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外籍个人转让其在境内购买的已经居住2年以上*10的房产,约120平方米,需要缴纳哪些税费?
答:对于外籍个人出售房产,跟境内个人出售房产的相关税务处理是一致的。
1、营业税
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74号)自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2、个人所得税
依“财产转让”所得计征。
3、印花税及土地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规定,为适当减轻个人住房交易的税收负担,支持居民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经国务院批准,现就房地产交易环节有关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二、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三、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