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假如王某每月工资高于2000元,本年末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60000元,除以12得5000,找适应税率会出现两档税率及速算扣除数。正常月份工薪情况下,两档选择哪一档计税都是相同的,而在上面分段点时就不同了,应选哪档税率计税?
例如,假如王某全年一次性奖金为59999元,李某全年一次性奖金为60001元,此计税方法会导致李某(再假如李某每月工资也高于2000元)多得2元奖金,多负担2750.35元个人所得税。请问如何处理此种现象?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含税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适用15%的税率,速算扣除数为125元。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适用20%的税率,速算扣除数为375元。
因此,假设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如果年末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60000元,除以12得5000元,未超过5000元,应适用15%的税率,速算扣除数为125元。如果年末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为59999元,除以12未超过5000元,应适用15%的税率,速算扣除数为125元。如果年末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为60001元,除以12超过5000元,适用20%的税率,速算扣除数为3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