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中,有职工食堂的货币化补贴能列支福利费的规定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答:《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只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口径,不影响个人所得税处理:根据财企[2009]242号规定,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出作为福利费核算。这里的补贴含货币化补贴。
个人所得税处理时,职工食堂的补贴个人没有受益之前不涉及个人所得税,只有对职工实际受益的利益金额确定时,才需要在受益当月,作为职工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
关注公众号
快扫码关注
公众号吧
- 赞0
-
版权声明: 1、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2、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