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发放独生子女费和托儿费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有无发放标准和发放截止日期的相关规定?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规定,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根据上述规定,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至于具体的托儿补助费发放标准各地有不同规定,请咨询当地计生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