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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巴西对中国产大蒜反倾销案复审听证会 来源:商务部 作者: 日期:2008-02-25 字号[ 大 中 小 ]   8月3日,中国驻巴西使馆商务处收到巴西发展工业外贸部贸易保护局函,来函告2007年8月28日15:00将在里约热内卢举行中国出口至巴西鲜大蒜反倾销案复审听证会,14:30开始签到,地址:PRACA PIO X,54,6°ANDAR,RIO DE JANEIRO(RJ)。该案立案号为MDIC/SECEX-RJ52500.014631/2006-72,有关产品南共市共同对外关税税号为0703.20.10和0703.20.90。   邀请中国大蒜有关生产商和对巴出口商指定代表出席听证会,参会代表可在8月27日15:00以后在以上地点领取案件有关技术文件,经预先申请,巴方可通过电子邮件向指定代表发送技术文件电子版。巴方电子邮件地址:decom.cgap@desenvolvimento.gov.br;marilia.valle@desenvolvimento.gov.br 和celso.tavares@desenvolvimento.gov.br。  参加会议人员须提前5天报名,书面应辩材料应在开会前10天,即8月18日前提交巴西发展工业外贸部贸易保护局。各利益方可在听证会结束后15天内就审理的有关主要事实提出意见。听证会使用语言为葡萄牙语。有关企业可与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联系。 税收,是国民经济最为重要的调节器,随着经济的发展,税收法律愈发繁杂,税收调整愈发频繁,作为企业财务人员,掌握着企业的税收命脉,迫切需要综合的税务管理能力,加入税务经理专修班,掌握税务实务、税务筹划、税务稽查、税务行政复议,拓宽税务处理软技能,成为优秀的财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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