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地方税务局2003年地税年鉴来源:中国税网作者:未知日期:2008-03-05字号[ 大 中 小 ] 「组织收入」2003年,全省地方税收收入突破100亿元达到102.48亿元,完成年计划的106.1%,超收5.88亿元,同去年相比增长19.12%,增收16.45亿元。2003年地方税收收入呈现出以下五个特点:一是各级次收入计划全面超额完成,实际增幅均在10%以上,达近年来*4水平。二是各经济类型税收全面增长。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税收分别比上年增长15.37%、18.55%,二者合计增收额占整个地方税收增收总额的59.41%。私营企业税收增长80.25%,集体、涉外和其他类型的企业税收增幅均在15%以上。三是大部分税种都实现了两位数的增长。其中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势强劲,分别比上年增长26.45%、29.31%和17.83%,以上三税合计增收149,196万元,占增收总额的90.69%.四是石油、天然气、煤炭等能源行业实现的地方税收保持了良好的增长势头,共计实现地方税收89640万元,占地方税收总量的8.75%。五是西安、延安、榆林成为增收的主力军,三市增收合计145,398万元,占全省地方税收增收总额的88.38%。2003年全省农业四税共完成14.75亿元,完成年度计划(剔除减免因素后)的117.78 %. 2003年,共征收入库社会保险费58.85亿元,其中,养老保险费入库50.44亿元,完成年初下达计划的117.30%,完成省政府调整计划的100.88%;失业保险费4.40亿元,医疗保险费4.01亿元。三项基本保险费均比去年增长20%以上,医疗保险同比增长达到76%.同时入库水利建设基金2.92亿元,文化事业建设费1644.13万元,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162.09%和164.41%。帮困基金在5至9月免征的基础上入库2492.1万元。此外,还征缴入库残疾人就业保障金5285万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403.35万元。「税收征管」根据省局“质量效率管理年”活动的部署和要求,全省各级地税机关把加强征管基础建设和加快税收信息化建设作为推进征管改革,提高征管质量的有效措施来抓。一是通过开展税源普查,清理漏征漏管户,严格税务登记制度,规范停歇业管理,定期深入企业了解情况,加大对企业生产经营报表的分析,加强与工商、银行等部门信息交换等措施,加强了对税源特别是重点税源的监控和管理。在此基础上,以可用、有用、实用为目的,加强了征管基础资料及其信息库的规范、充实、完善和利用工作,为税收征管信息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根据新征管法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省局与省工商局制定了《陕西省工商登记信息与税务登记信息交换与共享管理办法》,与省国税局制定了《陕西省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实施暂行办法》,各市局也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相应具体的实施办法,并对原有的征管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和完善,为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奠定了制度基础。三是加强了发票管理。省局统一监制了物业管理专用发票、电信发票,理顺了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发票管理,规范了全省定额有奖发票的管理,加强了货物运输业发票的管理,完成了对自开票纳税人和代开票纳税人的认定工作。四是推进了征管改革。全省县以上城区普遍实行了征收、管理、稽查三分离,在农村偏远地方采取合并征期的办法,西安市局顺利实施了属地化征管改革。五是加强了征管质量考核。通过交叉检查,全省企业和个体户的登记率分别达到100%和94.55%,申报率分别达到95.61%和90.1%,按户次计算的稽查滞纳金加收率和处罚率分别达到53.61%和66.07%,均较去年明显上升。六是加快了税收信息化建设。各级地税机关不等不靠,积极主动地想办法、筹资金,加大了小型机、服务器和微机等硬件设施的配备和网络建设的力度,制定并实施系统集成方案,城域网建设步伐加快,基于市级集中的征管软件在全省范围内大力推广使用,省局迁入新址后局域网建设基本完成。信息化建设在提高征管质量,降低征收成本,加强对纳税人的监控和对下级税务机关和干部的监督已经发挥了重要作用。「基金征缴」规范了社保费和各项基金的征收程序,完善了征管基础资料,制定了《陕西省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暂行办法》,开展了第三次全省基本养老保险费费基调查,加强了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费源的监管力度,使社保费和各项基金征缴工作向规范化方向迈出了重要的一步。7月份省政府追加养老保险费任务后,全省地税部门在强化征管的同时,坚持把清收欠费作为完成任务的有效措施来抓,先后两次在《陕西日报》上对欠缴养老保险费的企业进行了曝光通报,全年共清欠7亿元。此外,还组织了首次社保费及基金征管的检查工作,对社保经办机构基数核定、企业实际缴费能力和地税机关征缴入库的情况实行了动态管理,与财政、社保部门建立了养老保险费征缴协作机制,规范了地方税务机关和社保经办机构对养老保险费征收、管理的职责权限,增强了部门间的信息交流。实现了失业保险由省级统筹到市级统筹模式的转换和平稳过渡。接手并统一部署安排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地税代征工作。「政策管理」一是根据省局年初制定的《税收政策监督管理办法》和《税收政策咨询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全省各级地税机关健全和完善了执行税收政策的管理体系,在基层税务所(分局)设立了税政员岗位,疏通了税收政策执行中下情上报的渠道,加强了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了税收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二是对企业财务审批事项和减免税审批事项进行了调整。将各市局的减免税审批权限由30万元提高到了50万元,将财产损失、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审批权限由10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将以前用文件审批的财产损失、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确认15%税率等事项改用表批的形式,规范了审批权限,简化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办事效率。三是加强了对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调查研究工作。开展了西部大开发、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工矿区城镇土地使用税、陕北油、煤、气资源税和民间投资的税收调研,向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国家税务总局提交了调研报告。还组织力量对上级列入规划的企业并购、地方税制改革等8个重点课题和若干个一般性课题进行了深入的前瞻性研究,形成了一批有政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报告,为税制改革和政策调整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四是及时出台了应对非典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行业在“非典”疫情期间税收政策的紧急通知》精神,各级地税机关立即开展了非典影响地方税收情况的专项调查,在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民航的旅客运输业务和旅游业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规定的同时,及时制定了非典时期免征城市公共交通公司应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免征出租车司机个人所得税;按50—80%的幅度减征旅店业、餐饮业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降低出租汽车公司出租车的征收额等税收优惠政策,全省共为36,832户纳税人减免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12,861万元,共为28,010人次减免个人所得税1227万元,为支持受非典严重影响的行业度过难关、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文件精神,调高了全省营业税的纳税起征点。五是建立了审批事项登记制度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统计制度。全省享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3145人,减免各项税收611.73万元;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93户,比去年全年增加了66户,减免企业所得税1.08亿元,比去年全年审批金额增加5407万元;全年共为45户内外资企业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项目免征营业税792.75万元,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税收的职能作用。「依法治税」按照依法治税工作“内外并举,重在治内,以内促外”的方针,着力抓了三个重点:一是严格执行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全系统在不断完善征、管、查三分离和稽查内部四分离机制的基础上,严格执行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会签制度、备查备案制度和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制度、减免税集中审定制度。省局对省政府及省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涉及地方税收的10多份规范性文件和省局机关内部各部门起草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法律和政策把关;省局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对两户企业的涉税案件进行了集体审理,省局减免税审批委员会对31户企业的减免税申请进行了集体审批。按照集中税权的精神,调整和规范了房产税的减免审批权限。二是开展执法检查,纠正违法行为。2003年9月份,省局对全省10个市的51个基层单位的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各级地税机关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做了反馈,并要求各单位限期整改。三是整顿税收秩序,净化税收环境。继续开展了集贸市场、加油站的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了行政事业单位和高等院校创办经济实体、金融保险业和证券公司地方税收、建筑安装企业普通发票的专项检查活动。还与公安部门在全省范围内联合组织了打击制售、倒卖假发票的违法犯罪行动。2003年全省地税稽查部门共查办各类涉说违法案件4977件,采取税收强制措施75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15件。「纳税服务」全省各级地税机关把切实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努力为纳税人依法纳税提供全方位和高水平的服务,作为改善投资环境的实际行动,一是加强了税法宣传工作。坚持把办税服务厅、《陕西地税公报》作为税法宣传的主阵地,并通过电视公益广告、广播专题讲座和报刊专题栏目等载体,重点宣传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二是注重文明服务。在各级地税局办税服务厅实行了咨询、申报、缴税、发票领购等一条龙服务、“朝九晚五”工作制和公休假日值班制度。继续完善和实行了服务承诺制和首问负责制,认真落实文明办税“八公开”,积极开展了限时服务、延时服务和贴近式服务。推行了重点工程税收在一个地市只能由一个地税机关管理的办法,防止了多头征管对重点工程造成的干扰。三是创新申报方式。各级地税机关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推行了多元化的纳税申报方式,有些地方对农村纳税人还实行了在乡镇信用社就近申报纳税的方式,有的对偏远地方的纳税人还实行了简并征期的办法,*5限度地方便了纳税人申报和办税。非典时期,为保护纳税人生命安全,延长了5、6两个月的纳税申报期限,实行了分期分批申报纳税的办法和多元化的纳税申报方式,有效避免了由于人员过分集中可能引发的非典疫情传播。四是大力倡导诚信纳税。与财政、国税部门联合在全省评选出了50户诚信纳税企业,并在《中国税务报》上进行了公开表彰,并对这些纳税人实行2年税务检查准入审批制度。「基层建设和队伍建设」按照省局对基层的定位和加强基层建设的要求,各级地税机关坚持税收工作重心下移抓基层,立足基层抓基础,一是以提高执政能力为目标,加强了基层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和组织建设,强化了对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二是以提高地税干部的综合素质、岗位技能和激发队伍活力为重点,加强了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兴起了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高潮,广大干部职工自觉把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作为税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开展了税收征管法的学习竞赛活动,省局对逐级选拔的200名税收业务尖子进行了统一考试,举办了县区局长和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深入开展了 “创佳评差” 活动,努力提升文明单位的层次。省局被省委省政府评为“a1厅局”,已连续三年名列*9。新创建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3个,省级青年文明号14个,3个单位分别荣获全国和全省“巾帼建功文明示范岗”,省局机关、渭南市局、旬阳县局被中央文明委分别授予全国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和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省局机关团总支被团中央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团组织”。三是以注重教育,强化监督,惩治腐败为重点,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在继续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政保证金制度、廉政跟踪反馈制度等已有制度的基础上,2003年在各级领导干部中全面推行了廉政“提醒”、“提示”制度。各级地税机关在对外实行办税公开的同时,对内实行了政务公开,增强了行政管理工作的透明度。省局先后两次发文,严令禁止各级地税机关及其在职干部参与税务代理和强行税务代理的行为,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歪风,制止奢侈浪费行为。为保证以上各项规定的落实,省地税局在人大、政协组织和重点企业中聘请了45名特邀监察员,在各级局内部成立群众监督小组,加强了对地税行风的监督。2003年下半年,省地税局对全系统10个市局62个县区局116个税务所和办税服务厅进行了暗访摄像,并在系统内部进行曝光。对部分单位的税收、基金和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内部审计,纠正了违规行为。加大了效能监察力度,推进了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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