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地税部门策应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之举措来源:赣州市地税局作者:钟清华 袁经明日期:2013-03-18字号[ 大 中 小 ] 赣南苏区在中国革命史上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上世纪二三十年代,以毛泽东、朱德等同志为代表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领导红军和人民群众,在这里开始了探求中国革命正确道路的历程,进行了安邦治国的预演,并从这里走向全中国,成就了彪炳千古的不朽伟业。 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社会各方面的关怀和支持下,经过赣南苏区人民艰苦奋斗,赣南苏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经济社会蓬勃发展。但也要清醒地看到,由于战争创伤、历史、自然等原因,至今仍是全国较大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存在发展水平低下、瓶颈制约严重、产业支撑弱、环保压力大、公共服务差、贫困程度深等诸多问题。现在,市委市政府举全市之力全面推进赣南苏区发展,就是要从根本上改变赣南苏区后发展、欠发达的状况。此举既是政治责任,也是经济动力,是带领918万赣南苏区人民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 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是政府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的重大举措。地税部门立足于地方经济,其自身事业的发展与地方经济的发展水平息息相关。在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的伟大事业中,地税部门不能缺席,而是要站在战略的高度,全力投入到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工作之中。其一,地税作为经济执法部门,担负着为地方筹集建设资金、为地方经济服务的重任,责无旁贷;其二,以策应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其三,通过支持赣南苏区经济的发展,壮大地方税源,实现地方税收规模再上新台阶。因此,地税要积极发挥好本部门职能作用,竭尽所能支持赣南苏区振兴发展。 一、积极建言献策,争取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特殊政策 要实现赣南苏区振兴发展,首先应立足于苏区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同时也需要各级政府的政策倾斜和财力支持。以深圳等经济特区为例,它们正是较好地利用了国家在改革开放初期给予的特殊政策才取得今天经济发展的巨大成就,其成功经验值得赣南苏区借鉴。地税部门可发挥自身经济领域的职能优势,或独立或联合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对区域内的特色产业、高新技术业、现代服务业、红色文化旅游业以及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开展专项调查调研,将正在执行的税收政策与区域外的(如经济特区、西部大开发等)优惠政策进行比对,积极向当地政府出谋划策,为当地政府向上级政府争取有利于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的特殊优惠政策和财力支持提供依据。 (一)在扶持小微企业方面,建议在按20%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执行至2015年12月31日的基础上再延长十年。 (二)在支持特色产业方面,对以稀土、钨、脐橙等进行深加工、延长产业链的企业,可考虑比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所得税税率上的优惠。 (三)在支持技术创新方面,建议政府设立高新技术项目扶持基金,对企业研发项目属《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经国税、地税、科技部门联合认定后,给予经费上的扶持。 (四)在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对于改善农村通水、通电、通气、通路等民生工程项目可考虑免征或减半征收营业税。 (五)在增加地方可用财力方面,建议提高共享税种收入留存地方的比例。 以上仅是基于章贡区而提出的一些粗浅建议,不够系统和全面,要使之适合整个赣南苏区,仍须作进一步的梳理和完善。 地税部门通过积极帮助地方政府、企业争取到更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从而打造出良好的社会公共环境和创业投资环境,形成区域间的比较优势,赣南苏区定能在扶持本地企业发展、招商引资、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吸引重大项目在赣州落户等方面的竞争中占据领先地位,使赣南苏区这片红色土地能够吸引和留住更多的企业家人才。 二、大力组织收入,提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财力保障 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不是一句口号,而是一项艰巨的事业,需要包括广大地税干部职工在内的所有苏区人民未来数年甚至数十年扎扎实实的努力工作才能实现。赣南苏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九年制义务教育、城乡居民公费医疗、贫困弱势人口救济等等,都需要大量和稳定的财力作保障。自1994年税务机构分设以来,各级地税部门一直承担着为地方政府筹集大部分财政资金的重任。现在,为支持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地税部门仍然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实现税收与经济同步增长,为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筹集更多的建设资金。为此,必须做到三个到位。 一是税收政策执行到位。严格依法治税,就是要不偏不倚地执行税收政策,既不能有税不收或少收,又不能多收滥收,还要严厉打击偷逃税款等违法行为,确保在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中为所有纳税人创造公平的税收环境。 二是征管措施完善到位。今年4月,国家42个部委组成的联合调研组就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问题已结束对赣州的调研,相信有关支持政策将会很快陆续出台。地税部门应紧盯与税收有关的新政策,及时调整完善各项征管措施和办法,使之适应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新政策促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的效率。 三是重大项目跟踪到位。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必将推动城乡基础设施项目和产业重大生产项目的全面实施,地税部门要紧盯项目、摸清税源,在支持经济发展的同时,发挥好税收的调节作用,及时把经济的增长反映到税收的增长上来,为进一步推动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三、增强服务意识,构建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税管体系 在战火纷飞的年代,原中央苏区的税务干部秉承“真心实意为群众谋利益” 的信念,用鲜血和生命捍卫着中央苏区红色政权,留下了“苏区税务干部好作风”这一宝贵精神财富。今天,硝烟已经散去,面对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的新任务,地税部门和广大税务干部职工仍然要大力弘扬和传承苏区税务干部好作风,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好务。在税收观念上要从“管制型”向 “服务型”转变,以纳税人为中心,为所有纳税人提供全过程、全方位、多层次方便、快捷、精准的纳税服务。同时,还要坚持与时俱进,根据新形势新任务转变思维方式、创新服务手段、拓展服务职能,不断赋予纳税服务以新的内容,使之满足于构建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的新型税收管理体系的需要。 目前,地税部门正在积极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我们要把这项工作与支持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有机结合起来,集中现有资源做好对符合振兴发展方向的重点税源户的纳税服务工作,扶持、培育其发展壮大。一是对区域内的特色产业(如稀土产业、钨产业、脐橙产业等)、高新技术业(如新能源汽车汽车及配套产业、铜铝有色金属循环经济产业等)和现代服务业(如金融业、物流业、信息服务业、会展业、旅游业、文化业等),根据其行业的不同特点,搜集整理有关税收政策,便于加强宣传和辅导;二是对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具备技术研发能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要重点培育,鼓励其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三是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拟上市企业,更要全力支持其上市,使更多的赣南企业能够走向全国、走向世界。在服务重点税源户的方式上要有所创新,可集中业务骨干组成专门的纳税服务小组,点对点地加强税企联系,建立“绿色通道”,及时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它们的不同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个性化的纳税辅导和服务。 四、落实优惠政策,服从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建设大局 支持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就是要支持创业和促进就业,改善民生,帮助赣南苏区人民脱贫致富;就是要实现区域内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地税部门要从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建设的大局出发,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凡是没有明令禁止的,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创造性地用足、用好、用活地方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发挥税收优惠政策的导向作用。 在支持创业和促进就业方面,要执行好支持和促进就业失业登记人员、城镇退役士兵、军转干部、随军家属、残疾人等自主创业以及企业吸纳安置上述人员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并落实好个人、个体经营户未达营业税起征点的税收优惠政策。这样既切实减轻创业者经营负担,又可使之吸纳更多的失业人员,减轻社会就业压力,为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创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在扶持产业和企业发展方面,一是要落实好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和服务措施,减轻小微企业税收重、经营困难的问题,帮助它们发展壮大;二是通过结构性减税、免税、抵税等方式,落实好鼓励企业技术改造、支持外向型经济发展、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支持循环经济发展、支持农业企业发展、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等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税收在支持自主创新、协调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利益引导作用,实现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提高赣南苏区经济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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