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人 VIPHY651516 分类 税务
问:我公司新建一个物流园区,外围水电工程及水暖管道工程的费用很大,这部分费用如果不入固定资产(房屋),是否就不用缴纳房产税?
咨询时间:2009-12-04
专家回答 中国税网
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2006)第五条规定,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计征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3号)*9条规定,为了维持和增加房屋的使用功能或使房屋满足设计要求,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贵公司可以将外围电工程及外围水暖管道作为单项固定资产核算管理。但国税发[2005]173号中明确,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多谢提问,此问题仅为中国税网意见,仅供参考。
答复时间:2009-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