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规定,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请问代缴的房产税在企业所得税前可否扣除?
答:只要能取得合法凭证,证明由本企业负担的房产税,可以在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