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某国企与某民营企业合作勘探某油气区块,国企做为经营管理方,对方转入的投资款,国企是否给开发票?对方以什么做为做账依据?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函〔1993〕174号)第三条规定,发票是企业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投资不属于发票开具范畴,企业对取得的投资根据投资合同、收款凭证等其他凭证入账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