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税收执法监督防范执法风险的思考来源:宜春市地税局作者:刘光明日期:2013-03-11字号[ 大 中 小 ]   近年来,随着税收宣传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以及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推进,依法治税理念逐渐深入人心,广大纳税人自觉纳税意识和维权意识普遍提高,对地税部门进一步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提升执法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新形势下如何加强执法监督,有效防范和化解税收执法风险,已成为地税部门进一步提升税收执法水平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当前税收执法工作需重点监督和防范的主要风险  近年来,随着国家宏观调控和政策调整力度日益加大,地方经济建设不断出现新情况、新变化,纳税人经营形式也日趋复杂,偷逃税手段越来越隐蔽和高科技化,不可避免地给税收执法工作带来诸多风险,迫切需要通过强化执法监督来有效防范和化解。  (一)税收政策执行不到位造成的风险。此类风险在税收执法工作中表现较为集中和突出,也是加强执法监督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所在。主要有:地方政府行政干预行为;基层税务机关擅自放松政策执行标准,收人情税、关系税;税收管理员业务素质不强,不能及时发现企业偷漏税行为而造成税收流失;基层税务机关缺乏优化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对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纳税人不及时宣传和落实政策等。  (二)征管措施落实不到位带来的风险。如与职能部门沟通协调不及时造成的税收漏洞;行政不作为,对企业转移或偷逃税款行为视而不见;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鉴定为查账征收户,对定额征收户虚假停歇业;对关、停、并、转企业欠税不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追缴,放任国家税收流失;对上级征管工作要求不及时落实,甚至阳奉阴违等。  (三)涉税审批不严造成的风险。首先,如果税收管理员初审不严,对企业申报资料不详细核查,甚至在材料不真实或依据不准确的情况下就草率受理上报,很容易对上级决策形成误导;其次,从近年来执法检查的具体情况看,在涉税审批过程中不按流程操作、不按程序办理的问题总是会反复出现,如减免税集体审核程序不到位、审批时间超过规定期限、事后审批补流程等;再就是作出审批决定后,还可能出现基层税务机关或税收管理员不及时执行,甚至变相不执行的情况,如作出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的变更决定后,税收管理员不及时在征管系统中更改鉴定等。  (四)日常执法监督不及时造成的风险。一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使用不当带来的风险。在实施税务行政处罚时,如果执法人员不认真分析情况就作出不合理处罚,很容易引发征纳纠纷。二是为税不廉带来的风险。少数税务人员经不住人情关系或物质诱惑,造成处罚失当、同类不同罚,甚至该罚不罚,既有损税务执法整体形象,也极易引起征纳矛盾和冲突。三是行政执法程序不当导致的风险。如应组织听证的处罚事项未组织听证,不按规定送达征管文书并要求纳税人签收,作出处罚决定前不按规定履行告知义务等。  (五)基层队伍建设的薄弱环节造成的风险。由于种种原因,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总是会面临诸多实际问题,一是由于部分基层征管机关人手力量相对紧缺,特别“两个减负”工作还有待进一步落实等原因,一些税收管理员容易因日常工作繁杂而疏忽细节管理;二是针对依法行政及具体执法操作类的业务培训不能及时跟上新形势、新情况变化,不仅培训覆盖面窄,且容易流于形式;三是税收管理员队伍业务素质参差不齐的问题依然存在,税收管理员行政不作为甚至执法犯法现象屡见不鲜;四是执法监督队伍自身的职能设置和人员力量配备有待加强等。  二、当前加强税收执法监督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监督职能弱化。主要是地方政府行政干预现象一时难以有效遏制。为促进本地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招商引资环境”,地方政府往往会对重点引资企业、重点招商项目出台一些地方性税收优惠措施,对税务机关执行国家税收政策形成重大阻碍,执法刚性严重削弱,执法监督更无从谈起。同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经营形式及运作方式日趋复杂和多样化,纳税人偷逃税手法和形式不断翻新,甚至出现手段高科技化趋势,既增加基层税务部门税源监控难度,更使得执法监督工作难度进一步加大。  (二)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与履职要求不相匹配。虽然经过多年努力,各级地税机关都建立了一整套较完善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但从实际情况看,各地还普遍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在日常工作中往往更重视对收入任务和优化服务的绩效管理,对通过加强执法监督来有效化解现实执法风险认识不足。目前,各级地税部门内部基本是由法规或监察两部门行使执法监督职责,机构设置不尽合理,相应的人员配备满足不了新形势下执法监督工作的现实需要,使得各项执法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办法难以真正有效执行到位。  (三)队伍整体认识与业务素质不能及时跟上新形势需要。实际工作中,不少税收管理员总是不能正确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综合业务素质与征管具体要求存在差距,直接影响到税务行政执法水平的进一步提升。部分税务干部缺乏风险意识,以为只要没贪污受贿,即使因个人能力和业务素质问题造成税收流失也问题不大,执法严谨性不足。还有的税收管理员自认经验丰富,往往凭感觉、经验办事,对企业可能存在的偷漏税行为不愿深究细查。  三、对加强执法监督有效防范执法风险的建议和措施  (一)从狠抓源头管理入手,发挥信息技术优势强化执法监督的职能作用。  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优势,深入推进征管专业化、信息化、精细化管理,努力实现征管水平新飞跃,是强化执法监督职能的有效途径。一方面要以推进信息管税为抓手,积极打造执法监督的信息化管理平台,通过有针对性强化省局地税管理信息系统,以及各类专门征管软件相关功能模块的设计,实现对每一项税收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管理。另一方面要以完善征管数据质量考核为手段,强化执法监督的跟踪管理和动态监控职能,围绕重点涉税信息数据的质量问题,明确监督目标,深入查找征管薄弱环节,及时发现并解决可能存在的执法风险。  (二)从狠抓制度建设入手,建立科学有效的执法监督机制。  以实现对税收执法全过程有计划、有组织的动态管理为目标,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各项执法监督制度。及时根据新情况、新变化,积极规范岗位职责与工作规程,明确执法职权,分清岗位权限,实现各执法岗位和各环节之间的无缝链接,做到以岗定责、以责定人、权责分明。二是要建立执法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增强执法监督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主动性,做到关口前移、科学分析、及时处理。三是要强化重点监督。定期组织风险点排查,突出对执法风险多发、易发岗位及节点的监督,做到抓住重点、由点带面、面面俱到。四是要建立自我检查、持续改进、不断完善的责任追究机制,对存在执法过错的单位和人员坚决追究责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做到奖惩分明、执行有力。  (三)从狠抓外部监督入手,努力构建齐抓共管的社会化监督网络。  1、充分发挥社会化监督网络的积极作用。有效地利用各类媒体,进一步加强税收宣传力度,将税收执法行为置于广大纳税人之下,不断增强社会各界的依法纳税意识,努力构建政府支持、部门配合、舆论监督、齐抓共管的护税协税网络,既有利税收征管工作,也有利取得广大纳税人更多的理解和支持,减少可能的征纳纠纷和涉税冲突。  2、注重发挥纳税人对税收执法行为的监督作用。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积极作为和主动服务的自觉意识,充分尊重纳税人合法权益,进一步健全纳税人反映情况和问题的渠道,正确处理好管理与服务、执法与维权的关系,充分体现征纳双方平等的法律地位,实现在执法中优化服务、在服务中强化执法。要以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完善行政民主决策机制,切实做到公平、公开、透明。  3、积极发挥税务中介机构的职能作用。在严格审查和规范管理的前提下,可通过资格认定和指定企业的形式发挥税务中介机构的职能作用,使其在为纳税人提供各类涉税服务及鉴证业务中,能够作出真实、客观的评价和职业判断,不仅能对委托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提供第三方的客观参考依据,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强执法监督的专业力量。  (四)从狠抓队伍建设入手,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依法行政的自觉意识。  一是加强法治教育,提高风险意识。使每个税务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谨慎执法、自觉执法意识,坚决克服执法行为中的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适时与有关司法部门开展交流活动,组织预防职务犯罪知识讲座和现场观摩活动,交流心得体会,通过展示真实案例触动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主动性  二是加强廉政建设,增强抗风险能力。通过加强税务廉政教育,营造浓郁廉政氛围,树立执法为民、为税清廉理念,使税务人员敢于坚持原则,勇于依法办事,筑牢严格执法的思想防线。  三是要针对性加强税收业务培训,注重从薄弱环节提高税收执法水平。要把税收政策业务培训摆上重要位置,定期组织新政策、新业务学习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特别是要挑选业务精熟、查帐能力强的人员举办专题讲座,有针对性提高税收管理员分析、评估和查账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