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政府提高酒精饮料消费税来源:商务部网站作者:日期:2009-05-18字号[ 大 中 小 ]   2009年5月6日内阁会议通过决议,批准提高对包括啤酒、白酒、混合酒、特制酒(白兰地)在内的酒精饮料消费税,从5月6日24.00时起生效。此次提高酒精饮料消费税预计将使国家每年可增加约63亿泰铢的税收,不过上述措施将给酒精饮料市场造成严重影响,源于出台上述增税措施之际正值民众购买力因经济放缓而下降,且国内政治局势也影响了民众参与社交聚会的意欲,再加上酒精饮料的售价因税收成本增加而上涨,因此民众将趋向停止或减少对作为奢侈品的酒精饮料的消费。  由于购买力下降的因素,加上此前传出了将提高酒精饮料消费税的消息后,酒精饮料经营商和大部分商店都提前生产和订购了酒精饮料,因此他们在今后一段时期内还可承受增税成本的负担。不过,当按旧价进货的库存产品全部销售出去并需按新税率来调整新购买的酒精饮料的售价后,酒精饮料的销量下降将无法避免。与此同时,随之而来的问题是酒精饮料生产的逃税漏税和走私进口将趋向增加,尤其是边境地区,最后可能导致酒精饮料消费税的上调未能达到预期目的。为此,政府部门必须认真防范上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