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校 发布时间:2014-12-22 14:48 责编:高顿网校
加拿大的教育财税政策 来源:商务部 作者: 日期:2008-02-25 字号[ 大 中 小 ]   一、政府教育性投资多,财政拨款为教育经费的基本来源。加拿大政府对发展教育十分重视,始终把教育投资置于公共投资的重点和优先领域,每年从国民生产总值中拿出较多的份额作为教育支出,教育经费基本来源为财政拨款。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96年《统计年鉴》显示:1990年全国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6.8%,1991年为7.4%,1999年为7.7%,1995年为7.3%。另以B.C.省为例,1994年政府财政拨款占教育经费的比重为:公立学校(5—16岁)97.3%、大学76%、学院86%,教育拨款占财政支出比重为26.3%。  二、财政对教育的发展充分发挥宏观调控作用。主要有三个显著特点:一是调控权限集中在联邦和省(州)两级政府。加拿大政府规定,教育由各省负责,并由各省制定教育制度,联邦政府只是通过转移支付、学生贷款计划、职业培训计划和科研合同等对各类教育施加影响。二是调控的主要方式是设立目标专款。这种目标专款,也称之为“特殊信封”、“贴有标签的拨款”,承担政府完成目标任务的责任,具有明显的方向性特点,体现了政府在保征教育公平性方面应负的责任。如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补助专款、土著人教育专款、双语教育专款、社区教育均衡拨款等等。三是通过对教育预算滚动项目计划的安排等措施,加强对职业技术教育的调控作用。  三、为发展教育提供了大量有效的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是加拿大政府教育投入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有三个层次的内容。  1.社会方面。政府为了鼓励私人及社会各个方面对教育的捐助,不仅为损资者提供税收上的优惠,而且提供与捐资同等数额的配套资金。  2.学校方面。规定学校为非税单位,对学校所从事的商业活动,除货物与消费税(联邦税)外全部免税。  3.学生家庭方面。政府制定了多项税收减免计划,主要有:一是注册教育储蓄计划,即加拿大人可将完税后的一部分个人收入办理教育储蓄,每个学生年平均最多可存4000加元(约2720美元),最长存款年限为21年,但总额不能超过4.2万加元,可存入银行、购买债券或进行得到政府保证的项目的投资,所获利息及红利免缴所得税。1997年起,又规定对教育储蓄提供20%的补贴(如存款1000加元,则政府补贴200加元),但限定年平均补贴额为400加元,补贴累计总额最多为7200加元。为避免逃税,还规定教育储蓄如挪作他用,则须补缴所得税及补贴累计本息额。二是教育税减免计划,规定全日制大学生在校期间每日可获得13.6加元的税收优惠。三是学费税收计划,事受该计划的学生可从应税收入中扣缴相当于学费1/4的减税计划,这种权利还可以让渡给夫妻、父母、祖父母,扣除金额最多不得超过4000加元。  四、对不同阶段的学校教育实行有差别的财政政策。加拿大对教育的财政政策,主要是按义务教育与高等教育的不同,实行不同的政策,是一种较为成熟的财政政策,具有深刻的内涵。  1.义务教育经费完全由国家财政支付。加拿大实施完全免费的十二年义务教育,公立学校的学生不需要向学校缴纳甚至包括课本费的任何费用;对于私立学校,政府也对其提供35%至50%的资助。同时,加拿大政府也特开征了教育税,作为实施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的重要来源。教育税实行差别税率,主要由各省政府分别根据本省人们生活水平与教育需求状况确定。  2.高等教育经费实行多渠道筹集的政策。一是政府不断降低对高等教育的财政拨款以促使学校寻求更多的其他经费来源。同时,各高等院校也可以通过加强学校在招生、科研及社会声望等方面的竞争,以及从事更多的符合学校长远利益和办学要求的商业活动,以适应政府政策的变化,寻求更多发展经费。二是逐步提高学费水平,同时增加对学生的资助。加拿大学费水平增长很快,据加拿大统计局统计,在过去10年中,加拿大大学生学费增加了152%;据估计,到2010年,一个大专住宿学生每年所需费用将超过3万加元。现在,学费约占学校一般运行成本的1/3,而同时,政府也不断通过学生贷款计划以增加对学生的资助。 税收,是国民经济最为重要的调节器,随着经济的发展,税收法律愈发繁杂,税收调整愈发频繁,作为企业财务人员,掌握着企业的税收命脉,迫切需要综合的税务管理能力,加入税务经理专修班,掌握税务实务、税务筹划、税务稽查、税务行政复议,拓宽税务处理软技能,成为优秀的财会人。
登录并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