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营业场所装修行业税收管理的探索来源:宜春市地税局作者:陈小荣 邓居荣 何春红日期:2013-03-20字号[ 大 中 小 ]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城区范围内宾馆酒店、歌舞厅、足浴店、大型超市等行业发展迅速,为提升自身品味,加强行业竞争力和适应消费者日益增长的需求,这些行业都需进行开业装修及中途重新装修,装修规模和档次越来越高,装修费用越来越大。这个行业的税收成为地税部门不可忽视的一个税收增长点,但地税部门对以上营业场所装修税收的征管一直不理想,多年来一直是征管工作的薄弱环节。笔者结合征管工作实际,对某县城区营业场所装修行业的涉税情况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和典型分析,结合正在开展的大型营业场所的税收清理情况,对如何加强营业场所装修行业税收征管进行一些探索。 一、某县城区营业场所装修行业税收征管现状 目前,在某县城区从事装修的经营户,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饰工程部,还有大量的“地下装修队”,截至2012年5月底,办理税务登记的仅有7户,其中有装饰工程部、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设计有限公司,除1户取得三级资质外,其余6户没有任何行业资质证明。 从该县地税局“大型营业场所装饰装修清理小组”调查摸底数据来看,2007年至2011年,共有7户大型超市约23000平米、卡拉OK歌舞厅5户约10000平米、大型酒店5户约42000平米、旅店饭店24户约12000平米、足浴店5户约3000平米、家俱店9户约20000平米、网吧11户约16000平米发生开业装饰装修行为,而且每隔5-10年要进行一次重新装饰装修。从装饰装修档次来看,大型酒店、卡拉OK歌舞厅档次较高,平均费用在1000元/平米左右;旅店饭店、足浴店中等档次,平均费用在600元/平米左右;超市、家俱店、网吧档次较低,平均费用也要300元/平米左右。据此测算以上营业场所装修共需费用约8000万元,平均每年费用在1600万元。这其中不含小型营业场所(300平米以下)的装修费用。据调查测算,该县县城所有营业场所装修费用平均每年在3000万元左右,每年产生的地方税源超过210万元。而办理税务登记的7户纳税人2011年纳税总额仅为5.7万元(这其中90%是为了要开具发票而缴纳的税款),仅为调查预测数的2.7%. 造成这种被动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长期以来,税务机关对营业场所装饰装修行业的税收控管,依靠传统上的“以票控税”的办法,但此控管手段对营业场所装修业却微乎其微。一是由于营业场所的业主几乎是个体或私营业主,大都无索取发票意识,客观上也不需要发票报帐,并且向装饰公司或装修队索取发票还会增加额外的费用(税负转嫁)。二是地下装修工程队不通过开具正式税务发票即可收取款项,也无固定营业场所,干完活走人;三是装修公司没有建账或账务不健全,在采购装修材料时未依法取得发票,也不到地税部门开具发票或领购发票以收取款项。 二、当前营业场所装修行业税收征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行业的监管难度大。目前某县对营业场所装饰业进行监管的部门主要是城建部门的装饰装修管理所,但由于缺乏有力的执法依据,人员又少、违规处罚不严等原因,对该行业的监管没有取到应有的作用。 二是地税部门掌握工程价款的难度大。营业场所装修可以不经任何部门批准而私下签订一份合同,有的甚至是分泥工、水电工、木工、仿瓷等工程分段发包,从承包形式来看往往“清包”较多,加上业主和承包方收付款随意性强,通常不开具或取得合法有效的收付款项凭证——发票,装修收入带有很大的隐蔽性,导致税务机关无从掌握真实的工程造价,征管中对装修总金额核定的操作难度较大。 三是地税部门规范征收管理难度大。从装饰装修行业资质审批,到装饰装修公司(项目部)办理税务登记前,地税部门的监管为真空;在营业场所装修事前、事后,地税部门都无从管理,只有在其正在装修时,找到施工队,但由于没有装修完成,无从征收税款。 三、营业场所装修行业税收管理到位可行性分析 尽管营业场所装修行业税收管理存在种种客观困难,但笔者也发现该行业有其自己的特点,结合税务部门现状,税收管理到位还是可行的。 1、营业场所的装修与家庭装修和企业事业单位的办公场所的装修有一定的区别。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的装修,装饰装修公司必须主动到税务部门开具发票以收取款项,征管难度不大。家庭装修隐蔽性强、装修标准各一、税务人员无法进入实地核定、征收难度极大。而营业场所的装修是在公共场所进行的,装修的面积、装修的标准效果都是可见的,在装修时间较长,施工人员可以找到,使税务机关及时进行征收管理客观上成为可能。 2、营业场所的装修完后终会开业或复业,经营者是固定的,且其支付的款项是清楚明白的。税务部门可以委托其代扣代缴装修队的税款,不愿接受委托代扣税款的,税务部门可要求其提供支付款项的合法有效凭证—发票,不能提供的,按税收法律法规进行从重处罚。 3、税务部门由于个体工商户营业税起征点和个人所得税盈利点的提高,大大解放了以前投入到个体工商户中的征管力量,可将这部分征管力量充实到装修等零散税收的清理中。从人力上有效保障了该行业税收征管的到位。 4、营业场所在开业或复业,必须取得消防部门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税务部门可以委托消防部门在发证前进行税款“把关”,通过部门配合、环节控制,使税款及时足额征收成为可能。 四、加强营业场所装修行业税收管理的措施及建议 1、加大税收宣传力度,提纳税遵从度。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散发宣传资等多种形式加强税收宣传,让装修从业人员学习税收法律知识,自觉遵守税收法律法规。 2、建立市场准入制度,规范营业场所装修行业。建立市场准入制度,要求凡是营业场所装饰装修工程,承包者必须是有行业资质的正规装饰装修公司。建设、规划等行政部门应加强对营业场所装修行业的资格审查及商铺装修申请备案的管理,规定营业场所装修必须凭建设部门频发的《装修工程施工许可证》才能开始施工。工商、税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打击无证经营和偷逃税行为的力度;城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装修申报登记、现场管理等重要职责,严格把好装修公司的进场检查关。 3、发挥部门协税作用,试行“先税后证”。鉴于营业场所装修业税源监控难度大、计税依据难以掌握、控管手段单一乏力的行业特点,仅靠税务机关现有的管理手段很难管好,应争取县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由政府牵头成立以地税、消防、城管、公安等部门为成员的护税协税小组。特别消防部门在发放《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或《不同意投入使用、营业决定书》时把好关,需要业主提供的关于装修事项完税证明后,才发放《合格证》或《决定书》确保从源头入手,建立源泉控管机制。 4、建立代征体系,明确征收标准。营业场所装修分散于各个区域,地税部门人员不足,征管力量薄弱,难以及时征管到位,应建立以社区(街道、乡镇)为单位的代征体系,以有效弥补地税部门人员不足,解决营业场所装修征管难题。由各社区(街道、乡镇)选取派业务熟练、责任心强的干部,与地税部门一起对营业场所装修税收实行专业化管理。为便于操作,有效征收,在装饰装修金额难以核实的情况下,可以按装修的建筑面积区分档次制定定额的征收标准。直接规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税额征收标准,清晰明了,简便易行。 5、加大查处力度,达到以查促管。地税部门应加大对装修企业专项检查的力度,鼓励对偷逃税行为的举报,对查出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税法规定进行补税、加收滞纳金、处以罚款等。对拒不履行纳税义务、偷漏税数额巨大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查实举报有功者,地税部门或当地政府予以追缴入库税额的一定比例给予现金奖励,通过齐抓共管,真正达到以查促管、以查促收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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