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税制(13)来源:商务部作者: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6、税收优惠: 俄罗斯的税法规定了增值税的税收优惠。这些优惠是全国统一的,地方政府无权改动。另外,从实际作用看,增值税优惠对纳税人的影响较之其他税收优惠例如企业利润税的优惠有很大的不同。因为增值税是间接税,它不取决于企业的财务经济活动结果。同时,提供税收优惠能够提高生产者的竞争力,因为税收优惠能够刺激企业甚至在成本高于其他生产者的情况下降低产品价格,而在同等条件下则可获得追加的利润。 按税法规定免征增值税的商品和项目有:(1)在全生产阶段的药品和医疗用品的生产;(2)一个企业的一些部门为工业生产需要而销售给该企业其他部门的产品、半成品、工程和劳务的销售额(厂内流转额);(3)以非生产性为目的,销售、缴换、无偿转让所购置的含增值税的固定资产和商品,但以超过购买价的价格销售上述商品的情况除外;(4)销售军需品和俄罗斯国防部提供劳务所取得的资金,但必须用于改善军人、退役人员和这些人员家属的社会经济条件和住房条件;(5)煤炭开采企业向煤炭销售机构出售煤炭和选煤产品的销售额;(6)企业生产者直接出口的商品、出口的劳务和工程,以及出口商品的运输、装卸、换装服务;(7)专门用于外国外缴代表机构及这些代表机构的外缴人员和行政技术人员及其家属个人使用的商品和劳务;(8)城市客运服务(出租车服务除外),以及近郊客运服务;(9)住宅房租,包括公寓房租;(10)以私有化方式收购的国有企业财产的价值、以国有财产为基础建立的租赁企业的租金;(11)保险、贷款和货币存款业务,以及结算账户、往来账户和其他账户业务;(12)与外币、货币、银行券和有价证券流通相关的业务,但印制和保管上述货币和证券的业务除外;(13)邮票(不含集邮邮票)、明信片、信封、彩票的销售;(14)律师公会成员提供的服务;(15)地下资源付费;(16)与工业产权对象相关的专利许可证业务(不含中介业务),以及著作权的取得;(17)某些公共饮食企业自产的产品,如大学生食堂、其他学校的食堂、医院、儿童学前机构,以及预算拨款的社会文化领域其他机构和单位的自产产品;(18)与教学生产过程和教育过程相关的教育领域的服务、教育培养儿童的服务、向儿童和青少年提供使用体育设施的服务;(19)教育机构的企业制造和销售的商品(工程、劳务),但须将其所得收入直接用于发展和完善教育过程的需要;(20)依靠国家预算,以及俄罗斯基础研究基金、俄罗斯技术发展基金、各部和部门的预算外基金而完成的科学研究和试验设计工作,由教育机构根据经济合同而完成的科学研究和试验设计工作;(21)文化艺术单位和宗教联合会的服务,电影戏剧演出、体育、文化教育和娱乐措施;(22)赌场、游艺机营业额和赛马场中彩收入;(23)殡仪馆和墓地的葬礼仪式服务,包括制作纪念碑、墓志铭,由宗教组织主持葬仪;(24)罚没的和无主的财产销售额;(25)为矿石深加工和精炼而出售精选矿和含有贵金属的其他工业品的销售额;(26)为居民提供的有偿医疗服务、药品、医疗用品、医疗器械、疗养证、旅行证等;(27)精神病治疗机构所属的治疗劳动小型工厂,以及残疾人社会组织所生产和销售的商品(工程、劳务);(28)残疾职工超过企业职工总数50%以上的企业、机构和组织销售的自产商品(工程、劳务);(29)在实物劳动报酬和工资实物配给项下销售集体农庄、国有农场和其他农业企业自产产品;(30)民间手工艺制品;(31)按俄罗斯政府规定的方式运入俄境内的人道主义援助物资,向外国公民和派驻俄罗斯的法人出租办公和居住场所;(32)输入俄罗斯境内的下列商品:食品(应课消费税的食品除外)及其生产原料、列入俄罗斯政府规定清单的儿童商品、用于科学研究目的的仪器设备、技术设备、药品、医疗设备,以及用于生产这些设备的原料与配件;(33)向企业出售用于加工的宝石原料和贵金属原料的销售额;(34)农业企业用于出售给曾在本企业工作过的上年纪和残疾退休人员的商品、工程和劳务;(35)结核病防治所和精神病治疗机构所属的,以及社会保障机构所属的教学生产小型企业所销售的自产商品(工程、劳务);(36)从事某些种类活动的许可证发放费;(37)外商投资企业自登记注册之日起一年内运入俄罗斯境内用于该企业法定基金投资的商品;(38)运入俄罗斯境内用以保证生产诊断用医疗免疫生物制剂,预防和治疗传染病与流行病的技术设备及其配件和材料;(39)按政府间协议以及与外国组织和公司签订的共同科研协议,输入俄罗斯境内作为外国用于无偿技术援助的商品和技术设备;(40)为教育机构进口的书籍、定期刊物和教学参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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