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国驻外使领馆的馆舍建设项目,通常由国内的施工企业赴境外实施。在新的营业税实施细则出台以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施工企业的此项业务是不缴纳营业税的。新细则出台后,这种情况是否应该缴纳营业税?
此外,施工企业在承担我馆舍项目时,通常是从国内派出人员赴境外实施,工程材料设备等部分从国内进口,部分在当地采购。请问,如果缴纳营业税的话,计税基数应如何确定?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第三条规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简称境外)提供建筑业、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劳务暂免征收营业税。
根据上述规定,境内施工企业在境外提供建筑业劳务暂免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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