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房屋建筑物重钢架结构等可以抵扣吗?
答:贵公司购入生产线部件及修理设备所发生的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不能再记入固定资产价值中。为房屋建筑物而购入的重钢架结构,应为增值税中所称不动产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8年第538号)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0号)第二十三条条例第十条第(一)项和本细则所称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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