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大连市内四区五等地征税范围如何确定?
答:《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大政发[2007]74号)中将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大连北车集团机车车辆有限公司所属坐落在市内四区前四个土地等级征收范围内的用地确定为市内四区五等地的范围,是指上述企业自有自用的土地。对上述企业将坐落在市内四区前四个土地等级的自有土地用于投资、出租、或无偿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不属于市内四区五等地征税范围。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