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企业所得税减免计入资本公积后可否进行利润分配?
答:1、减免的企业所得税如果属于指定用途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第二十一条(三)规定,税务机关应每年定期对纳税人减免税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减免税税款有规定用途的,纳税人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减免税款;2、如果减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没有指定用途的,作为补贴收入并入应纳税所得税额征税后,属于税后利润,企业可以对这部分税后利润按规定进行分配。
企业会计处理时是作为补贴收入核算还是作为资本公积处理,不影响上面两种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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