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其顿王国新千年实施增值税来源:商务部作者: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从2000年1月1日开始,马其顿开始实行增值税,同时取消对产品和劳务征收的销售税。增值税在产品生产和流通的诸环节征税,进项税金在销项税金中抵扣。新的增值税法包括以下要点:  A、税率  标准税率为19%,适用于提供货物和劳务。降低的税率为5%,适用于食品(人、畜)、农渔业基本作物和产品、电、水(不包括矿泉水)、肥皂、洗衣粉、药品、书籍、报刊及其它出版物、旅客运输、律师、会计师及公证服务。  B、纳税人  连续或间断从事经营活动的非雇员自然人是增值税的纳税人。经营活动包括生产制造、贸易、提供劳务、采矿、农业和林业。  C、应税交易  应税交易包括为收取报酬而提供的货物和劳务以及进口的货物。提供或批发货物的地点为供货地点,当货物为安装或装配的,安装或装配所在地为供货地点。提供电力、天然气、热气和冷气时,供货地点为产品的使用接受地。  劳务提供者的注册地点一般视为提供劳务的地点。如果劳务提供商没有注册地,则以其永久居住地为准。确定提供其它劳务的地点,主要有以下几项规定:  与不动产有关的劳务,其劳务提供的地点为不动产座落的地点;  文化、艺术、教育、娱乐和体育服务提供地为上述活动的发生地点;  银行、保险、金融、广告咨询劳务、版权、专利和特许权转让,劳务接受人的注册地为劳务的发生地,接受人没有注册地的,以其永久居住地为准。  D、应税收入  应税收入为提供货物和劳务所取得的报酬(扣除增值税)。如果取得的报酬是非货币,则应税收入为该“报酬”的市场价值。应税收入还应包括税金、佣金、包装费、运输费和保险,但不包括销售折让与退货(须有正确记载)。进口货物的计税额与关税计税额相同。进口货物不征关税的,以收取或即将收取的金额为准。  E、减免  房屋租赁、房屋销售、邮政、金融、保险、保健卫生服务以及国际客运可免征增值税,但进项税不得抵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