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地税系统干部激励机制的对策思考来源:抚州市地税局作者:邹早才日期:2013-03-18字号[ 大 中 小 ]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改革的逐步推进及公务员薪酬改革的落实到位,地税系统现有的激励机制有待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如何构建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有效调动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是各级地税机关有待研究的课题。 一、地税系统干部激励机制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地税系统在干部队伍建设、干部激励机制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例如干部选拔任用、职位晋升制度不断创新,考核机制逐步完善等,但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精神激励有待加强。主要表现在思想政治工作方法还相对较为简单,在实际工作中,仍以集体教育为主,个别谈话为辅。这就使得上级对干部思想动态掌握较少,及时对干部进行精神激励的工作做得不够到位。 二是物质激励有待提高。公务员“阳光工资”的执行,使得广大地税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收入与付出不相适应,而物价水平不断上涨、工作要求逐渐提高,公务员身份的优越感正在逐步消失,影响了部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三是晋升激励有待改进。近年来,市局通过科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公推公选工作,大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干部提拔任用工作环境,取得了一定实效。但竞争上岗时间间隔较长,竞争上岗机会少,影响了干部工作能力的培养和提高,也影响了部分想干事、能干事的干部工作积极性。 四是干部队伍潜能有待发掘。现行的干部管理制度以督促干部完成工作目标为目的,偏重对干部的管理,却忽视了干部队伍潜能的开发。在激发干部工作热情、调动积极性和创造性,以及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等方面还有所欠缺。 五是考核评估体系有待完善。目前,干部考核大都只是在年终对干部进行“德、能、勤、绩、廉”简略性地定性考评,考核方式单一;考核指标的过于繁杂,定量考核难以到位;对考核结果及原因分析运用不够,致使各部门过多关注考核的分值,导致做表面文章的现象。 二、激励机制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目前,地税系统由于在晋升制度、考核制度、监督制度等配套制度上建设相对滞后,使得激励措施的实施达不到预期效果。通过深入调查研究,笔者认为这其中的深层次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税务系统机构设置和人员结构现状,导致基层职务晋升范围过窄。公务员职务晋升的前提条件是有职位空缺,而领导干部的提升、退职等出口又窄,导致职位越来越紧缺,尤其是基层单位职数太少,框框太死,影响了职务晋升的良性发展。 二是考核内容不具体,考核指标不科学。绩效考核标准是衡量、评价公务员业绩的尺度,指标设计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考核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因此,绩效考核指标应尽可能精细、全面,力求科学、合理,这样才能使绩效考核充分发挥其激励作用。而目前干部绩效考核指标仍较为粗糙,无法通过考核拉开干部业绩的距离,容易使干部产生“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懈怠思想,不利于干部队伍的健康发展。 三是监督体系不够完善。在内部监督上,对违法违规行为、岗位职责落实、工作质效考评的公正性缺乏有效监督;在外部监督上,由于对地税系统内部工作信息了解不确切,存在一定片面性和偶然性,特邀监察员等社会监督的力度欠缺,难以发挥其真正的监督作用。 四是物质激励作用弱化,精神激励效果不佳。“阳光工资”实施以后,干部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物质激励作用减弱,影响了部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而受管理体制、思想观念、社会大环境等因素的影响,精神激励又过多地依赖于政治说教,忽略了公务员对物质利益的正当追求,很难对干部队伍建设发生持久的效力。 三、完善地税系统干部激励机制的对策思考 如何建立起激励广大地税干部干事的长效机制,引导干部“想干事”、帮助干部“能干事”、促使干部“干成事”、确保干部“不出事”,使干部在税收工作中真正成为科学发展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已是摆在各级领导干部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人本管理,完善绩效管理考核 人本管理即强调以人为本的管理,这也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在地税系统就是要以广大税务人员为本,改变过去以职位为核心的激励管理模式,实行绩效考核、人本管理。 一是要把握绩效考核的核心,即以素质论人才,以实绩用干部,注重干部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与提高。这就要求我们在设置绩效考核目标时,要将组织目标与公务员自身发展结合起来,让干部亲自参与其中,真正制定出满足干部发展需要的精细化绩效考核目标。 二是要建立科学考核指标,对干部进行分类考核,增强考核的针对性。一方面,健全岗位责任制,促使公务员职责与权力的有机集合,为考核提供可靠依据;另一方面,根据不同考核目的、考核对象及其工作性质,因事因岗制宜,设计不同的考核标准,使考核内容尽量具体化。 三是要抓好考核各环节的落实,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监督。考核部门应严格遵守考核程序,从考核指标选取、考核任务下达到考核结果公布等环节必须认真落实,确保每个环节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监察部门要做好相关监督工作。 四是要强化考核价值,运用好考核结果。明确绩效考核的作用不仅仅在于控制干部的工作和行为,更应从人文关怀的角度出发,将考核结果与干部晋升、奖惩、待遇等挂钩,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 (二)强化地税文化建设,培植核心价值体系 一是要弘扬集体主义精神,培养干部团队意识。注重团队活动的开展,组织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培养集体荣誉感,增强干部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适当设置团队奖项,使干部充分认识到团队业绩奖高于个人业绩奖,培育团队精神;开展扶贫济困活动,建设和谐地税机关;提倡互帮互助,推动整个团队业务能力的进步。 二是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干部责任意识。围绕“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总要求,加强地税职业道德教育,引导他们讲大局、讲团结,把个人利益与集体的利益联结起来,把个人目标与组织目标联结起来,促进全体干部职工树立“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的地税职业道德新风尚,增强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纳税服务人、为基层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促进服务型地税机关建设。 三是要加强精神激励,强化人文关怀。精神激励是以调整精神传递作为激励手段,是一种“不花钱”的有效激励手段。精神激励不仅可以弥补物质激励的不足,而且可以成为起长期作用的决定性力量。精神激励的有效途径包括创建机关文化,使之真正融入每个干部的价值观之中,形成共同的价值取向和追求目标,增强与地税共兴共荣的责任感。精神激励的形式多种多样,包括领导对干部的尊重、信任和关怀,从感情上赢得干部的信赖,使干部从内心里愿意听从指挥;帮助干部解决生活与工作上的困难,把集体的温暖送到他们身边,促进他们积极上进;与干部开展经常性的谈心,交流思想,增进了解,促进相互间的理解和支持,以达到激励的目的。 四是要加强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建设,形成文化激励的合力。物质文化建设是基础,税务机关的物质文化主要表现为环境文化,即工作、学习的办公条件,环境文化对税务人员进行潜移默化的熏陶,它能为税务工作的正常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制度文化是保障,制度文化即管理文化,是干部激励约束机制的关键,要在干部中培养落实制度、执行制度的自觉性。精神文化是核心,虽然物质文化和制度文化对一个人的行为起着推动作用,但个人精神修养是根本,因此加强精神文化建设对于培养干部奉献精神和竞争精神尤为重要。 (三)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教育培训是提高干部素质,激励干部实现自我需要的重要方法。在多层次、多渠道、大规模培训税务系统公务员的同时,建立培训激励模式,使广大地税干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开发潜能,积累经验,增长才干。 一是要建立学习培训激励模式,进一步完善干部再教育奖励制度,鼓励干部自我加压,积极参加学历教育、职称考试,促进干部更新知识结构,增长才干,发挥才干,把学习能力转化为创造能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践,*5程度地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是要强化理论教育培训,促进干部职工不断提高理论素质、道德修养和公仆意识,引导广大地税干部职工爱岗敬业讲奉献,努力工作求进取。 三是要加强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干部工作能力。根据形势发展和地税工作的总体要求,科学制定学习培训计划,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不同需求,以胜任本职工作为目标,以提高创新能力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提升干部的素质和能力。 四是要加强各专业人才培训。在全系统开展税政、征管、计财、法律等各类骨干人才的考试选拔工作,定期输送到高等院校学习深造,到先进地区参观学习等,发挥培训的[*{c}*]示范作用。 (四)完善竞争激励机制,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一是要完善竞争上岗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加大竞争上岗、公推公选等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工作力度,树立公平公正的用人导向,把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人才充实到领导岗位,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完善干部能上能下机制,推行干部任期制和聘用制,引导地税干部正确认识和对待职务的升降,营造良好的“能下”、“能出”环境,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二是要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多岗位锻炼干部。通过干部定期轮岗交流,促进干部扩大视野、增长才干,激发干部振奋精神、开拓创新,充分发挥干部自身潜能,提高工作效率。在干部轮岗交流工作中,引入“双向选择”竞争机制,实行择优上岗,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实行待岗培训,促进干部加强学习,提升素质和能力。 三是要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做到适才适用。建立地税干部工作能力、综合素质、专业特长的人才数据库,依据岗位能力需求以及地税干部自身意愿科学配置人力资源,按岗配人,力求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积极引进高素质、复合型人才,逐步解决地税干部队伍老化和专业人才、复合型人才匮乏等问题,确保地税事业可持续发展。 四是要创新激励方式,多渠道选拔优秀人才。以往职务晋升是最明显的激励方式,多年来形成了“千军万马挤独木桥”的局面,许多优秀人才因职位数量的限制而得不到晋升,影响了工作积极性。因此在开展好竞争上岗的基础上,要拓宽激励渠道,为干部创造更大的成长和发展空间。例如,通过采取业务分级制,根据工作效率、业务水平、纳税人评价等方面对干部工作进行分级,并将级别与干部待遇挂钩,激励干部向更高级别努力,有力提高整个地税系统的行政执法能力和纳税服务能力。 (五)健全奖惩激励机制,增强干部内生动力 一是要完善津补贴制度。阳光津贴实施以来,在规范公务员津补贴的同时,也弱化了物质激励的作用。从干部管理的实践来看,岗位虽无高低贵贱之分,但有工作强度大小之别,有的岗位辛苦,大家都不想去,有的岗位轻松,大家都想去。因此,需要建立一套按照人员类别、岗位职责、工作质量等确定岗位补贴的制度,促进收入向关键岗位和贡献突出的优秀人才倾斜,引导干部在不同岗位之间合理流动。 二是要完善奖励机制。 长期以来,由于公务员待遇的特殊性,“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已成为一种约定俗成的规定,一定程度上挫伤了部分干部的积极性。因此,建立有效的奖励机制,使奖金与工作业绩和工作表现挂钩,不同的工作成绩决定不同的报酬,适当拉开收入档次,将有利于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要增强考核奖惩的激励性。在考核结果的应用上,避免平均主义,适当拉开奖惩差距,奖惩分明,*5限度的调动各级参与考核的主动性,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及时加以改进和提高,从而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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