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把握地税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着力点的实践与思考来源:抚州市地税局作者:吴江华 李志强日期:2013-03-11字号[ 大 中 小 ]   省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平在2012年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反腐倡廉建设既是事关全局的长期战略任务,也是事关地税事业快速发展、干部健康成长的现实紧迫任务”。因此,如何有效发挥地税系统纪检监察部门职能作用,自觉在服务大局中找准履职着力点,不断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新成效,对于保障地税事业科学发展、地税干部健康成长,意义重大。本文试图结合抚州市地税局近年来的有关作法,对围绕地税中心工作,找准反腐倡廉建设的突破口和切入点作些探讨。  一、近年来抚州地税反腐倡廉建设的实践经验分析  近年来,抚州市各级地税纪检监察部门在省局和市纪委、监察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结合抚州地税实际大胆探索、努力实践,强化举措、狠抓落实,取得了“反腐倡廉建设与地税工作进一步融合、惩防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教育进一步深入、权力运行监督进一步强化、源头防控机制进一步形成、查案维权力度进一步增强”等方面的明显成效,呈现出“重点突出、特色鲜明,整体推进、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为促进地税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分析其实践经验可以归纳为:  (一)加强沟通争取支持形成推力。加强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建设,只靠纪检监察部门单兵作战是行不通的,要靠系统内外的全力支持和配合才能形成强大合力。一方面,争取上级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及时、有益的指导和帮助,能促进工作在较短的时间取得成效。另一方面,争取党组和部门支持。纪检组定期向地税局党组汇报工作已成为一项制度,同时,注重调动机关和基层、干部和群众两个积极性。党组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再加上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配合和辛勤努力,工作推动起来就迅速、顺畅,就更贴近实际、更有生命力。  (二)结合实际借鉴先进经验确保实效。加强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建设,必需深入实际调查,结合各地的成功经验认真研究,并形成切合自身实情的一套理论用于指导工作才能取得实效。抚州地税先后派员赴湖北、江苏、广东等地学习,积极借鉴他们的好做法,广泛吸纳发达地区廉政建设和效能建设的好经验。能在*9时间获取最前沿的信息,工作方向就更明确;再加上全系统多年的实践积累,工作进度自然也就更快。  (三)紧跟形势大胆创新迸发活力。加强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建设,必须跳出墨守成规的思维定势,做到思维不断创新、思路与时俱进。抚州地税根据构建适合地税实际内控机制的要求,创新方式,率先在全系统推行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多次得到省局和市纪委有关领导的高度肯定,为全市提供了示范和经验借鉴,市纪委组织了全市60多个单位部门到地税参观学习。充分说明,只有紧跟新形势、适应新要求,才能实现新作为。  (四)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孕育亮点。实践中,抚州地税牢牢把握了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一条主线,突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这个重点,坚持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工作方法,抓好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廉能防控。结合地税稽查工作的特殊性,创新方式方法,开展的“稽查廉能风险专项防控”工作再次获市纪委高度肯定。在市直单位风险防控十大专项工作推进会上作经验介绍,有关作法通过省地税局《工作交流》向全系统推广。  二、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分析  一是少数部门和干部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区,认为只要完成组织收入任务就“一俊遮百丑”,没有从思想深处认识到反腐败的极端重要性,存在说起来重要,抓起来浮在面上的现象;二是有的单位责任追究力度不够,少数领导干部大局意识、自律意识、服务意识不强,纪律观念淡薄,损害纳税人利益和地税形象的事情时有发生;三是有些消极腐败现象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有效遏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违纪违法案件仍然时有发生;四是反腐倡廉制度执行不够有力,纪检监察工作与地税中心工作结合得不够紧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少数单位和部门没有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等等。分析这些现象产生的根源,笔者认为,往往就是反腐倡廉建设与日常工作结合得不够紧密,甚至相互割裂、相互脱节等原因所致。因此,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紧跟中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贴地税中心工作,把握着力点,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地税工作始终,一起研究、一起布置、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三、准确把握地税部门反腐倡廉建设着力点的思考  当前,要紧紧围绕“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紧密结合“收好税、服好务、执好法、带好队”的工作要求,找准突破口和切入点,切实把反腐倡廉建设有机融入地税中心工作中,相互推动,相互促进,努力为地税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加强监督检查,把保障政令畅通作为“收好税”的根本保证。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促进工作执行力得到新提升,督促各级各部门抓好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政令畅通。  强化对遵守政治纪律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严明纪律作为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不顾大局、侵害纳税人利益、损害地税形象的行为,严肃查处阳奉阴违、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上级保持高度一致。  强化对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对服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等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推进“依法治税、征管创新、纳税服务、队伍建设、作风建设”等省局五项重点工作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政令畅通。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建立纪律保障机制,不断提高监督检查水平。  强化对干部执行力的监督检查。对干部在执行政策、落实工作、化解矛盾、服务纳税人等方面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落实问责制,对决策失误、违法行政、执行不力、效能低下、失教失管等行为从严执纪,实行责任追究,坚决杜绝敷衍塞责、拖拉推诿、执行政策变形走样等不良现象。  (二)提升服务效能,把融洽征纳关系作为“服好务”的首要任务。提升机关效能、优化纳税服务、加大纠风力度,重点解决政策不透明、办事不公开、承诺不兑现和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中梗阻”、“下搁浅”、“小鬼难缠”、“庸、懒、散”等问题,保护纳税合法权益,努力形成征纳互信的和谐局面。  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进一步巩固机关效能建设成果,着力解决工作作风上的庸、懒、散,领导作风上的假、浮、蛮,为税不廉的私、奢、贪问题,进一步优化地税发展环境。有针对性地开展机关作风整顿,深入开展明察暗访等活动,认真查找问题、揭露矛盾,分析原因、研究措施,坚决纠正影响地税形象的不正之风。  大力提升机关行政效能。加大效能投诉受理和查处力度,开展网上评议和投诉工作。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实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告知制等办事制度。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改进会风和文风,提高行政效率。  努力提高纳税服务水平。*5限度地减少审批项目、减少审批环节、减少审批时间。完善纳税服务体系,规范办税服务厅建设推进纳税服务文化建设。统一纳税咨询工作规范,大力推进12366建设,实现纳税咨询服务标准化。拓展网上办税功能,推行涉税事项网上审批。完善纳税服务手段和方式,稳步推进网上报税,优化办税流程,简化办税程序,*5限度地方便纳税人,不断降低征纳成本。  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积极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切实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问题。以基层地税为重点,切实解决地税机关和地税人员违规推销物品、强行指定税务代理机构或网报服务机构等问题,切实防止向纳税人拉赞助、搞摊派等行为的发生。  扎实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坚持和完善走访制度,建立和落实走访联系责任制,进一步发挥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特邀监察员的作用,畅通意见建议反馈渠道,建立健全纳税人对地税部门政风行风的评议监督机制。加强对依法行政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着力规范地税干部的履职行为,努力打造地税机关新形象。  (三)强化“两权”制约,把规范权力运行作为“执好法”的有效手段。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管理权和执法权,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控制,进一步加大信访处置和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决惩处利用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加强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重点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建立健全民主科学决策机制,完善重大事项党组集体决策制,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对人事、财务、政府采购及资产管理的监督,强化社会监督和督察内审工作。严格执行和不断完善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加强对“两权”运行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强税收法制监督和税收执法监督,要以加强征管,实现信息管税为重点,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  推进廉能管理。把廉能管理作为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载体,作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抓手,强化权力制约,减少制度漏洞,*5限度地把预防腐败的要求落实到制约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在全市地税系统全面推行廉能管理,从风险岗位入手,梳理权力事项,排查廉能风险,完善岗责体系,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自由裁量权,形成管用有效的制度体系,构建具有江西地税特色的风险岗位廉能管理体系。  健全信访机制。认真落实信访条例,进一步拓宽案件线索渠道,加大信访处置力度,提高信访案件办结率。大力解决越级信访和重复信访问题,着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消化在本级。建立并实行实名举报反馈和回复制度,健全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健全案件线索集体排查制度,防止案件线索流失和有案不查现象的发生,充分发挥信访举报的案源主渠道作用。健全信访举报、网络举报等信访受理机制和投诉反应机制,及时发现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快速反映、及时查处。  严肃查办案件。深入开展商业贿赂治理、“小金库”专项治理和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查处工程建设领域、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贿赂案件,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加强对新形势下办案工作特点、规律和方法的研究,加大自查和案件督办力度。健全案件查办协调机制。坚持“一案双查”和“一案双报告”制度,善于从案件中查找权力运行关键部位和监督方面的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四)强化廉政教育,把促进廉洁从税作为“带好队”的必要前提。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建设,把保持党的纯洁性各项要求贯穿到地税工作始终。深化廉政文化建设,拓展廉政宣传载体,创新廉政教育方式,严明纪律要求,筑牢思想防线。着眼监督检查,加强作风建设,夯实廉政基础,促进干部廉洁自律。健全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激发地税干部自身拒腐防变的内生动力。  全面落实保持党的纯洁性各项要求。切实加强地税干部的思想建设,把保持党性纯洁的理念扎根于干部的思想中,自觉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切实加强地税干部队伍建设,始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着力造就一支“懂经济、善税收、会管理、勤服务”的干部队伍。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反腐倡廉专题学习、主要负责同志定期讲廉政党课制度,建立健全党性定期分析制度。继续坚持在各级各类干部培训班开设廉政教育课程,对新提拔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对新进公务员和军转干部等开展岗前专题廉政培训。大力开展税务职业道德、税收执法风险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抓好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抓好廉政文化建设。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品位,体现特色、打造品牌,努力营造有利于地税干部廉洁从税的道德环境和社会氛围。完善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打造廉政文化精品,巩固和扩大廉政文化建设成果,对已被命名的“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要不断持续改进提高,扩大示范效应。充分利用丰富的区域文化优势,进一步构建“一县一精品,一县一特色”的地税廉政文化格局。试点探索机关效能文化建设,积极营造以文化助廉增效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