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对于厂区内部的较长距离倒运是否属于运费?在税法上对于运费与搬运费是否有明确的界定?
答:《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
(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参照上述规定,在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时,对搬运和运输是有严格要求的。企业厂内发生倒运费用,如与生产经营相关,我们认为其中属于运输费用部分,可按上项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而搬运、装卸和其他杂费等不能计算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