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处置一批机械设备,处置收益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这些设备属于国产设备,当初国家有退还增值税,请问计算处置收益时是否可以将当初的国产设备退税税额还原?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0]49号)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的按法规退还增值税的国产设备,其已退税款不得计入设备原价。
依据上述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退还的增值税,已计入补贴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不需要在处置国产设备退税还原处理。由此可见,国产设备处置收益为固定资产变价收入扣除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和相关税费。