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如果一般纳税人当年未达到一般纳税人条件能否转回小规模?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0号)第三十三条规定,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因此,贵公司如以前年度已经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由于当年未达到一般纳税人条件的,通常情况下是不能再转回为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还会按一般纳税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