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岛税制来源:商务部作者: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一)主要税种 冰岛实行中央和地方两级课税制度,税收立法权和征收权主要集中在中央。冰岛现行的主要税种有: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遗产和赠与税、社会保障税、工业贷款基金税、工业费、市场费、财产税、资本税与附加资本税、特别财产税等。各类税收收入在全国税收收入总额中所占比重依次是:国内货物与劳务税占46.1%,所得、利润、资本收益税占31.7%,财产税占8%,社会保障税占7.7%,国际贸易与交易税占1.4%,其他税占4.9%,工薪税占0.2%。 (二)主要税种的基本规定 1.公司所得税 (1)纳税人 公司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公司和非居民公司。 (2)课税对象、税率 1995年对公司净所得按33%的税率课税,合伙企业的税率为41%。冰岛无地方所得税。资本利得加入其他应纳税所得中,按公司所得税标准税率课征。对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按公司所得税标准税率课征。对冰岛居民已在其他与冰岛签订有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国家所缴纳的税款,给予双重征税免除。冰岛的各类公司不存在税率上的差别。 非居民公司和其他实体来源于冰岛的所得应缴纳所得税,对非居民公司和其他实体在冰岛从事经营活动或参与常设机构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应按照适用于冰岛居民公司的规定课税。 冰岛已和丹麦、法洛岛、芬兰、法国、德国、挪威、瑞典、瑞士、英国和美国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所有税款应在纳税年度内,即经营年度之后的第二年内分10次缴清,每次缴纳的时间为每月(除1、7月外)的第1天。在计算本年度的税额之前(通常不迟于每年的7月31日),公司必须缴纳一定比例的上一年应纳税款,这个比例上一年根据价格总水平的变动来确定(1995年为52.5%)。 (3)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①资本利得 资本利得通常按普通所得对待,不过,对某些资产利得不予课税。 ②折旧和折耗 资产每年的折旧额按资产重置成本的固定比率计算。 税收条例中对房屋和其他建筑物规定了扣除,例如,办公建筑物为1.5%~2%,工业厂房设备为3%~4%,贮藏柜为4.5%~6%,码头为6%~8%,钻井和电力传输线为7.5%~10%。 当固定资产按应纳税利润价格出售时,以及当下述⑧中d项的通货膨胀调整数大于第c项的通货膨胀调整数时,允许对固定资产进行加速折旧。 ③股息处理 允许居民有限公司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支付给股东的股息,扣除额*6可达股票面值10%。股息在其运行年度可以扣除。 冰岛居民股东取得的股息可享有所得税免除,每股可享有免除*6为面值10%的数额,单身*6可免除13.0939万克朗,已婚夫妇*6可免除26.1878万克朗。免除额每年都根据通货膨胀率作调整。对非居民股东的股息处理,见上述预提税的规定。 ④亏损结转 每年都根据适用的通货膨胀率调整经营亏损向后结转的数额,这种经营亏损可以向后结转5年,但不允许向前结转。 ⑤关联各方之间的交易 税务机关可以用公平市场价格代替关联各方之间的交易价格来确定关联各方的应纳税所得。 ⑥所得合并 对每个应纳税实体单独课税。 ⑦纳税年度 纳税人须按日历年度纳税,不过,若有特殊原因公司纳税人可以申请按不同的财政年度纳税。 ⑧税收上通胀调整 为了更密切地联系通货膨胀因素重新确定应纳税所得,有关税法作了重要规定。有关的主要规定如下: a.每年应运用基于官方价格指数基础上确定的价格调整系数,来重新估算房屋、机器、其他应折旧资产的累积折旧额。由重新估价导致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增加额不算作应纳税所得。 b.按固定资产重估价值进行折旧。 c.应计算通货膨胀对货币资产和存货的影响,并作为损益账户上的费用予以反应。 d.应计算通货膨胀对所有负债的影响,并计入损益账户的应纳税所得中。 2.个人所得税 (1)纳税人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 (2)课税对象、税率 由国家课征的个人所得税税率1995年为33.15%。纳税时允许每月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2.4544万克朗。 地方征收的个人所得税税率1995年为8.78%,取得时应纳税。 出售拥有并使用5年以上的房屋而取得的资本利得,免征资本利得税,出售其他动产取得的利得不征税。 对冰岛居民已在其他与冰岛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国家缴纳的税额,给予双重征税免除。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年度为日历年度。 非居民个人来源于冰岛所得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包括但不限于薪金、工资、来源于冰岛的养老金、来源于冰岛境内经营所得和不动产所得。 非居民个人在冰岛境内逗留时间在183天以上的,其来源于世界范围的所得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在冰岛临时逗留的非居民个人,即逗留时间少于183天的,仅就来源于冰岛的所得缴纳所得税。税率和缴纳期限随有关的所得类型而异。 3.增值税 对任何商品、权力和劳务的销售征收24.5%增值税。免征增值税的主要项目有: 所有出口品销售;公共保健服务;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国内和国际客运以及冰岛和外国之间进行的货物运输;邮政服务;房屋出租和销售以及飞机和船只的贸易租赁;保险服务;银行、其他金融机构的运营以及债券的销售。 下列商品和劳务的销售征收14%的增值税: 公共运输(出租车除外);宾馆和招待所房费;旅游服务;电视和电台的许可证费;图书和杂志;热水和电力。 销售和提供应纳税商品和劳务的所有公司、个人、国家和市政府实体都必须缴纳增值税。增值税的纳税期限为2个月,并且必须在每个期限终了后35天内缴纳。 进口定制商品时,增值税必须连同关税一起缴纳。 4.遗产和赠与税 对被继承人所收受的赠与按正常所得为计税基础课税。 5.社会保障税 对所有工资和薪金按月征收保障税。它既包括冰岛国家保险计划的保险税,也包括薪金税。税率如下: 对渔业、农业、工业活动和旅游业的税率为3.2l%; 对所有其他活动为6.51%。 6.工业贷款基金税 该税是对个人、公司和其他应纳税实体的所有工业活动课征的税,税率为全部营业所得的0.14%。 7.工业费 对属于“工业贷款基金税”课征对象的同一工业活动要课征工业税,税率为0.08%。 8.市场费 该费对以下活动征收: 工业活动,包括夹合板工业和建筑物建造的税率为0.026%;渔业的税率为0.022%;运输的税率为0.017%;其他活动的税率为0.015%。 9.财产税 由市政当局按普通税率课征土地与财产税,各市之间税率不同,税率也因土地和财产的使用不同而不同,该税通常是对财产、用水、火险与灾害保险课征。 10.资本税 资本税按资本净值计税 11.特别财产税 一些城市商业建筑物的所有者须按房屋和土地的官方价值缴纳1.25%的特别财产税。 (三)主要税收限制 非居民可以对冰岛内的经营企业进行投资,但有一些限制。这些限制是指在《非居民对经营企业的投资法》、特别法令和法律上要求满足的其他条件和取得许可证的规定。 对非居民投资的限制主要有以下几点: (1)只有在冰岛有法定住所的冰岛公民和在冰岛有法定住所并完全拥有的法人,才允许在冰岛捕鱼管辖权范围内经营渔业。 (2)只有在冰岛有法定住所的冰岛公民和在冰岛有法定住所并完全拥有的法人,才允许经营与渔业加工有关的企业。 (3)只在冰岛州政府、地方政府、在冰岛有法定住所的冰岛公民和在冰岛有法定住所并完全拥有的法人,才允许拥有供国外使用的瀑布和地热能的能源开采权。这也适用于生产和发送能源的企业。 (4)非居民在冰岛航空公司拥有的总股本在任何时候都不能超过49%(这条规定不适用于来自欧洲经济区任何一个国家国民的非居民)。 (5)允许非居民拥有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冰岛商业银行25%的股本(这条规定不适用于来自欧洲经济成员国任何一个国家国民的非居民)。 从1992年起,法定地点和注册登记在国外的有限责任公司,在取得商业部的许可证后允许在冰岛成立分支机构。 (6)外国州和州拥有的企业,向冰岛的企业投资,除非得到商业部的特别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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