,减税力度*5,新个人所得税法不仅大幅度提高了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还简化调整了工薪所得税率级次,优化了生产经营所得税率,延长了申报纳税时间。  以南昌市某地税局为例,新个税法调整后,该区工资、薪金项目个人所得税1-6月份有税申报人次占总申报人次比例由约70.12%下降到约29.21%,累计入库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1.09%.新个税的调整对中低收入者的减税效应尤为明显,以月收入3千、5千和1万者为例,新个税调整后将分别增收75元、280元、480元。新个税法的调整一方面有利于在大幅度减轻中低收入纳税群体的负担的同时发展真正的中产阶层;另外一方面,通过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结构,使绝大部分的工薪所得纳税人在享受提高减除费用标准的同时进一步减轻了税负。  据统计,2011年个人所得税已成为该区地税收入中仅次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第三大税种,约占全年税收收入总额的9.26%,低于全国地税系统平均水平16.95%,主要原因一是新税法调整的影响,二是该局所辖企业仍以中小企业为主,经济规模仍然比较小,收入水平较低。随着本次个人所得税法的调整,必然带来个人所得税收入的增减变化,对于从事税收征管的职能部门,如何在新形势下做好对个人所得税收入完成情况的监控和分析,确保全年收入任务顺利完成,做到应收尽收是征管部门必须要认真思考的问题。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是密切关注个人所得税纳税大户的收入变化情况。据统计,2011年该区个人所得税纳税排名前10名的企业代扣代缴的个税收入占个税收入总额的约78.23%.新个税法调整会给这些企业和单位带来哪些变化,将直接影响到全年个税收入的完成情况。我们要对个税纳税大户的收入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的横向和纵向比对,及时了解重点税源监控企业和个人的生产经营状况,对出现较大异动的企业要查明原因,进行全面的分析。注重强化管理,从健全代扣代缴网络入手,不断强化代扣代缴各项制度的落实。同时,通过强化对重点纳税人、独立纳税人的税源监控,以了解和掌握纳税人涉税信息为前提,以建立个人收入档案为目标,区分不同类型的纳税人,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多管齐下,实行综合管理。  二是密切关注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单位的收入变化情况。2011年,该区工资薪金个税收入占个税收入总额的72.76%,而工资薪金个税收入主要由单位进行代扣代缴,因此我们要密切关注各代扣代缴单位纳税情况的变化,防止隐匿收入、灰色收入的存在,对扣缴责任人的扣缴行为实施有效的跟踪管理和监控。对长期不申报或零申报的扣缴责任人要加强检查,对屡查屡犯的单位,应按征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故意不认真履行扣缴义务应扣未扣或少扣的,要严格由扣缴义务人补缴,同时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扣缴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是密切关注个人所得税高收入者纳税变化情况。继续加强高收入行业和人群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其中包括:加强以非劳动所得为主要收入来源人群的征管,例如从事房地产、矿产资源投资、私募基金、信托投资等活动的高收入人群;做好高收入行业工薪所得征管,尤其是各类奖金、补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等激励所得;对纳税人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通过明细申报数据等信息汇总比对;完善数额较大的劳务报酬所得征管;加强高收入外籍个人取得所得的征管。从2011年该区全年个税收入完成情况来看,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个税人数占有税申报人数的1.4%,应纳税额占全年个税收入总额的20.39%.通过近几年,加大对高收入者的宣传辅导和强化高收入者个税征管工作,进一步明确代扣代缴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增强法律约束力,调动纳税人主动纳税申报的积极性。通过做好年度“12万元个税申报”信息的梳理、分析,对申报数据进行分类汇总、分别管理,为以后的专项评估、日常巡查、税收稽查活动收集好“*9手资料”,从而进一步深化高收入行业和群体的税源监控,着力提升征管质量与水平。  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有利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对收入的分配调节作用,切实减轻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缩小收入差距,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地税部门要密切关注本次个税法修改对个税收入带来的影响,在全面落实新个人所得税法的同时跟踪个税收入的变化,查找异动原因,做好全面的分析和比对,通过有效的个税征管体制,强化税源管理,促进税收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