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税收征管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矛盾纠纷的探讨来源:抚州市地税局作者:胡长灿 揭美华 黎春友日期:2013-03-18字号[ 大 中 小 ]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党中央深刻分析当前国际国内复杂形势的基础上,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确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税务部门肩负“为国聚财、为民收税”重任,税收涉及千家万户,税务部门直接面对广大纳税人,既要做好系统内的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又要做好广大纳税人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防止矛盾纠纷的发生和扩大化,突出而迫切地提到了我们面前。  南丰县地税局在加强综合治理工作、优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谐平安创建的路上,取得过不斐的成绩,五连贯荣获“南丰县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和“平安创建先进单位”称号。本文试图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和地税工作实际,就紧紧抓住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点工作,有效破解税收征管、税负评定、税务稽查、干部作风、人事问题以及聘用人员管理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作些探索。  一、健全网络,提高水平,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  发展是目标,稳定是前提,稳定压倒一切。做好税收征管、税负评定、税务稽查、干部作风、人事问题以及聘用人员管理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化解,既要立足于当前,加大力度,把影响当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解决好,又要立足长远,常抓不懈,建立健全维稳工作的长效机制。因此,首先必须进一步健全涉税矛盾排调网络,按要求切实规范矛盾排调组织建设,配强工作人员,充实工作力量,健全矛盾纠纷排调工作职责,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确保矛盾纠纷有人调解、有地方调解,形成运转有效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必须健全本系统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形势检测预警工作,定期开展社会治安稳定风险评估,加强分析研判,以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理得好为目标,在源头处理、妥善处置上下功夫,切实防止税收执法、涉税服务等方面的矛盾积聚、提高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能力;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等机制,落实责任人员,及时排查和有效调处各类涉税矛盾,重点排查税收征管、税负评定、税务稽查、干部作风、人事问题以及聘用人员管理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急、大、难”矛盾纠纷,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要创新群众工作方式方法,坚持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制度,建立基层干部常态化走访联系群众制度,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落实好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工作机制、涉法涉诉信访责任倒查机制。采取领导包案、调解和解、说服教育、心理疏导、帮扶救助等多种方式,依据法律、政策化解涉法涉诉矛盾纠纷。  二、主动融入,坚持创新,承担起推进社会管理的责任  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充分认识肩负的重要职责,增强做好各项社会管理及其创新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探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主动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结合地税实际,从管理理念、管理制度、管理手段、管理方法等方面入手,有效破解各种管理难题;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诚反映群众意愿,真情关心群众疾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各项利益,真正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上。大力加强社会应急管理,建立健全税务部门应急机制,保障税务系统安全运行,不断提高涉税舆情引导水平,认真做好税收宣传工作。  三、延伸触角,拓展功能,认真贯彻党和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各项部署  积极参与完善社会管理格局,优化税务部门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能,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努力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倾力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创新矛盾排查化解机制,跟踪解决影响征纳关系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做到矛盾无堆积,不激化,确保矛盾不上交;大力加强社会应急管理,建立健全税务部门应急机制,保障税务系统安全运行;继续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和税制改革措施,促进合理调整收入分配格局;加强互联网、手机短信等信息管理,构建网上网下结合的虚拟社会综合防控体系,提高网上发现、控制、处置能力;不断完善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纳税信用评价规则、信用记录公开查询和社会共享制度;扎实推进税务干部思想道德建设,积极创先争优,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对群众的诉求分时效、分类别、分层级解决,对重大疑难信访矛盾和棘手的矛盾问题实行领导包案解决。推进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社会管理全覆盖,全力减少和消除社会管理盲区,确保“管得到、管得住、管得好”。  积极探索建立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长期以来,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各自为政,单兵作战,在调解的工作程序、法律效力、人员流动等方面未能形成有效衔接,这种现状使得调解制度的应有效益无法得到充分发挥。因此,有效整合三大调解,改变他们各自为阵的现状,使之优势互补、形成合力,是当前调解制度创新的迫切要求。要在处理矛盾过程中尊重全体社会成员的权利和利益,在矛盾中寻找利益共生。  四、精心组织,注重实效,将创新社会管理打造成群众满意工程  紧密联系地税部门实际,解决当前社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营造良好税收法治环境;积极创新管理服务,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构建和谐征纳关系,进一步落实全程服务、预约服务、提醒服务、延时服务、首问责任制等办税服务制度,严格落实执行违诺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继续推进纳税服务文化建设,规范办税服务厅建设,深入开展“星级办税服务厅”、“星级服务标兵评选”和“纳税服务能手”竞赛活动,让办税场所成为便利纳税人办理纳税事项的满意场所;着力加强宣传辅导服务,为纳税人提供多渠道、针对性强的政策咨询和业务辅导,推行纳税咨询限时回复公开承诺;着力完善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行多元化申报,加大网上办税系统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的推广力度;切实依法保护纳税人权益,认真做好定期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工作,完善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强化纳税信用评定结果应用,认真做好信访与投诉等处理工作,及时回复,让纳税人有意见能找到地方说,有困难能找到地方帮;要求地税干部经常深入到企业和个体纳税户中,倾听纳税人呼声,反映纳税人意愿,当好纳税人贴心人;实现“办税服务零距离,办税程序零障碍,办税质量零差错,办税对象零投诉,规定之外零收费”,为纳税人提供规范、全面、便捷、高效、经济的税前、税中、税后全程服务;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相衔接的监督机制,有效杜绝收人情税、以税谋私、吃、拿、卡、要、报等违法违纪行为,从制度层面上保证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防止由于税收执法行为产生新的征纳矛盾,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促进平安和谐地税创建的顺利开展。同时,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积极融入群众生活,切实帮助群众办好一批顺民意、化民怨、惠民生、保稳定、促发展的实事;要求地税干部带着责任、带着感情、带着爱心做优服务,在实干中融入热情,让广大群众充分感受到创新社会管理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好处和实惠,促使地税工作出亮点、出变化、出和谐、出成果、出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