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人 QYYNWSDL 分类 税务
问:企业开会所购买的小礼品以及对有业务联系的人所赠的礼品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呢?
咨询时间:2009-03-18
专家回答 中国税网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0号)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
视同销售货物:……(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57号)中规定,部分单位和部门在年终总结、各种庆典、业务往来及其它活动中,为其它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现金、实物或有价证券。对个人取得该项所得,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中法规的“其他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所得的单位代扣代缴。
因此,贵公司开会购买礼品发放给有业务联系人员,属于增值税视销售行为,应该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同时,对于取得该礼品个人,贵公司应该按“其他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多谢提问,此问题仅为中国税网意见,仅供参考
答复时间:2009-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